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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10051)

作品数:7 被引量:18H指数:3
相关作者:许玉镇杨冠一吴兴识李晓明贾朋飞更多>>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行政
  • 2篇政府
  • 2篇公众
  • 1篇行政裁量
  • 1篇行政裁量权
  • 1篇行政立法
  • 1篇行政相对方
  • 1篇行政相对人
  • 1篇依法
  • 1篇依法治国
  • 1篇正义
  • 1篇政府决策
  • 1篇政府治理
  • 1篇治国
  • 1篇视域
  • 1篇遴选
  • 1篇遴选机制
  • 1篇网络参政
  • 1篇网络民意
  • 1篇相对方

机构

  • 7篇吉林大学
  • 1篇吉林省经济管...

作者

  • 6篇许玉镇
  • 2篇杨冠一
  • 1篇吴兴识
  • 1篇贾朋飞
  • 1篇李晓明

传媒

  • 1篇行政与法
  • 1篇长白学刊
  • 1篇当代法学
  • 1篇吉林大学社会...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哈尔滨工业大...
  • 1篇平顶山学院学...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3
  • 3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论立法民主参与中公众代表的代表性——以行政立法中的行政相对方为例被引量:1
2011年
立法的民主参与已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与深度、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参与的主动性和质量是立法民主化的标尺。中国公众参与立法的法制化始于《立法法》,但实践中公众参与立法的实际影响力和意见得以采纳并转化为立法的充分可靠性并没有保证,使得相对方参与地方立法陷入"符号化"的尴尬处境。公众特别是立法中的利益相关方不能形成有效的力量真正参与立法博弈是核心原因。立法过程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必须建立在多维视野之上,必须在观念和体制上承认利益的多样性、价值的多元性乃至民主的多维性。如何保证参与立法的公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科学确定公众的利益代表人是当前立法民主的关键。
许玉镇李晓明
关键词:行政立法民主参与
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代表遴选机制被引量:6
2013年
公众有序政治参与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政府决策领域的公众参与取得一些进展,但不足之处相当突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需要在公众中遴选代表,但是代表遴选程序缺乏公开性与科学性,遴选的代表参与能力较弱、专业性不强,遴选的代表"政府化"倾向严重,代表遴选过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代表的遴选机制,需要拓宽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渠道;健全参与代表的遴选制度;建立遴选代表的培养体制,提高遴选代表的参政能力;完善代表遴选的监督机制。只有立足于完善的代表遴选机制基础上的公众参与,才能满足公众的维权需求,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许玉镇
关键词: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程序正义
公共治理视域下行政裁量权的多中心治理被引量:1
2011年
传统行政法学强调行政裁量权的规制主要依赖立法、行政、司法三种途径。今天,行政裁量权的规制逐渐从外部的法律规制转向行政机关自我规制,并开始向公共治理领域延伸。本文试从公共管理视角展开对行政裁量权多中心治理的探讨,试图破解行政裁量权规制存在的问题,并探索非营利组织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裁量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许玉镇贾朋飞
关键词:行政裁量权多中心治理行政相对人
论我国政府对网络民意的回应被引量:3
2014年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激增而难以得到迅速解决。由于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迟滞或受阻,公众迫切需要打破单向性的表达机制,使自己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网络平台的自由开放性为此提供了契机。网民通过论坛、博客、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参政议政,较于传统表达渠道,网络民意的表达具有成本低、时效快、自由度高、参与主体多元、参与议题多样等优势,公民积极借助网络参与民主决策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目前,政府对网络民意采取了较积极的态度,开通门户网站和微博,设立意见征集专栏和政务论坛等,但也存在政府回应性不足、网络环境规制不够等问题。因此,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快行政理念的转变与创新,充分利用网络政务平台积极、主动回应民意;同时,政府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法律规制,协调网民有序参与政治表达。
许玉镇吴兴识
关键词:网络参政网络民意
论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法律保障被引量:1
2014年
广泛而深刻的公民参与能够反映不同权益主体的利益和价值。然而,公民参与政府治理仅有政治上的认同还不够,作为法治国家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法律保障包括,主体的法律保障、客体的法律保障和形式途径的法律保障,当下中国最为重要的是参与主体和形式的法律保障。因为没有对利益相关方和弱势群体参与权的法律保障,政府治理的公民参与只能是符号和口号。
许玉镇杨冠一
关键词:公民参与政府治理法律保障
以法治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5年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对深化当前我国社会改革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得法治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明确依宪治国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地位,同时保证在国家、政府和社会三个层面上的制度创新,从而更全面地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杨冠一
关键词:法治依法治国
我国旧村改造中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模式探析——以山东沈泉庄的改造实践为例被引量:6
2011年
2006年以来,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开始大规模的旧村改造工程,由此引发了政府部门、投资开发者、旧村村民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作为中国"十大经济强村"之一的山东省临沂市沈泉庄村,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的一个典型,在村民对旧村改造存在较大意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没有强力推进改造工程,而是本着合作信任、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与村民平等协商,对旧村改造的拟建户型、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进行改进,有效化解了村民顾虑,平稳推进改造工程。旧村改造中的合作治理在行为模式上以平等主体的自愿行为超越了政府过程的中心主义结构,构建起多元主体利益博弈平台,疏通利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路径,加大了村民在旧村改造中的话语权,可以有效缓解旧村改造中的利益冲突,促进和谐农村的建设。
许玉镇毕荣
关键词:旧村改造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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