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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9YBB161)

作品数:8 被引量:75H指数:4
相关作者:包运成王湘平黄栋梁更多>>
相关机构: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法律
  • 2篇权益
  • 2篇公民
  • 2篇海外公民
  • 2篇儿童
  • 2篇儿童权利
  • 2篇儿童权利公约
  • 2篇《儿童权利公...
  • 1篇地方本科
  • 1篇地方本科院校
  • 1篇院校
  • 1篇涉外
  • 1篇涉外民事
  • 1篇涉外民事关系
  • 1篇涉外民事关系...
  • 1篇生存权
  • 1篇双语
  • 1篇双语教学
  • 1篇丝绸之路
  • 1篇条约

机构

  • 5篇湖南科技学院
  • 4篇湖南师范大学
  • 2篇贵州师范大学

作者

  • 8篇包运成
  • 1篇王湘平
  • 1篇黄栋梁

传媒

  • 2篇社会科学家
  • 2篇遵义师范学院...
  • 1篇前沿
  • 1篇华北水利水电...
  • 1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辽东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2
  • 4篇2011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美国双语教学对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双语教学的启示被引量:6
2011年
美国的双语教学开展得较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美国通过法律和政策对其双语教学进行了较好的规范、引导和保障,通过培训和提高待遇促进了其双语教师队伍的稳定,编写了高质多样的双语教材以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形成了诸多双语教学模式等,所有这些都推动了美国双语教学的发展。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双语教学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多不足,我们应从美国双语教学中吸取其好的做法,通过完善我国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加强法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和法学双语教材建设等,来改善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双语教学。
包运成王湘平
关键词:法学双语教学地方本科院校
我国儿童生存权的保障——以《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实施为视角被引量:2
2012年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权利保护置于首要位置,为儿童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普遍的法律标准,它是迄今为止得到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成为儿童权利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法律文件。中国积极实施《儿童权利公约》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是,我国儿童生存权保障也还存在不足,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制,加强儿童生存权保障的组织,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从而使儿童生存权得到更好的保障。
包运成
关键词:儿童生存权《儿童权利公约》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经常居所”规定之评析被引量:5
2011年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大量地规定了以"经常居所"为连接点的冲突规范。这些规定是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和涉外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需要,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现代化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尽快明确"经常居所"的涵义,解决一些地方"经常居所"规定不适用问题,以充分发挥该法的积极作用,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其消极影响的发生。
包运成黄栋梁
我国儿童发展权的保障——以《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实施为视角被引量:6
2011年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权利保护置于首要地位,为儿童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普遍的法律标准,我国积极实施公约,使我国儿童的发展权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得到很好保障、儿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儿童使用网络更便利获取信息机会增多、儿童参与权保障不断改善。但我国儿童发展权保障还存在不足,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儿童发展权的意识、完善相关法制和政策,强化儿童权利保护的管理体制和规划,完成余下的"普九"任务,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儿童教育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儿童参与权的实现。
包运成
关键词:儿童发展权《儿童权利公约》
“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思考被引量:55
2015年
建设"一带一路"是一项造福沿线各国人民的宏伟工程,它需要利用法律来予以引领和保障,因为法律是"一带一路"建设顺利进行的引领力量,法律是防止或者减少"一带一路"建设干扰的重要手段,法律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争端得以公正解决的基础。规范"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包括全球性法律、区域性法律、双边法律以及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可能发生冲突,解决这些冲突,既应遵循强行法优先、利益平等原则,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规则予以解决。
包运成
关键词:法律
海外公民权益的自力救济
2011年
自力救济是指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所实施的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权益受损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自力救济相应地也是多样的,实施自力救济能直接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有助于节约公力资源、促进公力救济的改进。但是自力救济也有局限性,自力救济对于权益的保护是有限的。我国海外公民人数众多,权益受损的情形也在不断地发生,理应加强海外公民的自力救济。为了增强自力救济的有效性,海外公民应尽量防止损害事件的发生,增强自力救济的意识和能力,合法有效地实施自力救济。
包运成
关键词:海外公民权益自力救济
论条约成为国内法
2014年
条约成为国内法是必要的,因为条约成为国内法是合理确定条约在法律体系中的位阶的需要,是正确适用条约的需要。条约成为国内法也是可行的,因为条约与国内法一样都是法律,同时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又是条约的参与制定者或者认可者,使得条约易于成为国内法;条约对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这给国家以压力和动力推动条约成为国内法。对缔约国有效的条约不能自动成为国内法,国家主要通过公布条约并指令实施、通过立法将条约转化为国内法等方式使条约成为国内法。
包运成
关键词:条约国内法法律体系
海外公民权益的国际人权机制保护被引量:1
2014年
随着我国海外公民的增加,我国海外公民权益受损事例也不断增加。自力救济、当地救济、外交领事保护、ICSID机制等常用的救济方式虽对于我国海外公民权益的保护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它们也都存在不足,而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以及欧洲人权保护机制、美洲人权保护机制和非洲人权保护机制可为我国海外公民权益的保护提供途径。所以,我们应正确认识并充分利用国际人权机制来维护我国海外公民的权益。
包运成
关键词:海外公民权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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