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CKZD001)
- 作品数:1 被引量:10H指数:1
- 相关作者:漆洪波李成志罗欣王龙琼更多>>
- 相关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更多>>
- 低强度超声辐照用于产后子宫复旧的临床观察被引量:10
- 2014年
- 目的观察低强度超声辐照治疗对产后子宫复旧的影响。方法选择2012年6月至12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住院分娩的141例产妇为研究对象。采用单盲法(产妇对是否治疗不知情),按照分娩方式及是否接受低强度超声治疗将其分为剖宫产治疗组(n=46),剖宫产对照组(n=34),顺产治疗组(n=30)及顺产对照组(n=31)。顺产产妇于产后6h开始第1次治疗,剖宫产产妇于产后24h开始第1次治疗。治疗组采用超声波治疗仪进行超声治疗,2次/d,30min/次,连续治疗5次;对照组操作方法与治疗组一致,但不输出超声能量。临床观察各组患者治疗后宫底下降程度,恶露情况及疼痛(Vas)评分。各组产妇年龄等一般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分组征得受试对象知情同意,并与之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治疗后,治疗组宫底下降指数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31.710 0,34.390 0,P<0.05);恶露结束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5.927 0,6.343 5,P<0.05)。治疗结束后,剖宫产治疗组Vas评分差值与剖宫产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顺产治疗组Vas评分差值与顺产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低强度超声治疗可促进产后子宫复旧,并可缩短产后恶露结束时间,但治疗对顺产妇产后Vas评分无影响,而不能改善其产后疼痛;仅能缓解剖宫产产妇子宫疼痛。
- 王龙琼漆洪波罗欣李成志
- 关键词:超声治疗剖宫产术自然分娩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