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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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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广东省 深圳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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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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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
- 在现代社会中,司法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从规则演绎出结果的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生命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官及诉讼各方有着自己特定的位置,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在特定的规则体系下。
- 叶若思叶艳
- 关键词:调查令民事证据民事诉讼制度法官举证责任调查取证权
- 网络服务商帮助型共同侵权与意思联络型共同侵权的区分——电影《天黑请闭眼》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评析被引量:3
- 2009年
- [本案要旨]
帮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向直接侵权人提供了诱导、指使或其他实质性帮助的行为。帮助侵权行为成立,则帮助人与直接侵权人将承担帮助型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共同直接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直接实施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各行为人均是共同侵权人,均需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
- 叶若思祝建军
- 关键词:共同侵权侵权纠纷案网络服务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 戏曲电影中唱腔设计著作权的保护——评黄梅戏电影《天仙配》案被引量:7
- 2010年
- 通过对黄梅戏电影《天仙配》唱腔设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评析,论证了戏曲唱腔设计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以及电影作品著作权行使的特殊规则。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妥善处理跨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时代的戏曲演员在戏曲电影出版发行中的经济利益问题,并建议修改《著作权法》来明确电影演员的权利保护问题。
- 叶若思祝建军
- 关键词:戏曲唱腔设计电影作品著作权
- 质的融合:深圳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被引量:7
- 2013年
- 深圳两级法院于2010年9月正式启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体制改革。在该新审判体制下,截至2013年3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004件,审结18845件;其中,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030件,审结16057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22件,审结1069件.新收一审行政案件9件.审结8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件。
- 叶若思祝建军叶艳
- 关键词: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
-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中FRAND规则的司法适用 评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被引量:30
- 2013年
- 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对标准实施者以及潜在的实施者负有以符合FRAND条件许可的义务,该义务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企业所担负的强制缔约义务相似。
- 叶若思祝建军陈文全
- 关键词:专利使用费司法适用纠纷案专利权人
- 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的认定 评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垄断纠纷案被引量:19
- 2013年
- 通过对司法实践中一起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案的评析,论证了在标准必要专利背景下,在特定国家司法管辖范围内,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比如在3G标准(WCDMA、CDMA2000、TD—SCDMA)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均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基于标准中每一个必要专利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均拥有完全的份额,具有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因此,其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必要专利使用费谈判中,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比如,实施过高定价、歧视性定价、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构成垄断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叶若思祝建军陈文全
- 关键词:支配地位滥用
- 商业外观权研究
- 叶若思
- 关键词:权利限制权利冲突
- 文献传递
-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中反垄断及FRAND原则司法适用的调研被引量:25
- 2013年
- 标准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技术标准。专利与标准的结合导致标准必要专利出现。专利与技术标准结合以后,经营者欲实施标准,必然要实施某专利技术或某专利技术的某项权利要求,在实施标准时必然要实施的某专利技术,其通常被称为标准必要专利,实施标准时必然要实施某专利技术的某项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通常被称为标准必要专利权利要求。在标准必要专利背景下,在特定国家司法管辖范围内,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比如在3G标准(WCDMA、CDMA2000、TD-SCDMA)中的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均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基于标准中每一个必要专利的惟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每一个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均拥有完全的份额,具有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因此,其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必要专利使用费谈判中,违反FRAND原则,比如,实施过高定价、歧视性定价、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构成垄断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对标准实施者以及潜在的实施者负有以符合FRAND条件许可的义务,该义务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垄断企业所担负的强制缔约义务相似。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与普通专利许可、专利的合理使用、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均不相同。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无权拒绝善意相对人实施其必要专利。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具有民事司法的可诉性。裁决符合FRAND费率的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应至少考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特定无线通信产品中应支付的标准必要专�
- 叶若思祝建军陈文全叶艳
- 关键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可诉性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调研报告
- 2009年
-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巴黎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我国基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于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正式确立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制度。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应坚持'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因需认定、事实认定'的原则。发生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商标侵权纠纷时,无须进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当发生非同类或非类似商品(服务)、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突出使用于非类似商品、域名抢注、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才涉及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防止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出现冲突认定及被滥用的情形,以维护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权威性。
- 叶若思罗剑青祝建军孙虹
- 关键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跨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