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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80)

作品数:4 被引量:18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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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女性
  • 4篇女性主义
  • 2篇性别
  • 2篇法律
  • 2篇法学
  • 2篇法学研究
  • 1篇女性地位
  • 1篇女性主义视角
  • 1篇主义
  • 1篇主义视角
  • 1篇现代女性
  • 1篇离婚
  • 1篇离婚法
  • 1篇后现代
  • 1篇后现代女性主...
  • 1篇法律主体

机构

  • 4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4篇马姝

传媒

  • 2篇河北法学
  • 1篇学术交流
  • 1篇山东女子学院...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3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自由抑或压迫:论离婚法与女性地位的变迁——基于女性主义视角被引量:2
2012年
自19世纪末女性主义在西方兴起以来,始终关注婚姻家庭制度对女性生存处境的影响,认为父权制家庭结构导致了男性领域和女性领域的具体化以及不平等权力关系的加剧。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女性主义重在思考法律对女性地位的建构作用,男性中心的婚姻和财产法在激进女性主义者眼里甚至被视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根源之一。从女性主义视角历时性地考察我国离婚法与女性地位变迁的关系,探讨1950年婚姻法中离婚自由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中破裂主义兼采有责主义的离婚原则及2001年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赔偿的条款对各时段女性地位的影响,将会发现离婚法虽然表面上实现了女性解放和对女性的保护,但是并未改变压迫女性的性别权力结构,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最终屈服于男性利益,因此,以自由为起点的离婚法最终走向其反面成为压迫女性的工具。
马姝
关键词:离婚法女性地位女性主义
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被引量:15
2012年
女性问题的跨意识形态性、我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不可逆性与女性主义法学本身的批判性和进步性,决定了在我国开启以"性别与法律"为主旨的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在研究的学科类别上,已形成法理学为主导,部门法共同参与的局面;在研究基地和社会影响上,已形成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为重镇,各地高校与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和推动的格局;在研究问题上,已在认识论和法律事实两个层面形成多样议题。但是,法学认识论层面的研究不足、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边缘化、研究者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立场和研究队伍学科背景单一等问题也掣肘着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法学研究者需通过不断拓展法学认识论研究,积极结合中国现实吸纳新知、超越意识形态客观审视西方社会理论,加强与其他学科的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发展。
马姝
关键词:法律性别女性主义
中西方女性主义法学研究之比较被引量:4
2013年
将中西方女性主义法学研究进行比较,可发现二者相同之处是共有"社会性别"这一理论工具。不同之处为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对待女性主义理论的态度不同和研究的主题不同。存在如此异同,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中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女性主义的不同境遇。我国的女性主义在经历了五四启蒙时期的兴盛阶段之后,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之后消声于民族革命话语之下。这就导致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少了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这一现状随着1995年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的召开而逐渐有所改变。
马姝
关键词:女性主义法学研究
法律主体的性别之辩
2015年
从二元论视角审视法律主体,会发现法律主体打着鲜明的男性烙印。历史上女性在法律主体上的缺席和西方先哲们有关女性的论说都印证了这一事实。如果只是强调女性与男性在现有法律上的平等,则难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后现代女性主义提议破除二元论和解构主体,为创造性别公正的法律提供了富有理论价值的研究思路。
马姝
关键词:法律主体性别后现代女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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