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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36)

作品数:5 被引量:46H指数:3
相关作者:秦天宝李雪松陈萍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教育部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水利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1篇生物学
  • 1篇水利工程

主题

  • 3篇遗传资源
  • 3篇惠益分享
  • 2篇生物多样性
  • 2篇生物多样性公...
  • 2篇获取与惠益分...
  • 2篇公约
  • 1篇循环经济
  • 1篇营养
  • 1篇营养成分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问题
  • 1篇生物安全
  • 1篇生物多样性保...
  • 1篇生物技术产品
  • 1篇生物遗传资源
  • 1篇生物剽窃
  • 1篇水资源
  • 1篇农业
  • 1篇农业产量
  • 1篇欧盟

机构

  • 4篇武汉大学
  • 1篇河南大学
  • 1篇四川大学
  • 1篇教育部

作者

  • 4篇秦天宝
  • 1篇李雪松
  • 1篇杨志敏
  • 1篇张建伟
  • 1篇陈萍

传媒

  • 1篇中国人口·资...
  • 1篇生态经济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中共济南市委...
  • 1篇中国环境法治

年份

  • 2篇2008
  • 4篇2007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WTO之美国诉欧盟生物技术案及对中国的启示
2007年
一、案件背景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影响到人类的日常生活,基因技术就是其中之一。随着转基因技术的成熟应用,转基因技术在增加农业产量、抗虫、抗病、易于储藏、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减少杀虫剂方面的优势也逐渐显现,在农业领域、医疗科学领域和食品生产领域,转基因技术产品逐渐取得一定商业市场。
陈萍秦天宝
关键词:转基因产品生物技术产品农业产量WTO营养成分基因技术
欧盟及其成员国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管制模式——兼谈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18
2007年
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管制方面,自《生物多样性公约》生效10余年来各国的履约实践,各国管制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模式大致公法模式、私法模式和自律模式。而欧盟及其成员国选择了私法模式,反对政府在获取与惠益分享中的过多干预,强调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自由意志进行调整。欧盟的导向比较灵活、实用、也更符合《公约》的宗旨。在私法调整模式下,由享有处置权的私方所有者时获取遗传资源进行管制,意味着遗传资源的权利所有者可以通过合同式安排自行决定他们对这些资源的利益,以及如何最好地实现这些利益。这样就能更好地实现合同式安排的效率价值。同时,由政府出面鼓励私方主体采取自我约束的行为守则、甚至是在某些情况下直接介入交易活动,为其提供指导、进行协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合同方式无法保障公平的内在缺陷。这种重视利益相关者自律的做法,丰富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的类型,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秦天宝
关键词:欧盟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国际法的视角被引量:10
2007年
生物多样性及其组分使地球上的生命得以持续,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全人类共有的宝贵财富。但是近百年来,全世界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急剧退化、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值得庆幸的是,目前世界各国都已注意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从法律和实践上都采取了诸多措施来管理、保护本国乃至全球的生物多样性。本笔谈从国际法的视角出发,主要考察世界上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实践,以期得出对完善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的有益启示。
秦天宝
关键词:国际法惠益分享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种质资源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知识产权存在较大的关联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条款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围绕生物资源保护取得与利用的知识产权论点不断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应加以完善。
张建伟杨志敏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知识产权
文献传递
国外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立法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17
2008年
为了公平合理分享确保遗传资源的惠益,很多生物多样性大国在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基础上,采用公法管制的模式来调整遗传资源ABS问题。在此框架下,各国又采取了修订/解释、综合性立法、专门立法以及超国家立法等四种形式。这几种立法形式各有千秋,但其趋势是制定专门的立法,具体步骤是先制定行政法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为国家立法。这一趋势,值得我国相关立法借鉴。
秦天宝
关键词:生物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生物多样性公约
论循环经济下的水资源法律调整被引量:3
2008年
我国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水问题十分严重,面临水资源危机。循环经济是我国水资源新战略的理想选择,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下的水资源法律调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综合决策、混合调整、全程管理和公众参与原则,应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实际国情,构建完善的水资源法律体系。
李雪松
关键词:循环经济水资源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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