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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25)

作品数:2 被引量:12H指数:1
相关作者:高亚军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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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小产
  • 2篇小产权
  • 2篇小产权房
  • 2篇产权
  • 2篇产权房
  • 1篇征收
  • 1篇征收制度
  • 1篇土地增值
  • 1篇土地增值收益
  • 1篇土地征收
  • 1篇土地征收制度
  • 1篇土地制度
  • 1篇农村
  • 1篇农村集体土地
  • 1篇户籍
  • 1篇户籍制度
  • 1篇户籍制度改革
  • 1篇合法化
  • 1篇二元土地制度
  • 1篇法律

机构

  • 2篇长安大学

作者

  • 2篇高亚军

传媒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农业经济

年份

  • 2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法律思考——基于“小产权”房治理之视角
2013年
"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特色的"同地不同权"的二元土地制度。"小产权"房的诞生实质是农民对国家土地征收制度的一种自发的抵抗。要治理"小产权"房,必须从源头上治理,斩断"小产权"房产生的利益链。这一路径其实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已明确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本文就如何在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及国土资源部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中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高亚军
关键词:二元土地制度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与小产权房问题研究被引量:12
2013年
小产权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现象,其产生根源在于二元土地制度。有的学者根据小产权房的现实情况,认为应将小产权房合法化。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前提是农村集体土地的自由流转,历史证明,只有土地最终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兼并"现象才不会发生,才能使农民有一个最终的社会保障。当前农村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存在法律障碍、农村集体土地还承担着中国近14亿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故农村集体土地不宜自由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自由流转的前提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小产权房合法化只能使城乡结合部极少的农民致富,"致富"农民存在返贫现象,因此,小产仅房不宜合法化。
高亚军
关键词:小产权房合法化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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