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2YJCZH277)
- 作品数:3 被引量:8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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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地权契约中“业”的表述与田骨田皮的“业权”属性被引量:2
- 2017年
- 明清时期田骨田皮分离是永佃关系或者说永佃制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就权利范畴与属性来说,田皮与使用权、经营权、永佃、永佃权存在交集,但实际并不相同。在土地"王有"观念支配下,田骨田皮分离无论是针对国家所有权作进一步分割,还是针对私人所有权作进一步分割,其终极所有权依然归属国家。受"王有"观念的影响,人们并不总是关注于土地的"所有""占有",而更多关注的是基于土地的"收益",是为了获得这一收益而力求享有的合法经营的权利——"业权",这在明清地权契约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业权固然是多重权利的组合,但却彰显着浓厚的传统文化观念,即强调对土地的经营与收益权利,而并非对土地的所有、占有权利,相对于现代所有权概念,"业权"更能够实现对田骨田皮权利范畴与属性的表达。
- 张可辉
- 关键词:明清时期
- 现状与展望:中国古代田骨田皮地权分离的研究
- 2017年
- 宋元明清时期,田骨田皮分离不断发展,这一历史现象引起当今学界广泛而持续关注,或从社会经济史的层面进行探讨,或从法律史的角度展开分析,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更为突出:一是地权分配状况的经济分析;二是租佃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三是地权关系转移经过的实证研究。既有研究成果是进一步研究的坚实基础:一方面,从时人观念立场出发来认识、分析社会问题和社会结构,运用"因时论世""主位理解"的方法或态度去分析相关问题,或将比利用现成理论框架进行客位判断更具价值;另一方面,田骨田皮分离的存在与发展,有着传统文化观念方面的影响,在整理土地王有观念、宗法伦理准则、立契有中习惯的基础上,将分离渊源、地权关系、契约秩序、后世影响诸问题纳入一个整体系统之中进行分析,有益于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化。
- 张可辉
- 关键词:地权制度
- 官法私契与西夏地权流转研究被引量:6
- 2013年
- 土地买卖与租佃、典当是西夏社会地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其成交之前"问帐"文本中先问亲邻的事实,反映出地权流转的非排他性质,租傭草的赋税制度、地权流转的法律规定,也反映出国家具有终极土地所有权的特征,与其说流转的是土地本身与所有权,不如说是基于经济收益的"业"、"业权"。西夏法律着眼于维持地权流转契约的效力.而参与私契缔结的中人则利用自身权利与威望发挥着独特效力,二者共同作用,实现了地权流转在某种程度上宏观调控与微观操作的统一。
- 张可辉
- 关键词:土地买卖土地租佃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