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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C820006)

作品数:5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唐超张挺李昊更多>>
相关机构:首都医科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侵权
  • 1篇一般条款
  • 1篇人性
  • 1篇人性尊严
  • 1篇生命
  • 1篇生命价值
  • 1篇受害者
  • 1篇死亡赔偿
  • 1篇死亡赔偿金
  • 1篇条款
  • 1篇赔偿
  • 1篇赔偿基金
  • 1篇赔偿金
  • 1篇剖腹
  • 1篇剖腹产
  • 1篇侵权法
  • 1篇侵权责任
  • 1篇侵权责任法
  • 1篇权法
  • 1篇污染

机构

  • 2篇首都医科大学
  • 1篇北京航空航天...
  • 1篇日本立命馆大...
  • 1篇景德镇陶瓷大...

作者

  • 2篇唐超
  • 1篇张挺
  • 1篇李昊

传媒

  • 4篇北航法律评论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12
  • 4篇2011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英国剖腹产案件中的患者自主权研究被引量:3
2012年
英国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法院授权的剖腹产案件表显出了妇产领域根深蒂固的医学与司法上的家父主义倾向——对产妇欠缺意识能力的一般推定,对产妇非理性决定的蔑视以及对产妇及/或胎儿生命利益无以复加的推重——从而与患者自主权原则发生冲突。英国法院通过对意识能力概念过于严格的解释,来绕过胎儿非为法律上之人的法律壁垒,甚至公然对实证法的立场发起挑战。上诉法院虽然在两项判决中扼制住了这一情绪化的异动,它的意识能力理论却仍然为家父主义的回潮埋下了伏笔。故而,单有法律原则,还不足以为产妇自主权提供充分保护。只要诸如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地让产妇娩出一个健康的孩子、分娩中的产妇欠缺作出有效决定的意识能力这样一些流布甚广的观念不得澄清,产妇导向的法律政策与婴儿导向的产科训练之间的冲突不得协调,强化了产科医生话语权的医疗资源匮乏状态不得根本缓解,那么,曲解、回避法律原则强行手术的作法就断不会少。
唐超
关键词:患者自主权
欧洲危险责任的立法趋势
2011年
欧洲各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侵权法修订运动,其中以瑞士、奥地利和法国为代表,同时在欧洲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也相继提出了两个侵权行为法草案。这些草案大体可以分为三大阵营,一为一般条款模式,以瑞士和法国为代表,二为列举模式,以《欧洲共同参考框架草案》第六编为代表,三为动态体系的设计,以奥地利和《欧洲侵权法原则》为代表。这些模式中,动态体系的设计更符合侵权法自身的特点,有助于形成动态而非僵化的归责体系,同时通过指明危险责任的各种动态考量因素也有助于法官作出合理的裁判。
李昊
关键词:一般条款
日本综合救济论的生成与展开被引量:1
2011年
20世纪80年代,面对所谓的侵权法学的危机,日本开始反思其现有的救济制度,尤其是侵权行为制度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学者们提出了许多综合性的救济方案,其中影响力最大的莫过于加藤雅信教授提出的综合救济体系论,即建立'综合救济体系基金'对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害者进行补偿,从而取代目前的以侵权行为制度为中心的人身损害救济制度。但是由于这项制度本身存在许多尚需解决的问题,在学界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支持。与此相关的是,在个别领域,比如大气污染受害救济中,学界提出了更为具体可行的方案。最后,在指出综合救济的课题之后,本文认为综合救济体系急需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是如何看待侵权行为制度与综合救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张挺
关键词:基金大气污染
“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之价值迷思——以“错误生命之诉”为中心的思考被引量:1
2011年
对于错误生命之诉所提出的'生命存在本身可否构成损害'这一价值难题,出于对生命之存在即价值和人性尊严之所在的信念的坚守,多数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肯定论则通过对生命主体自我价值体验和自决的强调,借助错误生命与安乐死的类比,得出了'生命存在本身亦得构成损害'的结论。肯定论虽在论证上有诸多不周之处,但也说明我们对生命客观价值的坚守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毫无回旋的余地。
汪志刚
关键词:生命价值人性尊严安乐死
徘徊于公平与平等之间——从“9·11”受害者赔偿基金到《侵权责任法》第17条
2011年
围绕着'9·11'受害者赔偿基金,美国法学界展开了关于生命价值的讨论,这些讨论深化了我们对于侵权法体制与福利体制就生命价值有着不同评价维度的认识。全部赔偿与个别计算是侵权法的核心观念,而平等则是为福利体制所关注的原则,前者贯彻的是矫正正义,而后者践行的是分配正义。《侵权责任法》虽然明确了死亡赔偿金的财产损害赔偿性质,但第17条却表明立法者仍为同命同价的道德吁求所羁绊。相同数额赔偿的规定将平等主义引入私法,混淆了侵权法体制与福利体制的不同职司。人民法院应保持谦抑的态度,慎用立法机关赋予的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
唐超
关键词:福利体制死亡赔偿金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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