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FFX005)

作品数:9 被引量:71H指数:5
相关作者:郑泽善陈国坤车剑锋崔仙赵桂玉更多>>
相关机构:南开大学延边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法益
  • 2篇刑事
  • 2篇诈骗
  • 2篇诈骗罪
  • 2篇欺诈
  • 2篇犯罪
  • 2篇财产
  • 2篇财产损害
  • 1篇当场
  • 1篇赌博
  • 1篇赌博犯罪
  • 1篇刑事处罚
  • 1篇刑事政策
  • 1篇行为犯
  • 1篇整体性
  • 1篇职权
  • 1篇三角诈骗
  • 1篇身份犯
  • 1篇时效制度
  • 1篇时效中断

机构

  • 9篇南开大学
  • 1篇延边大学

作者

  • 6篇郑泽善
  • 2篇陈国坤
  • 1篇车剑锋
  • 1篇赵桂玉
  • 1篇崔仙

传媒

  • 1篇兰州学刊
  • 1篇当代法学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政法论丛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南通大学学报...
  • 1篇北方法学
  • 1篇武陵学刊

年份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5
  • 4篇2013
  • 1篇2012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以诈骗罪追究恶意诉讼行为研究被引量:14
2012年
在诈骗罪中,如果将行为人诈骗的对象限定在"财物所有人",就意味着要求受骗人、财产处分人和被害人必须"三位一体",并统一于财物所有人。诈骗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陷对方于认识错误,对方因此处分财产,造成自己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就这一点而言,传统的二者间的诈骗与三角诈骗并无实质差异。诉讼诈骗是典型的三角诈骗行为。在诉讼诈骗中,被骗人是法院,被害者是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两者不是同一人。但是,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有依法对公私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力。法院对公私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处分权。
郑泽善
关键词:诉讼欺诈三角诈骗法律授权刑事处罚
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被引量:20
2013年
诈骗罪是事关财产的犯罪,诈骗罪的成立应当要求被害人具有财产损失,即在未遂的情况下,要求欺骗行为具有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危险性;在既遂的情况下,则要求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现实的财产损失。整体财产减少说、形式性个别财产减少说以及折中说均有不足之处,因此,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应当以实质性个别财产减少为基准进行判断,即综合处分行为前后财产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处分后的财产是否受到损失为基准进行判断。另外,相应给付,欺诈性乞讨、募捐,欺诈性权利行使均可以成立诈骗罪。
郑泽善
关键词:欺诈财产损失
“作为整体的法”与结果无价值论的法益概念被引量:1
2013年
在我国,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间的学派之争方兴未艾。仅仅在具体解释结论合理与否的问题上进行论战的方法,不能真正解决二者的分歧。德沃金的"作为整体的法"与结果无价值论在理论诉求上存在着一致性,即追求法律实践过程当中的一致性与融贯性。在实现理论诉求的方法上,二者分道扬镳,前者试图做出超越价值绝对主义与价值相对主义的努力,而后者则通过法益的话语来统一可能的价值冲突。通过对比,可以发现结果无价值论在处理价值冲突的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这是结果无价值论的核心疑问。
车剑锋
关键词:整体性法益
妨害公务罪研究被引量:11
2013年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但是,该罪所要保护的并非是上述人员本身,而是通过上述人员执行的国家机关或相关部门的作用,即保护公务的公正、顺利进行才是该罪的保护法益。因此,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和保护对象是不同的。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是指不法行使有形力,即向他人当面实施有形力,但并不限于向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行为,间接暴力及毁损相关公务人员周边财物的行为也应包括在内。威胁,是指告知足以使他人产生畏惧感的恶害,但应限于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感受到被侵害的情况。至于告知恶害的内容、方法没有限制。从妨害公务罪的性质看,暴力、威胁行为只要达到足以妨害公务的执行即可,本罪属于抽象危险犯。
郑泽善
关键词:保护法益暴力
背信罪新探被引量:6
2015年
背信罪,是指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以谋求自己或者第三者的利益,或者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目的,违背其任务,给委托人造成财产上损失的行为。背信罪的基本构造为: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主体),实施违背任务的行为(客观要件),以图利或加害为目的(主观方面),造成他人财产上的损失(危害结果)。背信罪属于财产犯罪,是一种破坏诚实信用关系的犯罪。在我国的现行刑法典中,有30多个条文涉及到背信犯罪,但是,由于这些具体规定过于细密,以至于无法有效地调整和规范许多背信犯罪。
郑泽善
关键词:诚实信用财产损害法益
转化型抢劫罪新探被引量:12
2013年
从司法实践来看,转化型抢劫罪绝大部分由盗窃罪转化,少部分则由抢夺罪转化。许骗能否转化为抢劫罪,有待探讨。该罪的成立,需要盗窃行为与暴力、胁迫行为之间的紧密关联性,这种关联性一般由实施两个行为的场所、时间、距离决定。如果相隔时间很长或在较远的场所实施暴力、胁迫,就应否定该罪的成立。该罪既遂、未遂的判断,以侵犯人身的暴力、胁迫行为本身作为区分基准不尽合理;而以盗窃既遂作为既遂的区分基准,难以自圆其说。盗窃的既遂犯通过暴力、胁迫压制对方反抗,才能成立该罪的既遂。该罪虽不属于典型的不纯正身份犯,但将其理解为不纯正身份犯相对合理。
郑泽善
关键词:犯罪主体当场既遂
滥用职权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以韩国、日本及《模范刑法典》相关规定为视角
2017年
我国的滥用职权罪立论于结果无价值论,属于典型的结果犯。但是,与一般结果犯不同的是,该罪仅以"重大结果"为犯罪成立要件,即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才是本罪的规制对象。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政策性地提高了该罪的入罪门槛,将事实上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予以非犯罪化,致使一部分滥用职权行为被放纵,此举有违现代刑法的实质正义理念和法益保护原则,不利于预防和打击渎职类犯罪,有待修法予以完善。
赵桂玉崔仙
关键词:滥用职权罪结果犯行为犯法益保护
超期追诉制度之反思与重构被引量:4
2016年
我国刑法典第87条第4项之核准追诉制度实际上突破了追诉时效期限的原则规定,成为了事实上的特殊形式的超期追诉,但是该规定在适用标准上语义不甚明确,且在价值追求上与罪刑法定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更有甚者,如果准确把握了追诉时效延长和追诉时效中断之间的逻辑关系,还会发现该规定完全属于逻辑冗余。故而在梳理和完善超期追诉制度时,有必要准确把握追诉时效延长和追诉时效中断的实质内涵,并考虑对于特别例外形式的超期追诉应该赋予新的内容。
陈国坤郑泽善
关键词:追诉时效制度时效中断
我国赌博犯罪治理中的刑事政策分析被引量:4
2016年
刑法和刑事政策的关系问题已逐步成为我国刑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最终还是要通过对具体犯罪的实证加以检验。在以具体个罪为视角的微观切入中,赌博犯罪不失为较好的考察平台。就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而言,鉴于赌博犯罪治理之当下困境,应该承认赌性的客观存在,提供合适的疏导路径,疏堵结合将体现未来赌博犯罪治理在理论上的突破。就刑事政策的刑法化而言,需要适时调整诸多刑事政策思潮对赌博犯罪刑事立法产生的影响,通过以法定犯赌博罪代替自然犯赌博罪来应对和解决治理困境。
陈国坤
关键词:赌博犯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