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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违法到合理原则——数字平台自我优待的反垄断分析
2024年
自我优待是数字时代搭售、拒绝交易与差别待遇等行为的统称。受益于跨界整合,数字平台具有双重身份优势。自我优待可能是数字平台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提取垄断租金与排除潜在市场进入者的垄断行为,也可能是创新行业“为市场而竞争”模式的正常产物。数字平台自我优待既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不利后果,也可能因平台间竞争而具有经济效率方面的合理性。欧盟《数字市场法》对数字平台自我优待采取本身违法的事前规制方式,可能存在一刀切的过度规制。基于合理原则进行个案式的反垄断分析,更能合理应对数字平台的自我优待问题。
王业亮
关键词:本身违法反垄断规制
转售价格维持本身违法原则质疑:先例形成的历史探源被引量:4
2021年
191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迈尔斯博士案中判决涉案转售价格维持(RPM)违反《谢尔曼法》。后世逐渐将其解读为确立了RPM本身违法原则,并认为如此判定的理据有二。这种理解对我国反垄断法界认识RPM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这是一种严重误读。该案引用禁止限制产权让渡法则的目的,并不在于论证限制产权让渡即损害竞争。涉案行为是一种高度复杂的涉及RPM的垄断协议,与经销商横向卡特尔具有相同竞争效果,但并不能由此推出所有RPM均具有此种效果。该案被解读为RPM本身违法权威的过程是一个通过反复援引和不断扭曲形成错误先例的过程。由于大量例外的存在,美国联邦系统从来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RPM本身违法规则。在借鉴美国法理时应避免被其先例拘束,而应该专注于探究实体理据。
兰磊
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协议本身违法原则
重估本身违法原则的制度成本——评李剑教授《制度成本与规范化的反垄断法》被引量:6
2020年
《制度成本与规范化的反垄断法》以规则-标准理论为框架,多角度论证了本身违法原则的制度成本优势,进而主张“回归”本身违法原则并通过类型化使之“新生”。但该文错位地在标准与合理原则、规则与本身违法原则之间建立对应关系,而无视结构型合理原则这一更加丰富的规范类型。法律规范对企业行为具有引导功能,不当的规范会引导企业作出次优选择。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要求对于认识尚不清晰的行为采用合理原则。理论分析和美欧实践均表明,依赖行为类型化的本身违法原则“新生”之路不可行。走出分析模式争议的出路在于认清合理原则是一个由多种具体分析模式组成的系谱,加强对各种行为的经济效果研究,并在此系谱上寻找最为契合的分析模式。
兰磊
关键词:反垄断法本身违法原则类型化交易成本经济学
对纵向价格限制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反驳
关于纵向价格限制行为的规制,《反垄断法》仅在第14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导致在适用和解释法律时产生了分歧。纵向价格限制行为违法性认定采取“本身违法”原则在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但考虑到纵向价格限制的双重竞争效果,这...
程梦迪
关键词:反垄断法本身违法原则
欧盟竞争法的本身违法规则在垄断协议中的适用
垄断协议的违法性判断是各国反垄断法在适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企业之间的某些协议,由于违法性很高而被认定为是本身违法行为,法院、反垄断执法机关(也称为竞争法执法机关)因而无须对此类行为进行具体的经济效果分析。典型的本身违法协...
吕雅丽
关键词:欧盟竞争法本身违法
文献传递
韩国规制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新近发展与启示——从本身违法规则到合理规则的转向
2017年
维持转售价格行为(RPM)在韩国《垄断规制法》上一度被简单理解为"单独行为"——现在对其性质主流观点为纵向协议行为说,但是仍有部分支持单独行为说,其违法性认定规则从严格文义解释的角度,原则上采纳了"本身违法规则"。然而,在美国Leegin案以后,联邦最高法院对最低RPM违法性认定规则作出了采纳"合理规则"的解释,并阐明了限制竞争性基准在RPM违法性认定中的意义与识别因素,由此引发了在全球主要竞争法区域内的讨论,韩国亦不例外。以韩美药品案为标志,韩国大法院在现有立法框架内所做的创新解释,对RPM行为性质的澄清有积极意义,从限制竞争性基准的维度,有力地解释了对最低RPM适用合理规则的正当性与可操作性,并在随后的东洋制药案、Callaway案等案件中坚持适用合理规则作为识别最低RPM合法性的基本规则。然而,在立法解释层面和理论层面仍然存留争议。
陈兵金汉信
关键词:维持转售价格
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在垄断协议案中的适用被引量:3
2015年
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保障市场发挥最优化的资源配置作用,促进社会的进步。司法实践中,美国法院逐渐形成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分别对不同类型的垄断纠纷进行裁判。本文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垄断纠纷为例,通过法院对该案的裁判,说明企业有权控制自己的产品,规定用户必须遵守的协议,使得他们可能使用其产品,企业可以自由地选择和谁进行交易,以及以什么样的条款进行交易。笔者通过对上述案件涉及问题的研究,分析了横向垄断协议的法律属性、判定搭售行为的标准及其构成要件,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姚建军
关键词:搭售本身违法
限制转售价格协议的违法性认定——合理原则与本身违法原则适用之争被引量:4
2015年
限制转售价格协议是处于不同生产线的生产商与销售商订立的,主要分为固定价格协议、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限制最高转售价格协议、推荐价格协议。限制转售价格协议对竞争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因而在反垄断法上,限制转售价格协议并不一定被认定为垄断协议而被禁止。认定限制转售价格协议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理论及各国实践中是运用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进行判断的。由于限制转售价格协议有利有弊,而合理原则相较于本身违法原则而言,其会运用经济分析综合考虑协议对竞争的影响,因此我国对限制转售协议的违法性认定时倾向于采用合理原则。
韩雅菲
关键词:本身违法原则
论最低转售价格维持对“本身违法、合理原则”的适用——以《反垄断法》第14条纵向垄断协议为视角被引量:1
2015年
从1911年的Dr Miles案到2007年的Leegin案,美国反垄断法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的适用原则从违法原则转向了合理原则。这一转变却引发了众多的争论和异议,相比之下,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严格禁止最低转售价格维持,这一规定倾向于适用本身违法原则,但从我国首例纵向垄断纠纷"锐邦诉强生"案以及发改委对茅台、五粮液的纵向垄断协议罚款来看,打破了原先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统一格局,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裁量案件时更多考虑的是作为被告的转售方的合理因素,要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引发了我国程序法和司法实践之间的矛盾冲突,明确最低转售价格维持适用规制原则,成为我国反垄断法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一步。
杨帆
关键词:本身违法原则
美国最低转售价格维持规制路径研究——“本身违法”与“合理原则”之争被引量:3
2015年
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重要保障,最低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对于规制原则的适用尚不明确。从1911年本身违法原则的确立,到2007年受到Leegin案合理原则的冲击,美国在最低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问题上积累了大量法律经验。通过了解美国经验,结合我国法律运行的本土资源,明确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适用合理原则进行规制,并在实践中不断细化经济分析的具体标准,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发挥政府作用。
赵宸奚庆
关键词:本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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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磊
作品数:47被引量:343H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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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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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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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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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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