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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D08027)

作品数:3 被引量:17H指数:3
相关作者:曹艳春刘秀芬更多>>
相关机构:燕山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性骚扰
  • 3篇职场
  • 3篇职场性骚扰
  • 1篇骚扰
  • 1篇雇主责任
  • 1篇法经济学
  • 1篇法经济学分析

机构

  • 3篇燕山大学

作者

  • 3篇曹艳春
  • 2篇刘秀芬

传媒

  • 1篇当代法学
  • 1篇学习论坛
  • 1篇河北科技师范...

年份

  • 1篇2009
  • 2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的法经济学分析被引量:7
2008年
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就是雇主要为其雇员的性骚扰行为负责任。通过法经济学的分析,对于监督管理者雇员实施的交换型性骚扰雇主承担严格责任;对于敌意环境型性骚扰雇主承担过错责任。这对预防与抑制职场性骚扰更有效率,同时,可以使社会成本降到最低。
曹艳春
关键词: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法经济学
职场性骚扰类型研究被引量:8
2009年
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职场性骚扰的类型划分呈现多元化趋势;划分方法根据职场性骚扰的行为主体和行为结果不同,将其划分为交换型性骚扰和敌意环境型性骚扰。交换型性骚扰的判定,主要依据一是管理者通过交换的方式实施性骚扰行为,二是该行为造成有形雇佣行为。较之交换型性骚扰,敌意环境型性骚扰没有有形雇佣这一明显特征,因此较难判定。在实践中,对敌意环境型性骚扰的判定,应根据受害人自身情况并综合其他证据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
曹艳春刘秀芬
关键词:职场性骚扰
解读职场性骚扰被引量:7
2008年
近些年,职场性骚扰话题愈演愈热,然而多数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是片面的、直观的。论文从职场性骚扰的定义、特征、主体、客体、对象等方面对其进行界定,兼对"如何理解性骚扰中的‘性’","女性可否成为性骚扰主体","同性之间能否成立性骚扰","双性恋者可否成为性骚扰主体"等争议问题作出解答。
曹艳春刘秀芬
关键词:职场性骚扰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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