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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SFH2009A03)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相关作者:邢鸿飞徐金海吴志红更多>>
相关机构:河海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法
  • 1篇行政公产
  • 1篇用事
  • 1篇政法
  • 1篇特许
  • 1篇特许经营
  • 1篇立法论
  • 1篇民营
  • 1篇民营化
  • 1篇经济刺激
  • 1篇经济刺激政策
  • 1篇基础设施
  • 1篇公产
  • 1篇公私
  • 1篇公私协力
  • 1篇公用事业特许...

机构

  • 3篇河海大学

作者

  • 2篇徐金海
  • 2篇邢鸿飞
  • 1篇吴志红

传媒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 1篇安徽警官职业...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1篇2011
  • 2篇2010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观察被引量:1
2010年
对于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来说,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传统上与法国的公务特许和行政公产利用理论相联系,在当代与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公私协力理论相呼应。厘清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有助于澄清理论上存在的一些争论,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吴志红
关键词: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政公产民营化公私协力
中国公用事业立法论纲被引量:1
2010年
公用事业立法是规范政府监管、公用企业运营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据和保障。近年来我国公用事业政策立法、监管立法和公用企业法制取得长足进展,但法律漏洞、法律冲突和立法滞后等问题仍然制约了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公用事业立法须立足于实践需求、立法现状和制度实效,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基点出发,以产业政策、政府监管、实现机制、社会利用和法律责任等为主要内容建构公用事业制度体系。
邢鸿飞徐金海
论基础设施权被引量:2
2011年
基础设施的目标在于实现普遍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基础设施所有权的法律特质在于独立于基础设施物化载体和衡平利益相关方权益,并由此生成基础设施权的范畴。基础设施权是由国家保障公民享有的,以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以基础设施公共产品供应和实现普遍服务为内容的权利体系。基础设施的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制不仅需要服务于经济增长的目标,更应该以提高普遍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为核心价值。
邢鸿飞徐金海
关键词:基础设施经济刺激政策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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