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8SJD8200034)
- 作品数:5 被引量:42H指数:3
- 相关作者:赵海萍许波宏季正松张玉莲更多>>
- 相关机构:镇江高等专科学校黄浦区业余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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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再探——兼谈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被引量:1
- 2010年
- 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实际上并没有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理论角度和现状考察分析,农民对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都应该有权自由流转,因此小产权房合法化有其合理依据。我国应完善相关立法并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限制,还农民的主人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宅基地房屋的支配权。
- 赵海萍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小产权房合法化
- 小产权房折射中国社会大问题被引量:7
- 2009年
- 小产权房折射出中国社会诸多大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小产权房问题本质上反映了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平等。集体土地征用中的利益分配不合理是小产权房的原动力。小产权房的失控归咎于相关法律、政策的模糊、矛盾与不合理。小产权房存废事关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要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必须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
- 季正松许波宏赵海萍
- 关键词:小产权房集体所有制法律
- 社会保障视角下的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研究被引量:6
- 2010年
- 虽然小产权房依现行法律为"非法",但小产权房已成为许多中低收入人群的选择。文章认为,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的不足,而小产权房合法化可以帮助解决城市居民住房保障问题。对农民而言,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限一直是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最大障碍,小产权房合法化可以给农民增加收益,大大缓解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的资金来源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上目标的实现还须加快《住宅法》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只有法律的指引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
- 赵海萍
- 关键词:社会保障小产权房合法化住宅法社会保障法
- 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的立法探讨被引量:26
- 2009年
-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已成为小产权房问题争论的焦点。中国现行关于小产权房"违法"的相关立法之间存在逻辑矛盾与冲突。从《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其他部门法律规章、利益均衡等视角进行审视,认为小产权房应当合法化。应通过修改相关立法使小产权房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具体而言:首先,建立以物权法为核心的土地权利制度;其次,真正落实宪法,逐步修改土地管理法规;最后,建立小产权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设立相关配套的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加以规制。
- 赵海萍
- 关键词:小产权房合法化
-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法理探讨被引量:2
- 2010年
- 我国现行的二元土地制度及城市房价的不断飞涨使得小产权房在全国各地的城市房屋买卖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份额。给予城市居民、农民的权利对等的保护是正义的基本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住房需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是秩序稳定的基本要求;实现农民、城市居民和政府利益的最大化是三方和谐共处的基础。因此,小产权房合法化有其合理依据。
- 张玉莲
- 关键词:小产权房正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