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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26024)

作品数:8 被引量:19H指数:2
相关作者:冯兵史秀志吴超张舒更多>>
相关机构:四川大学中南大学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历史地理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国民政府
  • 3篇民国
  • 3篇民国时期
  • 2篇抗战
  • 2篇公产
  • 2篇财产
  • 1篇战时
  • 1篇政府
  • 1篇中共
  • 1篇中国共产党
  • 1篇社会风险
  • 1篇生活质量
  • 1篇生活质量指数
  • 1篇市镇
  • 1篇隋唐
  • 1篇隋唐五代
  • 1篇唐五代
  • 1篇权利
  • 1篇权利博弈
  • 1篇乡村

机构

  • 7篇四川大学
  • 1篇四川省社会科...
  • 1篇中南大学
  • 1篇金属股份有限...

作者

  • 7篇冯兵
  • 1篇张舒
  • 1篇吴超
  • 1篇史秀志

传媒

  • 2篇深圳大学学报...
  • 1篇河北师范大学...
  • 1篇学习与实践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中国安全科学...
  • 1篇档案
  • 1篇三峡大学学报...

年份

  • 3篇2015
  • 5篇2014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民国时期湖北营产清理问题研究
2015年
民国时期营产主要指前清遗留绿营财产,亦称军产。多由绿营、新军驻守马厂、操练场地、城堡、战壕组成,是为民国时期公产重要来源。民国初建,出于军费开支与财政困顿,中央至地方均有营产清理之议。湖北营产作为全国性营产清理之缩影,体现民国政府公产清理政策动机、制度建构、机构运作等多方面相。政府通过设立武昌、汉口公产清理处等管理机构,颁行《营产管理规则》等章则,实现营产清理制度与实践深度结合。通过清理,湖北营产概况逐步清晰,产权佃权日臻巩固,侵占、隐匿状况改善。其成效与经验成为国民政府时期营产管理重要参考,亦为今日军队产业管理提供有益历史镜鉴。
冯兵
关键词:国民政府
我国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研究被引量:13
2015年
为更加深入了解煤矿的风险状况,辅助行业风险决策,探讨和确定我国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采用平均个人风险值法(AIR),以5 a为周期分别研究2003—2007年和2008—2012年煤矿的个人死亡率,进而确定2013—2017年的煤矿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参考范围。通过事故累计概率-死亡人数(FN曲线)曲线确定可供参考的煤矿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并基于生活质量指数(LQI)的社会可接受风险评价准则计算降低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最优安全投入。结果表明,我国煤矿的个人风险水平远高于国内外其他行业,煤矿社会风险仍处于不可接受风险区,制定煤矿可接受风险标准值对行业风险管理实施具有较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张舒李夏林吴超姚曙史秀志
关键词:煤矿社会风险
财产惩治的尝试:抗战时期中共对汉奸逆产的处置被引量:2
2014年
抗战期间与战后,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承担着抗击敌对势力与惩治叛国汉奸的使命。作为惩奸的方式之一,对汉奸逆产处置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治邪恶与保持民族气节,亦关系到树立威信、发动群众、打击敌人。严厉惩奸成为中共一贯政策,并于其所控范围开展了颇具规模的逆产处置运动。中共制订颁布了一系列逆产处置法令和办法,对处置对象、处分方式、范围、程序、分配使用等加以界定,成为逆产处置的重要依据。通过界定逆产、处置逆产及政策调适,查封、没收了大量逆产,剥夺了汉奸财产权,断绝了其东山再起的经济基础,为抗战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亦为战后打开局面奠定了基础。
冯兵
关键词: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惩治汉奸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惩奸中的财产刑运用被引量:1
2014年
肃奸、惩奸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重要政治活动之一;战后,惩奸作为战争遗留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惩戒邪恶与民族气节之保持,亦关系政府威信树立与民心向背。战后政治态势与舆论监督、经济利益共同促使国民政府将惩奸工作纳入政治进程。其对汉奸的惩处主要包括刑罚与财产没收两种途径。汉奸犯罪特殊性决定惩奸中财产刑运用既不同于普通刑法上之一般没收,亦与特别没收存有差异。国民政府惩奸中对刑法财产刑的借用与适度调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使用问题,但囿于实践中存有瑕疵,亦引起社会各界非议,进而影响最终惩奸效果。
冯兵
关键词: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财产刑
民国时期湖北官产清理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财产是生产、生活的基本要件,是人们竞相追逐的主要利益。相对个人,政府于财产权利的追求成为解决财政困顿与增强统治实力的重要动力。民国时期,伴随着政局日趋复杂与政府财政急迫需求,湖北省府对公有财产权力谋求日趋强烈,诉索官产成为政府应对之突出问题。于是,通过在全省开展颇具规模的官产清理活动,明晰了境内官产数量、范围,理清了官产卷宗,使官民均受其利,亦为之后各地公产清理提供了历史镜鉴。
冯兵
关键词:民国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市公产清理活动述略——以沦陷前武汉为中心的探讨
2014年
武汉沦陷前,武汉市政府受政治秩序建构、经济收益增进等多方因素推动,于控制地域开展了颇具影响的公产清理活动。通过组建专门公产清理机构,省市各单位间相互协调,公产清理活动成效显著,表现为省市公产界限明晰,公产收益增进,公私产权纠纷解决等多种面相。
冯兵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公产
草市:隋唐五代乡村市镇化的历史典型被引量:2
2014年
隋唐五代时期,古代中国一致性与一元化城乡关系有所松动,乡村已非单纯农民聚居地和从属城市权力系统基层单位,地方政权中心所在之城市统治农村据点的角色已有改变,城乡关系由之前农村单方面依附城市转向城市与乡村之互动,草市于城乡相互作用与乡村市镇化中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逐步实现自发性组织至官市化市场地位的提升,商品经济需求、草市内在机能、官方政治运作、市场管理革新等诸多因素是为草市完成历史性转型基础要件,亦为草市向市镇过渡提供了难得契机。
冯兵
关键词:隋唐五代乡村市镇
权利博弈:国民政府省内机关的公产清理冲突与协调
2015年
国民政府建立后,各级政府社会重构领导职能取代革命政治而成主导,经济建设、国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济等事业渐次开展需款甚亟,财政改革成为各地政府筹措发展资金重要渠道,前代遗留公产的清理作为全方位财政改革组成部分备受重视,作为权威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的公产清理政策,囿于其出台表现为利益重新分配与调整,对人事进行制约或改变,政策执行成为极度复杂之过程。受多方利益影响,执行过程压力、紧张与冲突成为常态。随着清理工作开展,围绕公产管理之矛盾在各机关间日益凸显,省级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门与军事机关之间,省级机关与市级政府之间,省级单位与县级部门之间围绕公产管理和使用等权力、权利和利益进行博弈。
冯兵
关键词:民国时期公产权利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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