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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FX009)

作品数:4 被引量:88H指数:4
相关作者:尤陈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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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3篇健讼
  • 2篇诉讼
  • 1篇道德
  • 1篇选择性
  • 1篇厌讼
  • 1篇儒家
  • 1篇儒家道德
  • 1篇儒家道德观
  • 1篇实相
  • 1篇司法
  • 1篇讼师
  • 1篇诉讼文化
  • 1篇切入
  • 1篇亲和
  • 1篇亲和性
  • 1篇清代
  • 1篇清代司法
  • 1篇无讼
  • 1篇幻象
  • 1篇积案

机构

  • 4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4篇尤陈俊

传媒

  • 1篇中外法学
  • 1篇法学研究
  • 1篇法学
  • 1篇法商研究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5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清代简约型司法体制下的“健讼”问题研究--从财政制约的角度切入被引量:41
2012年
由于受治理理念和财政因素等的制约,清代官方始终没有通过增设包括州、县官在内的常规官僚方式来积极应对当时主要由于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和人口渐繁而不断扩大的民间词讼规模。在这种简约型司法体制之下,一旦词讼规模超过官府理讼能力所能应对的范围,就会被纳入"健讼"之类的主观评价话语而予以谴责。因此,清代所谓的"健讼"之论,既是对官府理讼能力与民间诉讼需要之间张力不断拉大这一现实的话语体现,也是当时的司法体制在"制度资源"逐渐无法有效应对社会情势变迁之时用来弥补其正当性的一种"话语资源"。清代简约型司法体制下的种种微妙关联对于我们思考当代的司法状况不乏启示。
尤陈俊
关键词:健讼清代司法
“厌讼”幻象之下的“健讼”实相? 重思明清中国的诉讼与社会被引量:40
2012年
利用多种类型的不同史料所作的综合分析显示,明清以来的很多区域均不同程度地呈现出词讼数量激增而非民众普遍"厌讼"的社会景象。而在诸种史料之中,那些关于地方衙门所收词状数量的记载,既对我们认识当时社会的诉讼实况有所帮助,也容易产生一些误导性的影响。其关键在于,衙门所收词状的总数,并不能被直接等同于讼案的实数,因为这些词状之中,有大量是属于针对某一相同案件的催呈或投词。重思明清时期的诉讼文化,不仅需要对明清衙门所实际面临的词讼压力谨慎估量,还应该对明清官方所常用的"细故"、"鼠雀细事"等称谓的微妙意涵,以及健讼之风的区域性差异加以关注。片面坚持"厌讼"旧论固然会使我们错失对问题的全面认识,但如果对一些相关史料不加仔细辨析便转而径自强调"健讼"新说,也容易堕入矫枉过正的陷阱。
尤陈俊
关键词:厌讼健讼积案
清代讼师贪利形象的多重建构被引量:15
2015年
清代官员们在向民众宣扬讼师之恶时,往往极力强调其贪婪成性的逐利特点。这种贪利讼师的形象刻画,可以在一些真实案例中找到原型,并在一些文学作品中被放大。将官代书的收费情况和一些实际案例中讼师所收的写状费用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其中的讼师收费通常要远超官代书的规定收费标准和实际所收报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讼师收费皆是高不可攀,因为除了那些精擅此道而引起官府注意乃至被查拿严惩的讼师外,还有一些为人代写词状的下层识字人士其实只收取较低的酬劳,而后一种情形通常不容易在史料中得到具体记载。清代官方借助于对"贪利讼师"这一模式化形象的塑造和宣扬,来对民间助讼之人进行整体污名化,试图以此警示民众要远离这一"危险"群体,从而避免更多的诉讼案件被催生出来,以减轻区域性诉讼社会之背景下日趋严峻的压力。
尤陈俊
关键词:健讼讼师
儒家道德观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的影响被引量:15
2018年
若论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影响之直接与明晰,当首推儒家道德观。儒家道德观体系中有三个主要的伦理准则——克己、忠恕与中庸——与大传统诉讼文化气质相通,其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的气质模塑途径,最主要的则有两条:儒吏们的理讼实践;以儒家道德观为底色的家法族规的潜移默化宋代以降商业文明在不少区域的兴盛,使得儒家道德观无法再像以往那样能够强有力地统摄诉讼文化的不同层面。儒家道德观根源于农业文明并与之深度契合,而以"无讼"为价值追求的大传统诉讼文化,亦是缘自于对农业文明这一经济基础的回应。从宏观上将不同的文明类型、道德观念和诉讼文化加以对应讨论,对其间所透露的那种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选择性亲和性"加以洞察,不失为我们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之前必要的框架性认识。
尤陈俊
关键词:儒家道德观诉讼文化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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