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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CFX035)

作品数:21 被引量:157H指数:7
相关作者:陈伟李文军沈丽琴胡苗玲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8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5篇人身
  • 5篇人身危险性
  • 3篇刑事
  • 3篇司法
  • 2篇刑罚
  • 2篇社会危害
  • 2篇社会危害性
  • 2篇累犯
  • 2篇犯罪
  • 1篇单位累犯
  • 1篇对接
  • 1篇刑罚裁量
  • 1篇刑法
  • 1篇刑事和解
  • 1篇刑事立法
  • 1篇刑事实体法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政策
  • 1篇性行为
  • 1篇严格责任

机构

  • 18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8篇陈伟
  • 1篇胡苗玲
  • 1篇沈丽琴

传媒

  • 3篇法治研究
  • 2篇法商研究
  • 2篇人大法律评论
  • 2篇福建江夏学院...
  • 1篇理论学刊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暨南学报(哲...
  • 1篇法学家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理论探索
  • 1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江西警察学院...

年份

  • 4篇2016
  • 4篇2015
  • 5篇2014
  • 2篇2013
  • 4篇2012
2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刑事和解在刑事实体法上的理念对接与完善被引量:5
2016年
刑事和解的理论价值虽然已经确立,但由于仅仅局限于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法现实,无法提供实体法层面应有的操作空间,从而陷入实践中运行不畅的困境。针对刑事和解在实体法层面规则阙如的客观现实,把刑事和解等同于"花钱免刑"是混淆视听的最大误区,应立足刑事和解在实体刑法中拥有可以契合的价值根基,在实体法层面通过良好的程序性引导,在实体与程序的双向互动下,积极推进刑事和解。
陈伟
关键词:刑事和解实体法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量刑根据的现实批判及其重塑——“双层次量刑根据说”的再提倡
2014年
究竟以'社会危害性'还是以'人身危险性'作为量刑根据,学者的认识未达成一致。作为'罪行'与'罪人'刑事归责的统一,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功能发挥也已然成为挥之不去的客观存在。遵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预设,兼顾'罪行'的社会危害性与'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双层次量刑根据说'是量刑公正的理性选择。撇开既有的理论误区,人身危险性介入量刑根据不仅能够与现有的刑罚理念相契合,而且将对实践中的刑罚裁量产生积极的双层次效用。
陈伟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量刑根据
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16年
自首与立功规范性条件的交叉性,加之刑事案件与刑法罪名的复杂性,导致自首与立功在人民法院审判个案的刑罚裁量活动中存在竞合情形。在现有的刑罚适用过程中,自首与立功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法定量刑情节,不能通过对自首的优先适用而绝对排斥对立功情节的认定。作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自首与立功仍然存在"择一性"或者"并合性"适用的理论基础,应当根据行为人的量刑个数和有利于被告的刑事司法原则予以审慎处理。这既是尊重人权的体现,也是严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
陈伟
关键词:自首立功竞合
人身危险性与死刑控制的理论重构——以行为人为中心的另行考察被引量:3
2015年
绕开死刑既有学说抽象层面的存废之争,在现有的司法运作体制下,探究如何从实体法层面有效限制死刑适用无疑是务实性的做法。定位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视角,先把犯罪行为人置于主体性地位审视再作死刑适用与否的判断,不仅与我国刑法对死刑限制性适用的初衷相契合,而且与刑罚思潮的主流价值相一致。人身危险性理论可以对死刑的司法适用进行双重限制,即一方面以侵犯生命权为坐标从死刑的外延上限制死刑的罪名种类,另一方面则以司法裁量中的量刑基准作为参照系予以死刑适用的限缩。
陈伟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死刑司法适用
聚众实施性行为的非犯罪化考量——徘徊于去留之间的聚众淫乱罪被引量:2
2012年
聚众实施性行为是否需要动用刑法予以调整,牵涉到刑事处罚权的有效分配与刑事归责的正当判定。透过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样本,审慎考察该行为的内外性质可以得知,动用刑罚予以规制超越了刑法的作用范畴、运用刑法强占道德领域带有冲动惩罚的现实痕迹、以刑事处罚干涉个人自由欠缺正当理由、按照聚众淫乱罪予以认定缺乏逻辑自洽性、泛化刑事归责存在实践操作可行性不足等弊端。把聚众淫乱罪排除在犯罪圈之外,是基于多元视角进行理性反思之后的正确抉择。
陈伟
关键词:聚众淫乱犯罪
困境与超越:人身危险性的阻力承受与命运抉择
2012年
人身危险性作为近代刑法学派的根基,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内在价值未能得以真正揭示,其学术地位更未得以真正确立。长期被遮蔽的人身危险性与其承受的多元阻力密切相关,正确认识内外困境是重塑其学术品格的理论前提。在现有刑法理论体系中,人身危险性拥有深厚的价值根基和贴近现实的生命力,这些优势决定了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刑事司法中能够焕发出盎然生机。
陈伟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
管教行为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与澄清
2013年
准确认定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管教行为的性质,这是刑法介入调整与否的前置性问题。教师具有的教育惩戒权并不包含涉及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因此教师强制剥夺学生人身自由的情形构成非法拘禁罪。父母享有惩戒子女的权利,并以保护和发展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其限度,父母在惩戒权属范围内剥夺子女人身自由一般不宜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如果导致子女伤残、死亡的,宜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在时间上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宜定虐待罪;具有其他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是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从轻处罚。
陈伟胡苗玲
关键词:管教非法拘禁教育惩戒权
未成年犯缓刑适用考察及其完善被引量:3
2015年
对未成年罪犯施加刑罚,不仅是为了对其惩罚,更要注重体现刑罚的教育矫正功能。缓刑作为非监禁刑的一种,在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中有天然的优势。《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犯的缓刑适用作出了一定改进,但是这些改进并不能满足缓刑制度对未成年犯刑罚适用的发展要求。通过对我国未成年犯缓刑适用予以考察,分析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其原因,并从实体与程序方面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是其应有之义。
陈伟汪铁柱
关键词:未成年犯缓刑刑罚
原罪观中的意志自由与规范效力
2014年
原罪作为基督教整体教义的基石,其叙事场景浓缩了超越宗教所指的世俗性秩序构建及其目的性预期,穿插其中的组成元素蕴藏了规范性的实体存在与价值支撑。原罪作为人的自由意志的原初体现,是规范设置必要性和规范效力得以确立的关键所在,也是作为规范诫命者的权力集中彰显。仰赖于规范性视角,赎罪行为对应了原罪之下的责任承担类型,它以预防性功能突出了规范事前寄托的效力指向,指明了规范在神人交界的空间填补彼此绝裂的特性,显现了宗教与世俗共通互融的现实魅力。
陈伟
关键词:原罪意志自由赎罪规范效力
单位累犯建构的前置性条件梳理
2015年
单位累犯肯定说与否定说的根本分歧在于未能建立统一的学术话语平台,与自然人不同的内在结构决定了单位累犯具有自身组成要素上的复杂性。单位累犯的探讨与建构必须以三个前置性条件为出发点,即肯定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单位主体具有人格特性、单位内在组成的整体性。厘清这三个前置性条件,是探讨单位累犯特殊性和重构单位累犯的关键所在。
陈伟
关键词:单位累犯犯罪人格整体性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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