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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7SJD820024)

作品数:3 被引量:20H指数:2
相关作者:吴志红更多>>
相关机构: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行政
  • 4篇行政公产
  • 4篇公产
  • 2篇法律
  • 2篇法律责任
  • 1篇行政法
  • 1篇用事
  • 1篇政法
  • 1篇特许
  • 1篇特许经营
  • 1篇赔偿
  • 1篇民营
  • 1篇民营化
  • 1篇公私
  • 1篇公私协力
  • 1篇公用事业特许...
  • 1篇公有公共设施
  • 1篇国家赔偿

机构

  • 3篇河海大学
  • 1篇苏州大学

作者

  • 3篇吴志红

传媒

  • 2篇安徽警官职业...
  • 1篇河海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0
  • 1篇2009
  • 2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问题研究——以行政公产为视角被引量:6
2009年
公有公共设施是行政公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由国家赔偿法对其致害的情况进行调整,我国并未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只是将其中一部分作为民事侵权案件来处理,这样做致使大部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案件无法可依,也不符合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考虑到公有公共设施的行政公产属性,需要将公有公共设施的致害纳入国家赔偿法范围。
吴志红
关键词:行政公产公有公共设施国家赔偿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观察被引量:1
2010年
对于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来说,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传统上与法国的公务特许和行政公产利用理论相联系,在当代与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公私协力理论相呼应。厘清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有助于澄清理论上存在的一些争论,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吴志红
关键词: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政公产民营化公私协力
行政公产视野下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初论被引量:13
2008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其中法律制度的保障,尤其是法律责任的落实不可或缺。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看,环境属于行政公产,因此,政府对环境具有无法替代的首要监管职责,基于此,政府也应当承担监管不力和失误的法律责任,包括环境宪法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
吴志红
关键词:行政公产法律责任
行政公产视野下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初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其中法律制度的保障,尤其是法律责任的落实不可或缺。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看,环境属于行政公产,因此政府对环境具有无法替代的首要监管职责,基于此,政府也应...
吴志红
关键词:行政公产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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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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