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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2FXB004)

作品数:3 被引量:37H指数:1
相关作者:宋亚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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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篇义务
  • 1篇政府
  • 1篇政府主导模式
  • 1篇商业广告
  • 1篇社会效果
  • 1篇审查
  • 1篇审查义务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裁判
  • 1篇排名
  • 1篇文化
  • 1篇文化产业
  • 1篇竞价
  • 1篇竞价排名
  • 1篇江苏文化
  • 1篇江苏文化产业
  • 1篇广告
  • 1篇法治
  • 1篇法治化
  • 1篇法治化道路

机构

  • 2篇东南大学

作者

  • 2篇宋亚辉

传媒

  • 1篇法学家
  • 1篇唯实
  • 1篇东南法学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司法裁判追求“社会效果”的经验与理论被引量:1
2014年
对司法裁判提出'社会效果'之要求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惯常做法。但什么是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却没有确切的含义。基于个别领域的经验研究显示,竞价排名案件中的裁判规则意味着特定的市场规制效果,涉外贴牌生产案件的裁判规则意味着特定的宏观经济效果。当然,这只是'社会效果'的两个典型例证。从宏观视角来看,司法裁判是实现社会控制的工具,而裁判规则是分配社会资源的手段,不同的裁判规则将意味着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最高院对司法裁判提出'社会效果'的要求,实际上是从工具主义视角对司法裁判进行功能定位,并将其视为一种规制工具来应对社会问题。
宋亚辉
关键词:司法裁判社会效果
竞价排名服务中的网络关键词审查义务研究被引量:35
2013年
竞价排名服务作为新兴的商业推广模式,它的出现给现行法带来了不少挑战。当网络客户申请参与竞价排名的网络关键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时,搜索引擎服务商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是否构成间接侵权?这是司法过程中争议的一个焦点。竞价排名的法律性质是解决该争点的先决性问题。对此,现行法虽无明文规定,但法官的实践智慧促成了相对统一的裁判规则,即服务商对网络关键词负主动审查义务。该裁判规则隐含着经济理性,它能够充分利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信息优势和"私人监控"优势来制约"搭便车"行为,并能够以事半功倍的效果来保护知识产权,还能对竞价排名市场产生规范效应。
宋亚辉
关键词:竞价排名审查义务商业广告
加快文化产业立法 探索江苏文化产业法治化道路被引量:1
2015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文化体制改革"做了总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从法制化视角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于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江苏文化产业政策所面临的问题政府与市场关系有待厘清。政府和市场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两只手",根据侧重点的不同,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模式。近些年的发展状况表明,政府主导模式在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初期是有效的,但从长远来看。
宋亚辉
关键词:政府主导模式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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