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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L12DFX029)

作品数:5 被引量:18H指数:3
相关作者:阚凯石悦刘剑平高博更多>>
相关机构:大连医科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大连市社科联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2篇同居
  • 2篇非婚同居
  • 1篇信息公开
  • 1篇义务
  • 1篇知情
  • 1篇知情权
  • 1篇人身
  • 1篇人身保护
  • 1篇人身保护令
  • 1篇诉讼
  • 1篇青年
  • 1篇青年人
  • 1篇中年
  • 1篇中年人
  • 1篇卫生服务
  • 1篇离婚
  • 1篇离婚诉讼
  • 1篇基本医疗卫生...
  • 1篇告知义务
  • 1篇公民

机构

  • 4篇大连医科大学
  • 1篇大连海事大学

作者

  • 4篇阚凯
  • 2篇石悦
  • 1篇高博
  • 1篇刘剑平

传媒

  • 2篇学术交流
  • 1篇中国卫生事业...
  • 1篇知与行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4
  • 2篇2013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公民知情权被引量:5
2013年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在快速开展这一惠民利民工程的同时,公民知情权的保障缺失问题也不容忽视。在现阶段的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重落后于民众的知情需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性特征也"相应减损"了公民知情权的内容。知情权的权利基础渗透于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内的关涉公民切身利益的各个社会生活领域,法律制度的改进举措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完善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公开制度;将医方的告知义务统一化,实现知情权之权利内容与法律效力的等同;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医疗资源透明、医疗人员技能水准公开的服务体制。
阚凯石悦
关键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知情权信息公开告知义务
中年人非婚同居的现实考察与立法启示被引量:1
2013年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带动着家庭生活的推陈出新,非婚同居这一生活方式随着国人婚恋行为的巨大变化而蔓延开来。从针对100名企业中年员工所进行的实证调研数据来看,中年人群对非婚同居的认知、接纳与实践都有了新的变化,愈发宽容的社会舆论和日益增长的权利诉求都暗示出现存法律体系的接纳张力。同时,中年人同居也表现出"替代型同居增多"、"财产性因素增多"与"代际矛盾增多"的特点。法律的基本功能在于体现和规范现实生活,实证调研所带来的立法启示包括:转变漠视回避的立法态度,直面中年人同居的客观现象;转换事实婚姻的思维定式,以"区别于婚姻的事实同居"模式调整同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规范的规制重点,确立"以分别所有为原则、以共同所有为例外"的财产制度;避免"重物轻人"的立法盲点,对同居人身关系和亲子关系予以足够关注。
阚凯石悦
关键词:非婚同居
论《反家暴法》人身保护令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6
2017年
《反家暴法》提出的人身保护令制度为受害人提供了新的维权载体,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在适用时存在以下困境:第一,人身保护令面临着执行方式不具体、执行与预防相断裂等多重考验;第二,申请人身保护令时的举证标准难以把握;第三,人民法院做出人身保护令的决策机制面临巨大挑战;第四,《反家暴法》与《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其他单行法律制度的衔接不畅,人身保护令裁定的先决效力也易生分歧;第五,刑事保护令在《反家暴法》中完全缺位;第六,人身保护令制度在对婚内性暴力和同性恋者遭受家庭暴力等特定案件的适用性也容易引发争议。法律适用的困境就是立法改进的意义,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完善途径具体包括以下六点:第一,在基层法院的执行机构中设置人身保护令执行小组,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明确执行的具体措施,多措并举,完善人身保护令的执行制度;第二,细化举证标准,以"有遭受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以"有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申请人身保护令的适用"盖然性证据标准";第三,设置家事法庭,建立合议制与独任制审理方式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第四,发挥《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司法解释更新灵活的优势,明确规定人身保护令不具有先决效力,加强人身保护令与其他单行法律制度的衔接;第五,将刑事保护令引入《反家暴法》;第六,直视性暴力和多元家庭中的家暴问题,积累司法实务经验,寻求将人身保护令制度拓展适用于婚内性暴力和同性恋者家暴的积极途径。
阚凯刘剑平
关键词:人身保护令离婚诉讼
青年人非婚同居的现实考察与法律应对被引量:5
2014年
随着青年人非婚同居现象的逐渐增多,青年人群在对非婚同居的认知、接纳和实践方面都有了显著的变化。同时,青年人同居又具有"试婚同居增多"、"性别差异明显"、"经济限制多、财产积累少"与"非婚生育率低、但却相对高发"的特点。法律的回避已难以阻止青年人非婚同居的继续增长,构建相应的法律应对机制势在必行,具体应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加强婚姻普法宣传,便捷结婚登记公共服务;防范非婚生育,保障子女利益;疏通权益救济的渠道,完善法律应对机制的必要环节;正视同居侵权,探索审理非婚同居案件的多元化司法适用路径。
阚凯高博
关键词:非婚同居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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