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21)
- 作品数:3 被引量:2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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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析帛书本《老子》的逻辑结构被引量:1
- 2012年
- 在帛书本《老子》各单元甚或每章内都存在着"从形而上之道的认识到形而下之德的修行"的逻辑规律。这种从上到下(从知到行)、再从下到上的状态形成一种"波浪"状的递进结构(以下简称"波浪式结构"),说明《老子》是一本有逻辑思维一贯性、有内在中心思想或者说有"基本精神"的书,是一本完整的个人著作而非许多个人的箴言集。
- 费小兵
- 关键词:《老子》逻辑
- “中国自然法”基准下的“古代目的价值等级”——《老子》“上德不德”章的启发
- 2014年
- 《老子》中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可推演出古代的"目的价值等级体系",用以审视法学界的多元价值。基于老子的视野,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冲突时,应取目的而舍手段,这是为了回到本真德性,放弃表相、虚伪德性。对于法而言,也应遵循这价值阶梯,回归"道"(中国自然法)的至善本性。在无为的语境中,"上德不德"(及其"目的价值等级体系")是自然、本性之德,不反对德,但又不能说是"以德治理",否则就可能被误解成道德强制主义。
- 费小兵陈进
- 关键词:自然法本性
- 自然与天道:中西法律的形而上之别——兼论中西人治和法治思想的缘起被引量:1
- 2012年
- "天道"与"自然"是中西方法律的形而上基础,它们都起源于人们对世界万物本原的形而上思考。人们普遍认为顺应于"天道"或"自然",人们就会拥有正确的行为方式,社会和人生就会拥有正确的发展方向。但是,中西方在认识"自然"和"天道"的时候,却产生了不同的方法,古希腊人的认识路径是以语言为桥梁,经历了从质料到形式、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路径,而中国古代始终不以语言为认识终极秩序的载体,从天命到天道,在认识万物终极规律的时候,始终站在天人合一的立场,强调对"道"的自证自悟,而非知识化形态的表达。而这种分歧带来了中西人治和法治思想的缘起。
- 郭忠
- 关键词:中西法律形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