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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FX021)

作品数:3 被引量:32H指数:3
相关作者:杜景林卢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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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债务不履行
  • 2篇给付
  • 2篇不履行
  • 1篇缔约
  • 1篇缔约过失
  • 1篇债权
  • 1篇债权总则
  • 1篇契约
  • 1篇契约责任
  • 1篇总则
  • 1篇违约
  • 1篇违约行为
  • 1篇民法
  • 1篇进路
  • 1篇给付不能
  • 1篇给付障碍
  • 1篇过失

机构

  • 3篇对外经济贸易...

作者

  • 3篇卢谌
  • 3篇杜景林

传媒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法律科学(西...

年份

  • 1篇2007
  • 1篇2006
  • 1篇2005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债权总则给付障碍法的体系进路被引量:16
2006年
给付障碍法,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债务不履行或者违约,是民法典债法总则中的核心法律制度。传统上一般以障碍原因为给付障碍法律体系的构成进路。积极侵害债权的出现和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扩大则预示了传统进路体系上的断裂和缺陷。而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效果进路(又称救济进路)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无论是当前在国际上采用的《联合国买卖法》或者是《国际商事合同原则》,又抑或是区域性质的《欧洲合同法原则》,又抑或是民族国家的《德国现代化债法》,全部都采取的是这一体系进路。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也应当采取这一无需再行检验的现代“经典”进路。
卢谌杜景林
关键词:债权总则违约行为债务不履行民法
论缔约过失的基本问题及体系建构被引量:3
2007年
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但在这一制度是否以及如何法典化的问题上,一向存在不同的态度,甚至是迥异的态度。从整体情况看,法典化应当是肯定的,但在具体规制上还是应当采取比较慎重的态度。
卢谌杜景林
关键词:缔约过失
给付不能的基本问题及体系建构被引量:16
2005年
给付不能在传统给付障碍法的三叠纪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现代债法学理表明,不仅给付不能所具有的这种重要地位应当受到质疑,而且规制给付不能的法律体系也应当一并受到质疑。现代债法给付障碍体系的规制应当采取以法律效果为核心的救济进路;科学、逻辑且先进的中国民法典也应当采取这样的体系。
杜景林卢谌
关键词:给付不能债务不履行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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