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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HB08BFX017)

作品数:4 被引量:16H指数:2
相关作者:傅学良刘淑华王晓田王毅杨继昭更多>>
相关机构:唐山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教育
  • 3篇教育法
  • 3篇教育法制
  • 3篇法制
  • 3篇高等教育
  • 3篇高等教育法
  • 3篇高等教育法制
  • 2篇法律
  • 1篇大学生
  • 1篇大学生考试
  • 1篇大学生考试作...
  • 1篇学籍
  • 1篇学生考试
  • 1篇学生考试作弊
  • 1篇执法
  • 1篇守法
  • 1篇作弊
  • 1篇民主
  • 1篇民主参与
  • 1篇开除学籍

机构

  • 4篇唐山学院

作者

  • 3篇刘淑华
  • 3篇傅学良
  • 2篇王晓田
  • 1篇李桂凤
  • 1篇杨继昭
  • 1篇王毅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黑龙江高教研...
  • 1篇太平洋学报
  • 1篇保定学院学报

年份

  • 4篇2009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高校对大学生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的法律审视被引量:11
2009年
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大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本文以大学生考试作弊为视角,指出高校行使开除作弊考生学籍的处分权并未侵害大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考试作弊与开除学籍之间的关系,以使高校处分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高校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刘淑华傅学良王晓田
关键词:大学生考试作弊开除学籍
试论高等教育法制理念的重构被引量:3
2009年
由于中国传统的经济制度和政治体制以及高等教育制度和国家传统文化的决定性作用,导致以权力为核心的强制成为中国传统的高等教育法制的理念。但是该理念随着时代的变革而不断受到挑战,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引发了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转变;协商民主思想的兴起促进了高等教育主体对法制的参与热情;法律多元化的发展正在逐步改变单向性的硬法垄断高等教育法制的局面。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强调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树立"权利"的核心地位;通过强调公众参与,构建高等教育法制的"协商"精神;最后通过强调软法与硬法的并重,使得"以权利为中心的协商理念"得以确立,从而完成对传统高等教育法制理念的重构。
傅学良刘淑华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制
高等教育法制民主参与的价值目标和制度构建被引量:1
2009年
我国高等教育法制民主参与制度基本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提高高等教育法制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保障高等教育决策程序化、提高公民参与,从而实现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目标。我国高等教育法制民主参与制度尚存在很多不足,为此,需要在立足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通过设立高等教育法制立法中民主参与的法定化,强化高等教育法律执行中民主参与力量的制约作用,形成具有民主参与功能的高等教育纠纷解决机制,从而对这一制度进行重构。
傅学良刘淑华王晓田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制民主参与
高等教育法制发展现状研究被引量:1
2009年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现有的规范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从高等教育法制的立法、执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入手,对高等教育法制发展现状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发展完善对策,以便适应高等教育大发展的需要。
杨继昭李桂凤王毅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制执法守法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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