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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2XKGJ01)

作品数:3 被引量:6H指数:1
相关作者:王晓更多>>
相关机构:浙江理工大学山东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2篇法律
  • 2篇法律论证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修正案
  • 1篇司法克制
  • 1篇司法克制主义
  • 1篇司法能动
  • 1篇司法能动主义
  • 1篇能动主义
  • 1篇立场
  • 1篇宽容
  • 1篇类型化
  • 1篇驾驶
  • 1篇公共安全
  • 1篇妨害
  • 1篇安全驾驶

机构

  • 2篇浙江理工大学
  • 1篇山东大学

作者

  • 3篇王晓

传媒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杭州电子科技...
  • 1篇北方法学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14
  • 1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司法适用研究——基于类型化理论的剖析被引量:1
2023年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抢夺方向盘等一系列行为摆脱口袋罪而单独设置为妨害安全驾驶罪,回应社会热点的同时明确了司法适用依据,增强了司法可操作性与法益保护力度。但危害行为入罪标准的法条展示与理想犯罪模型的适用瓶颈导致刑法规范与事实案件存在割裂,各个抽象要素的模糊阐述难以囊括罪状之具体特征,因此应在除却妨害安全驾驶的固有犯罪行为模式后,另寻符合事物本质的危害行为并构建现实模型,将类型化理论融入解释路径,以本质“危害公共安全”为切入口对客观事实与行为要素进行归纳讨论,提出“要素比对——合不法属性之判断——例外情形之排除——行为入罪”的适用模式,从而发挥单独立法之明示机能,是为解决司法适用难题的最佳路径。
王晓郑佳民
关键词:公共安全类型化
程序法律论证基本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获得合理的裁判结论最终是追求实体问题的合理解决,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注重实体问题本身,忽视了程序性证明对实体性裁判结论的影响。法律论证由实体法律论证和程序法律论证组成,通过程序法律论证体系的构建,其所涉及的程序法规范论证、程序性事实论证、逻辑推理方法论证、程序性结论论证等能阐明其论证范围及对实体裁判结论的影响,以获得程序性证明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王晓
关键词:法律论证
论法律论证的立场:宽容的司法克制主义被引量:4
2013年
从裁判结果出发进行法律论证就是要保证判决的合理性。司法克制主义是保证法律可预测性、稳定性的基石,由于事实命题的似真性和法规范的抽象性,需要对事实进行合理的推理以及对法律进行解释或者创造,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司法能动性。通过法律论证对司法过程特别是庭审过程的对话充分性、对推理前提和推理方法、对判决结果的社会影响力进行论证,对判决结果提出批判性的反思,从而实现宽容的司法克制主义立场。
王晓
关键词:法律论证司法克制主义司法能动主义宽容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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