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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2YJC820122)

作品数:12 被引量:45H指数:3
相关作者:徐晓明邹焕聪沈定成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9篇行政
  • 6篇行政许可
  • 2篇调解
  • 2篇调解制度
  • 2篇行政调解
  • 2篇行政调解制度
  • 2篇社会组织
  • 2篇能动
  • 1篇信息公开
  • 1篇信息披露
  • 1篇行政法
  • 1篇行政法治
  • 1篇政法
  • 1篇社会
  • 1篇双罚制
  • 1篇能动性
  • 1篇披露
  • 1篇强制信息披露
  • 1篇违法
  • 1篇违法行为

机构

  • 7篇南京大学
  • 4篇扬州大学
  • 1篇东南大学
  • 1篇江苏大学

作者

  • 8篇徐晓明
  • 1篇邹焕聪
  • 1篇沈定成

传媒

  • 2篇天津行政学院...
  • 2篇浙江社会科学
  • 2篇法治研究
  • 1篇浙江学刊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现代法学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 1篇金陵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5篇2013
  • 2篇2012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行政许可变更制度构建问题研究被引量:3
2013年
行政许可变更制度是情势变更催生下构建的行政许可动态修正机制。在制度设定层面,许可立法预设性为许可变更制度产生提供制度变量;在制度实践层面,许可实施动态性为许可变更制度产生提供操作变量。行政许可变更制度应当以类型化为基本路径,从许可类事项与信息更新类事项这两个性质层面来进行二元化制度设计,许可类事项变更则应当成为行政许可变更制度的规制重心。在启动模式上,许可类事项变更可设计为强制与自愿模式,而信息更新类事项变更只能设计为强制模式;在审查标准上,许可事项类变更适用区别于初始行政许可审查且具有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权特质的特别标准,信息更新类事项变更则不涉及审查标准问题。
徐晓明
关键词:行政许可
论公私协力的公法基础被引量:2
2012年
公私协力在当今世界的大力推行,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公私协力获得了一定的"法外基础",然而公私协力公法学基础的探讨对于基于公私对抗理念构建的公法体系而言仍然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论题。公私协力不仅与国家保留理论兼容,与国家社会二元论契合,而且它符合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具有民主正当性和基本人权基础,因此,公私协力的开展具有扎实的宪法基础。与此同时,行政法的合作精神理念、法律保留原则为我国公私协力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行政法基础。
邹焕聪
关键词:公私协力行政法治宪法基础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体系中双罚制引入问题研究被引量:10
2012年
组织监管异质性是将双罚制引入组织型行政许可监管责任体系之基本前提。组织违法结构双层特性决定了单罚制所具有的"敲山震虎"式监管缺憾;组织规模特性加剧了行政许可持有人监管事实信息优势地位,降低了其违法成本与难度,而"熟人"监管背景特性则放大了组织型行政许可持有人"管制俘虏"能力。双罚制具有两个层面的制度价值:一是作为监管惩戒机制,其增强了行政许可持有人违法阻却力量,加大了行政许可持有人违法成本;二是作为守法责任传递机制,双罚制在驱动行为个体自律的同时,也在倒逼组织自律,激发组织守法内生动力的生成。双罚制的科学合理建构需以解决适用范围、责任分配、行为责任个体确定三个方面的标准问题为支撑。
徐晓明
关键词:双罚制行政许可
行政调解制度基本原则研究被引量:2
2015年
行政调解制度基本原则应主要包括自愿、合法原则,积极主动原则,保密原则,不利证据排除原则。作为底线规则,自愿、合法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纠纷解决意思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规制的有效均衡。作为能动规则,积极主动原则借助于行政权力的能动特质,体现了行政调解制度的服务特性。作为屏蔽规则,保密原则为当事人营造了自主交流空间与防干扰系统。作为退路规则,不利证据排除原则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因调解不成功所可能引发的证据不利地位影响的顾虑,有利于在程序之内构建安全交流空间。
徐晓明
关键词:行政调解
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中的政府供给机制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13年
我国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机制中的政府供给机制,在信息公开模式上,存在依申请公开未"落地化"与主动公开范围"狭窄化"问题。完善配套立法与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是应对之策;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存在偏重登记准入监管信息公开而忽略登记后续监管信息公开问题。扩大后续监管信息公开,尤其是后续监管结论形成过程信息公开是实现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法治化的关键之举;在信息共享机制上,存在因信息壁垒而导致行政监管协同性降低的问题。建立与完善监管信息异地抄告制度、通报制度、互联互通机制有助于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整体质态。
徐晓明
关键词:社会组织
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问题研究
2013年
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是情势变更导致的海域使用许可强制退出机制,情势变更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存在之事实基础;公共利益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存在之价值基础;公共负担平等化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补偿制度存在之法理基础。应当在以客观事实条件为基本前提下,以公共利益影响程度为利益衡量尺度来细化海域使用许可撤回条件,以许可权利人为中心构建程序权利保障体系,以多元化补偿方式为特点构建许可权利人利益补偿机制。
徐晓明
关键词:海域使用行政许可撤回
社会组织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构建问题研究被引量:3
2013年
社会组织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构建须遵循四个原则,在遵循比例原则下,通过考察社会公共利益关联度、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成本、社会公众信息搜寻成本来确定强制信息披露内容;在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下,以准确、及时、便利原则来建构强制信息披露法律程序;在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下,通过责任行为类型化、责任机制多样化、责任负担合理化来配置强制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在遵循激励约束相容原则下,通过树立声誉模型、配置行政奖励、培育竞争机制来建构强制信息披露激励机制。
徐晓明
关键词:社会组织披露
行政调解制度能动性激发问题研究
2016年
能动性是行政调解制度功能发挥的核心要素保障,行政调解制度能动性的发挥有利于凸显能动行政理念,发挥政府纠纷解决比较优势,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效应。行政调解制度能动性的发挥可通过三个层面制度建设来体现:一是建立调解程序权利告知与实体权利激励制度,强化行政调解救济权利引导;二是适度行政干预,拓展行政调解权力介入领域:通过确立"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调解"原则、适度设定行政调解程序前置类型、设定非行政主体申请调解行政纠纷下的调解程序强制启动模式这三种方式来实现;三是注重调解后续处理,拓展行政调解权力能动监督空间。
徐晓明沈定成
关键词:行政调解能动性
行政许可保证金制度立法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15年
作为一种财产担保下的公私法律责任实现担保措施,行政许可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能够担保行政许可持有人公共利益修复性责任和私主体赔偿性责任的实现。目前,保证金制度实践呈现一种制度设定阶段二元模式下的非系统性特征。保证金制度在产生积极功能的同时,也会诱发压缩行政许可持有人利益空间、助长行政许可监管懈怠和越权行使司法审判权的风险。保证金制度立法完善需要重点在四个方面推进:一是在制度设定层面,以差异化为原则确定制度设定主体;二是在规制领域层面,以担保义务属性与风险防范为参考要素;三是在保证金标准层面,在效率和风险间精当寻求平衡点;四是在保证金执行层面,建立以多元替代性缴纳方式为内容的保证金缴纳制度。
徐晓明
关键词:行政许可保证金
行政许可退出机制理论问题探究被引量:6
2013年
作为一种依托现有决定来规划未来秩序的法律制度,行政许可制度实施尤其会受到未来情势变更因素的影响。情势变更是行政许可退出机制构建之基本客观前提,在制度层面上,体现为许可立法的预设性为许可法制环境动态变化留下铺垫;在实践层面上,体现为许可客观运行环境的动态变化影响着许可条件能否动态维系。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许可退出机制之基本价值追求。在积极层面上,体现为能够更加高效地配置与利用公共资源;在消极层面上,体现为能够及时防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均衡监管信息状态是行政许可退出机制之决策要素价值,在社会公众层面上,体现为消除"表见许可"现象,实现"名实相符"功能;在监管层面上,体现为消除信息壁垒,增强监管决策整体协同性功能。
徐晓明
关键词:行政许可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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