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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06c04)

作品数:1 被引量:6H指数:1
相关作者:黄士元柳忠卫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事
  • 1篇刑事附带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刑事附带民事...
  • 1篇正当
  • 1篇社会利益
  • 1篇诉讼
  • 1篇侵害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诉讼
  • 1篇检察
  • 1篇检察机关
  • 1篇附带民事
  • 1篇附带民事诉讼
  • 1篇被害
  • 1篇被害人

机构

  • 1篇山东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1篇柳忠卫
  • 1篇黄士元

传媒

  • 1篇法学论坛

年份

  • 1篇2007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检察机关代表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正当性研究——以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犯罪为范例的考察被引量:6
2007年
对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有必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都不能代替民事赔偿。在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中,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单位或管理部门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或社会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是检察机关享有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得对侵害公民私人权益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柳忠卫黄士元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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