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A820053)

作品数:5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戚枝淬王锴更多>>
相关机构:安徽工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5篇捐赠
  • 5篇慈善
  • 5篇慈善捐赠
  • 2篇企业
  • 2篇企业慈善
  • 2篇企业慈善捐赠
  • 1篇第三方监督
  • 1篇信托
  • 1篇社会保障
  • 1篇受托
  • 1篇受托人
  • 1篇决策权
  • 1篇监察
  • 1篇监察权
  • 1篇公司慈善捐赠
  • 1篇公司股权
  • 1篇公益信托
  • 1篇股权
  • 1篇规制
  • 1篇红十字

机构

  • 5篇安徽工业大学

作者

  • 5篇戚枝淬
  • 3篇王锴

传媒

  • 2篇行政与法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福建江夏学院...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年份

  • 3篇2014
  • 2篇2013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企业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被引量:1
2014年
目前,我国企业慈善捐赠法律规制还不完善,企业慈善捐赠定性没有法律依据、立法上缺乏对捐赠企业及受捐者相关权利保障、企业摊捐劝捐现象随处可见。欲解决这些困境,必须在立法上将企业慈善捐赠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明确捐赠企业与受捐人的合法权利,并对企业摊捐劝捐行为予以规制,引导企业主动捐赠。
戚枝淬王锴
关键词:企业慈善捐赠法律规制
论慈善捐赠第三方监督——兼评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被引量:2
2014年
第三方监督是慈善捐赠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特征,在慈善捐赠监督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鉴于我国第三方监督缺乏法律保障、干预过多、独立性难以保证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权责不明确的现状,有必要全面加以解决,在慈善法规中明确规定第三方监督制度,立法上保证第三方监督的独立地位,完善第三方监督的职责和权利。
戚枝淬王锴
关键词:慈善捐赠慈善机构第三方监督
企业慈善捐赠立法缺失与完善探析
2014年
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出于人道主义动机,资助慈善事业的社会活动。目前,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立法上存在一些缺失,主要包括:企业慈善捐赠属性无法律依据、立法上缺乏对捐赠企业及受捐者相关权利保障、企业摊捐及变相劝捐法律规范缺失。针对这些问题,立法上有必要予以完善:将企业慈善捐赠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捐赠企业与受捐人的权利保障;三是立法上对企业摊捐、变相劝捐予以禁止,引导企业主动捐赠。
戚枝淬王锴
关键词:企业慈善社会保障
论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主体被引量:1
2013年
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源于股东权,属于股东共益权。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行使主体混乱无序,致使公司慈善捐赠决策屡受质疑,公司社会责任难以承担。基于此,有必要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慈善基金会多元化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主体体系,当公司慈善捐赠决策不适当,害及到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实现或违反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时,可通过撤销诉讼与无效诉讼途径加以救济。
戚枝淬
关键词: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
论公益信托视阈下的股权慈善捐赠被引量:1
2013年
公司股权慈善捐赠适用公益信托是公司股权慈善捐赠必然选择的途径。公司股权慈善捐赠公益信托中受托人在对股权管理与处分中必须尽到谨慎义务、忠实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股权保值增值义务;信托监察人监察权属于民事权利,包括诉讼权、知情权、变更权、撤销权、辞任权、报酬请求权等,形成一个权利体系;在股权慈善捐赠中,在信托股权不能按照原来的目的得以施行或者不再需要施行时,将信托股权适用于一个与原信托目的最相近似的慈善目的。
戚枝淬
关键词:公司股权慈善捐赠公益信托受托人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