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5039篇“ 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文章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问题探究
2024年
作为知识产的重要内容,著作权保护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健全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完善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应通过强化版意识培养、完善法律保护机制、加大侵惩处力度、深耕作品优化读者服务、建立合作与共享机制、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职能等措施,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行为,有效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宋洁
关键词:著作权侵权责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2024年
随着互联网产业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给现有的法律制度带来诸多挑战,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现行著作权保护的是自然人创作的作品,人工智能本身不具有主体资格。
董颖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保护人工智能主体资格生成物自然人
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2024年
当今世界,人工智能通过模拟人类智能思维过程的方法和技术,使机器能够执行类似于人类所要完成的任务,这对著作权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正因为人工智能时代呈现出高度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特征,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带来了深远影响,所以人工智能生成物中蕴含了较大的经济价值,从而导致大量由人工智能创造出来的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的争议不断涌现,而司法实践中尚无统一的判决准则,容易造成司法秩序混乱,这种混乱无疑会对人工智能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重大阻碍。本文将以“腾讯案”“菲林案”为例,探讨我国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纠纷的典型案例,以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启示。
王一婷
关键词:著作权纠纷著作权保护人工智能人类智能思维过程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路径分析
2024年
人工智能应用发展至今,已能独立抓取素材并以一定创造性的方式重新表达,包括重新构建结构、重新阐释观点,甚至提出全新的观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自然人创作作品在外观上已形成混淆,不予以独立形态的保护有可能损害传统创作者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创作者的双方利益。2023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AI文生图”著作权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该案中,人工智能生成图片具备“独创性”要素,体现了“人”的个性化表达,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保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课题组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人工智能《著作权法》个性化表达
试论AIGC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及风险
2024年
随着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飞速发展,众多作品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涌现。这些作品因其独特的产生方式,其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问题。本文从现行法律的角度出发,试图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不同侧重对作品产生的实质性影响,以及现有法律框架对著作权保护的底层逻辑,深入探讨AIGC作品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及其可能面临的侵风险。
梁媛(文/图)王仁红(文/图)张义玲(文/图)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作品著作权侵权风险现行法律法律框架
功能、创作与表达:“解构”游戏地图的著作权保护
2024年
2023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国内游戏的市场销售收入超过3000亿元,用户规模达到6.68亿人。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给相关领域的知识产司法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游戏地图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正是其中之一。游戏地图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周亮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著作权法》游戏产业游戏地图
数字化时代院团艺术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与路径优化
2024年
数字时代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推进了院团艺术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院团艺术创作、表现和传播的方向,这种变化对院团艺术产生了积极影响。艺术作品逐渐走向大众面前,商业化利用程度不断加深,但是部分法律规定滞后,导致对作品未经许可的不合理使用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融合了音乐、舞美、舞蹈、剧本、服装等多种艺术形式在内的著作权所有者的利。院团艺术中的著作权纠纷屡见不鲜,如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对中国亲子木偶剧院的《绿野仙踪》著作权案,以及《千手观音》的著作权纠纷。在演出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院团艺术的著作权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卡得丽娅·库尔班
关键词:著作权纠纷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问题《绿野仙踪》未经许可艺术作品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基于比较法的视角被引量:2
2024年
现行著作权法体系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存在主体适格、行为适格和客体适格等难题。各国(地区)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予以回应,如欧盟尝试创设电子人格、日本区分辅助创作和自主创作等。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的制度建构可由三个层次展开:第一,明确著作权归属。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属于实质性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主体。第二,允许数据公平利用。允许人工智能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原始数据资源生成相应内容。第三,调整独创性要求。适当提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独创性判定标准,尝试以消费者对争议作品的理解和争议作品与既有作品之间相似性作为其独创性的判断标准,并建立注册登记制度。
刘杰勇
关键词:人工智能著作权保护独创性著作权归属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著作权保护笔谈录被引量:11
2024年
2023年是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内容,如AI绘画、AI写作)大模型高速发展的一年。在人工智能开启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当下,各行各业不仅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重塑格局,更立足新场景,注重产业与人工智能的生态化结合。在法学领域,与其相关的知识产保护问题也产生了诸多重要探讨和有价值的观点。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李某与刘某侵害作品署名和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一案,在判决中认可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可具备“作品”属性,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该案判决富有创新意义,也引发了相关专家学者的进一步讨论。鉴于此,本刊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否予以著作权保护,邀请六位专家进行笔谈,希冀为由AIGC发展所引发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提供更多有益观点,更好促进AIGC的高效健康发展。
张凌寒郭禾冯晓青冯晓青张平张吉豫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化
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以ChatGPT为例
2024年
人工智能生成物日渐普遍,特别是ChatGPT的横空出世,为避免他人的利用、篡改,应当对其进行保护。但这样的论题不必然包括人工智能生成物已然享有著作权的论断,因而根据国内法与比较法中著作权法法理以及人工智能在当代的运作模式、开发目标等方面,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客体论证、著作权主体论证对于其保护是极其必要的,而为了更有效地实施保护,应当按照物变动而确认相应主体,按照使用者是否有偿而确定使用者是否能成为主体,以完善现行法律下缺失的人工智能生成物保护模式。
陈俊丞
关键词:人工智能著作权独创性著作权主体

相关作者

冯晓青
作品数:440被引量:5,066H指数:39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研究主题:知识产权 企业 著作权法 著作权 技术创新
郑宁
作品数:50被引量:168H指数:7
供职机构:中国传媒大学
研究主题:中国传媒 法治发展 著作权保护 人格权保护 法治
马海群
作品数:566被引量:4,502H指数:32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开放数据 知识产权 数字图书馆 信息公开 情报
王鑫
作品数:117被引量:109H指数:6
供职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研究主题:知识产权 阻燃效率 著作权 成炭 著作权保护
秦珂
作品数:235被引量:1,284H指数:19
供职机构:新乡学院图书馆
研究主题:图书馆 版权 著作权 数字图书馆 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