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0ZDIXM037)
- 作品数:4 被引量:140H指数:4
- 相关作者:夏锦文汤善鹏严海良陈小洁更多>>
- 相关机构: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区域法治文化:意义阐释、运行机理与发展路径被引量:22
- 2015年
- 全球化的发展、国家法治的统一性,都不可能消灭法治文化的区域特质。在一个统一的甚至是大一统的国家,尤其是大国和多民族国家,完全可以形成不同的区域法治文化。区域法治文化与国家法治文化之间、不同区域的法治文化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彼此关联的。区域法治文化的发展前提是不同法治文化的共存,发展动力是法治文化之间存在的冲突和张力,发展方法是不同法治文化的整合。不同法治文化整合的结果,必然是既富有区域本土特色,又彰显现代法治精神,在国家法治统一与区域法治个性中不断磨合,不断推进区域法治文化的形成、丰富与发展。
- 夏锦文陈小洁
- 关键词:区域法治文化冲突文化整合
- 区域法治发展的法理学思考--一个初步的研究构架被引量:49
- 2014年
- 随着区域科学的兴起与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区域法治发展成为法治国家建设领域中一个全新的论题,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区域法治发展理论是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是在形成基础上构建的。加强区域法治发展理论研究具有促进法学理论发展与推动现实问题解决之双重意义。在基础理论研究层面上,区域法治发展的研究应当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三个维度进行。区域法治发展理论将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
- 夏锦文
- 关键词:法理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
- 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的认定与应对——以七个地方固废法规文本为例被引量:61
- 2014年
- 立法不必要重复是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徒增法律运行的成本,而且损害了中央立法的权威,贬抑了地方立法权的应有功能。究其原因,首先,各级立法机关对立法不必要重复缺乏科学的认定,对危害的严重性缺乏客观的认识;其次,地方立法普遍存在的整全性思路、对不抵触原则的误解等是立法思维上的误区;最后,立法重复审查机制和立法规划协调机制的缺失是制度上的原因。如何有效应对地方立法的不必要重复,首先,应当将地方立法对上位法立法目的、法律原则等必要重复排除出去,划定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存在的范围,明晰地方立法不必要重复的认定标准和表现形态;其次,地方立法机关应当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体系性立法思维,彰显地方立法的应有空间;最后,应当通过修改《立法法》,建立起由地方立法机关内部审查的制度机制和立法规划的协调机制。
- 汤善鹏严海良
- 裁判文书法理依据蓄积深藏之缘由--以民事疑难案件的裁判为分析对象被引量:13
- 2012年
- 相对刑事、行政裁判而言,民事裁判的法律依据较为复杂,立法不明确,理论认识存在分歧,司法实践也在不断丰富发展。法官的法律引证能力不强、案件疑难复杂、多元层级的法律文件中存在相互矛盾的规范、司法权威不足是司法实践中影响民事裁判法律依据充分性说理的主要因素。因此,倡导裁判法律依据的充分性说理必须首先承认法官裁判解释权力的正当性,并为法官裁判解释权行使提供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与社会环境。但裁判解释应当符合法律本意,符合我国宪法的权力架构。
- 夏锦文徐英荣
- 关键词:裁判文书法律依据裁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