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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PM-zx021-201212-004)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相关作者:禹琪萧洁儿曾凡棠李凯范中亚更多>>
相关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山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相关领域: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1篇水源保护
  • 1篇水源保护区
  • 1篇水源保护区划...
  • 1篇流型
  • 1篇河流
  • 1篇法律
  • 1篇法律体系
  • 1篇法律体系构建
  • 1篇保护区划分

机构

  • 1篇中山大学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1篇林澍
  • 1篇范中亚
  • 1篇李凯
  • 1篇曾凡棠
  • 1篇萧洁儿
  • 1篇禹琪

传媒

  • 1篇环境科学与技...

年份

  • 1篇2014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河流型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法律体系构建与实例被引量:1
2014年
因为修订不及时、规定不详细等种种原因,中国对河流型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法律体系在执行过程中尚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对一级保护区水域的长度难以通过计算方法确定,对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的计算结果偏大,准保护区缺乏相关规定,技术规范与新修订的法律相冲突。对此,需要明确要求划定准保护区并在准保护区内"禁增"污染源,在行政区边界交接断面要求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进行交接,对划分保护区的技术规范进行修改,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可以由经验类比法划定,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根据一级保护区水质满足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在保护区内排污口拆除、准保护区排污不新增的情景下进行推算。按照上述修订建议建立起来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行政区边界"4个层次的水源河流保护区划体系是更合适、更有效的体系。以广东省F市S区D河为例,进行了水源保护区划定。
林澍范中亚曾凡棠萧洁儿禹琪植江瑜李凯
关键词:河流水源保护区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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