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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XFX001)

作品数:8 被引量:35H指数:5
相关作者:周世中刘琳邓文婷郭福良更多>>
相关机构:广西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2篇社会学

主题

  • 7篇侗族习惯法
  • 7篇习惯法
  • 5篇瑶族
  • 2篇侗族
  • 2篇社会主义
  • 2篇石牌
  • 2篇主义
  • 2篇和谐社会
  • 1篇大瑶山
  • 1篇电站
  • 1篇侗款
  • 1篇新农村
  • 1篇性权利
  • 1篇瑶族习惯法
  • 1篇治权
  • 1篇少数民族
  • 1篇社会主义和谐...
  • 1篇社会主义新农...
  • 1篇水电
  • 1篇水电站

机构

  • 8篇广西师范大学

作者

  • 8篇周世中
  • 2篇刘琳
  • 1篇郭福良
  • 1篇邓文婷

传媒

  • 1篇广西民族研究
  • 1篇湖南大学学报...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湖北民族学院...
  • 1篇法学论坛
  • 1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北方法学

年份

  • 1篇2008
  • 2篇2007
  • 5篇200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黔桂侗族习惯法的变迁——以“款约法”为例被引量:3
2007年
"款约法"是侗族地区侗款组织制定的规章约法的款词,是维护各款区的社会秩序的共同规约。"款约法"对于侗族来说就是法律,它从保护自己本民族利益的原则出发,通过"立法"——即盟款的手段制订了族众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规范,用以维护本民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款约法"在侗族地区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且在今天还有影响。因此,研究侗族"款约法"的历史地位、作用及启示具有一定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周世中郭福良
略论侗族款约的当代价值——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系列调研之五被引量:12
2006年
侗族地区在历史上是一个“没有国王的王国”,素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良好社会风尚,这与侗族历史上的合款组织及其议定的款约有着密切关系。侗族款约的惩治手段十分严厉,主要有抄家、进驻吃喝、开除寨籍、罚款等。侗族款约具有群众性、民主性、严肃性、无徒刑等特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研究、发掘和利用侗族款约的合理因素,有助于侗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实现;有助于侗族地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有助于侗族地区村民自治工作的进行,降低司法成本,促进侗族地区社会稳定。
杨和能周世中
“股东权”实现理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村民自治权——以“广西兴安县金石乡中洞村修水电站纠纷案”为切入点被引量:7
2006年
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是村民自治权实现的依托。“广西兴安县金石乡中洞村修水电站纠纷案”暴露了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行村民自治权运行的缺陷,这种缺陷是引发村民委员会侵犯村民自治权的根源。“权力的合理分工及相互制约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前提”这一蕴涵于现代公司制股东权实现过程中的理论同样适用于作为社会公权力的村民自治权的实现。本文在重构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时,将村民自治权的运行框架定为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调解监督委员会这三个相互独立并相互制约的自治机关,同时增设村民常委会议强化村民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厘清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调解监督委员会的地位,将其确定为村民大会下设的与村民委员会并行的机关。
周世中邓文婷
关键词:村民自治权股东权
瑶族新石牌与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系列调研之一被引量:4
2007年
石牌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金秀大瑶山各村屯将本村屯的村规民约以石牌这种形式加以确立,以此为法,进行村屯民主管理的制度,新石牌保留了旧石牌的传统,又有所发展。在大瑶山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尽管新石牌有各种各样的局限性,但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因势利导,发挥其积极作用。
周世中刘琳
关键词: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侗族习惯法对女性发展影响探析--黔桂侗族、瑶族习惯法系列研究成果之九被引量:4
2008年
侗族社会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之中,父权家长制度占据支配地位,并因此产生了制约女性发展的社会生产、生活的规范和禁忌。这些规范和禁忌的负面效应,严重弱化了侗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妨碍了侗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提高,制约了侗族地区和谐小康社会的构建。所以,摒弃侗族习惯法中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消极因素,对保护侗族女性合法权益,促进侗族地区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杨和能周世中
关键词:侗族习惯法女性权利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段村石牌调查——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系列调研之二被引量:6
2006年
随着社会的急剧变迁,习惯法这种本土的法律资源日渐被外来的西方法律文化所侵蚀,少数民族习惯法究竟还有没有现实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带着这些疑问,笔者以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段村为个案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研。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段村是新石牌立得最多、保留得最完整的村寨之一。全村有7个自然屯,其中4个屯立有新石牌。尽管各屯的石牌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但新石牌在调整村民的社会关系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周世中刘琳
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
瑶族民间组织及民间法的现实影响——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系列调研之七被引量:8
2006年
瑶族民间组织是指在瑶族社会中,由瑶民自发组织形成的,调整瑶族社会关系的村寨机构。瑶族民间法是指瑶族人在处理和调整民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时,用以约束全体成员,维持社会秩序,解决争端和纠纷,逐渐形成的共同行为规则。瑶族民间组织和民间法在当今瑶族社会中仍有现实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瑶山经济发展、传递民族文化的正面影响,也有阻碍瑶族社会发展的守旧、保守落后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因势利导,发挥其积极作用,消除其消极影响。
周世中
关键词:瑶族民间组织民间法
论瑶族石牌的性质及其现实影响——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系列调研之四被引量:6
2006年
民间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瑶族石牌是民间法的一种,对金秀瑶族石牌制度的性质及其产生的成因和现实影响进行分析,并结合金秀大瑶山和谐社会的建立,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对黔桂瑶族侗族习惯法的研究有所裨益。
周世中
关键词:瑶族和谐社会习惯法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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