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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06JZD0019)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相关作者:杨仕兵李冬梅更多>>
相关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政府
  • 1篇农村
  • 1篇农村合作经济
  • 1篇农村合作经济...
  • 1篇经济组织
  • 1篇合作经济
  • 1篇合作经济组织
  • 1篇合作社
  • 1篇合作社法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属性
  • 1篇WTO
  • 1篇村合作经济组...

机构

  • 2篇安徽财经大学

作者

  • 1篇李冬梅
  • 1篇杨仕兵

传媒

  • 1篇农村经济与科...
  • 1篇财贸研究

年份

  • 2篇2008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力度势在必行被引量:1
2008年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以维护和提高组织成员经济利益为目的,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资金、技术、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的民间服务性合作组织。这种组织形式对于有效推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帮助农民融入市场经济建立起桥梁和纽带,在当前大力提倡新农村建设的形势下,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是十分关键的。
李冬梅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WTO政府
论合作社法的法律属性被引量:1
2008年
科学界定合作社的法律属性是界定合作社法的法律属性的前提,合作社法的法律属性就是探讨该法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以及该法应归属于何种部门法的问题。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已不再是传统的非营利组织,而转变为营利性组织。同时,结合合作社的特性,合作社应定位为互益性营利组织。影响合作社法法律属性的因素有合作社关系、合作社法的调整对象、合作社法的法益目标和合作社法责任。从这四个方面分析,合作社法的法律属性应定位为经济法。
杨仕兵
关键词:合作社合作社法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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