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12D098)
- 作品数:5 被引量:24H指数:3
- 相关作者:刘福元张闯王博更多>>
- 相关机构:东北财经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职业足球赛事的法律属性及其外部法律关系
- 2014年
-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与规范分析法,遵循消费者保护法的研究进路,对职业足球赛事的法律属性及其外部法律关系进行研究。研究表明:职业足球赛事应被认定为是由足球经营者向球迷提供的精神产品,具有"产品"的法律属性。购买球票观看足球比赛的球迷与足球经营者成为足球赛事产品消费中的法律关系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应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制。而从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来看,足球经营者与球迷消费者之间围绕着足球赛事产品消费形成了"安全保障、公平交易以及信息提供"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在经营者违反法定义务时,球迷依法享有索赔的权利。旨在为足球赛事产品消费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之深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 王博
- 关键词:法律属性经营者消费者法律关系
-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平衡性探寻被引量:7
- 2014年
- 作为现代开放式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参与不仅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的实践工作中,而且在我国立法中也得到了逐步确认。其中,参与效力问题是指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是否能够对行政决策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以及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行政参与的效力过低会降低公民对政府的信任,而效力过高则可能会降低行政决策的质量。因此,实践中既要防止行政参与流于形式,又要避免参与结果主导政府决策,从而使参与效力居于平衡位置。为了实现这一平衡,需要首先肯定行政机关对于行政事项的最终决策权,之后再由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目的的不同去配置不同的参与效力,最后通过行政法律规范对参与效力进行确认。
- 刘福元
- 关键词:行政参与行政决策
- 非强制行政的问题与出路——寻求政府柔性执法的实践合理性被引量:10
- 2015年
- 由于非强制行政这种带有柔性色彩的执法方式建立了官民之间的合意基础、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民尊严,因此更有助于推进服务行政理念的实现。各地方陆续开展的非强制行政实践尽管已经取得了卓越成效,但部分案例亦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非强制行政有时会不当取代强制行政、选择行政奖励方式时存在着两难困境、行政调解中有时权力因素过强,以及行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够对等。因此,时刻对其进行关注,并通过制度规范的形式加以解决,即是增强政府柔性执法实践合理性的必要步骤。
- 刘福元
- 关键词:非强制行政柔性执法行政奖励行政调解行政合同
- 行政参与代表性的制度规范分析——以行政听证为例被引量:2
- 2013年
- 作为现代开放式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参与不仅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的实践工作中,而且已在我国的立法中得到了逐步确认。然而,参加人的代表性问题却一直困扰着行政参与的实践过程,如果参加人在数量上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却只能代表部分群体的利益,或者与所涉及的行政活动缺乏必要的关联,那就无法满足行政参与的民主性要求。代表性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参与资格、职业构成和产生方式等。通过对各地方政府发布的7部有关行政听证的制度规范进行分析后发现,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在行政参与代表性问题上仍需进一步完善。
- 刘福元
- 关键词:行政参与
- 行政参与中的激励机制探析——以城市治理中参加人的利益平衡为视角被引量:5
- 2015年
- 作为现代开放式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参与不仅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的工作实践,而且也在我国的立法中得到了逐步确认。然而当前在不同的行政领域中还存在着"参与充分"和"参与不足"并存的现象。仅就后者而言,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环境、卫生、社区治理等行政领域与参加人的直接利害关系相对较弱,参加人在付出了参与成本之后难以得到直接回报。为改变这一现状,有必要通过行政法律规范为参加人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参加人的选择性收益,从而吸引其积极、健康地参与其中。
- 张闯刘福元
- 关键词:行政参与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