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公安局
- 作品数:15 被引量:2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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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郑州大学河南省公安厅河北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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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强奸杀人4例分析
- 2011年
- 1案例简介
案例12006年10月,某区发生一凶杀案,黄某(女,9岁)被人发现死在家中。现场为一居室,死者双膝卷曲侧卧于房间里侧床边,衣着不整,外裤及内裤均脱至双膝以下。血迹主要分布于床、床边地面,呈血泊、低位喷溅及拖擦状血痕,床单上可见明显刀外形的血印痕及血手印痕,
- 朱传红刘成昌胡天灵刘艳
- 关键词:法医学鉴定
- 利用扫描仪提取圆柱体上指纹、印痕的方法
- 2008年
- 显现圆柱体上的指纹、印痕时,如果不能用胶带粘取的方法采集且拍照提取又会使获得的指纹、印痕图片出现变形,可用扫描仪进行提取.
- 胡天灵
- 关键词:扫描仪圆柱体指纹印痕
- 利用标点符号特征快速检验案件一例
- 2008年
- 在伪装笔迹中,标点符号特征往往对正确做出鉴定结论具有重要作用。
- 张睿
- 关键词:标点符号错别字
- 论宋代监司对州县司法审判的监督与复核
- 2011年
- 宋代路级监司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它们具有"在司"与"巡历"两种工作方式,对州县司法审判负有主要监督管理职责。这其中包括对州县案件审理进度的催督,对司法官吏审理案件中职务犯罪行为的按劾,对冤假错案的纠举,以及对州县狱政情况的定期检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宋代首创提点刑狱司作为路级专门司法、检查机构,从神宗元丰时期以后,中央政府赋予路级提刑司对州县无疑难死刑案件的复核裁定权,更体现出其作为一路最为重要的司法、监察机构的特殊地位。宋代监司对于州县司法审判的监督与复核,使州县违法舞弊,错判滥杀的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体现出宋代司法文明的进步和人文关怀。
- 王晓龙王钟杰
- 关键词:宋代司法审判复核
- 河南淮阳警犬参与侦破11年前悬案
- 2008年
- “今天我家人无意间发现了已经失经失踪11年的妹妹李某的踪迹,她很有可能是被人杀害的……”7月2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急促的报警。
原来,11年前,周口市项城市农民李小三(化名)在对一名9岁幼女欲强行施暴未得逞的情况下,残忍地将其杀害后潜逃在外至今。11年后,李小三的母亲谷某倒垃圾时,无意中将被害女童的遗物(上衣等)扔掉,
- 关键词:侦破警犬指挥中心
- 河南警犬参与侦破命案4例
- 2007年
- 2007年1月26日,河南省郸城县东风乡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受害人侯某被人杀死在自家床上,家中被抢走现金9700元。接指令后,淮阳县公安局带犬民警徐奎携警犬“追命”赶赴现场。在带犬民警的指挥引导下,警犬沿着受害人家所在胡同向北追去,在该村北寨河右拐向东北追去,在一条乡村路的一柴火垛处作出示警反应。根据警犬追踪情况,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摸排调查,于2月2日破获此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等6人全部被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进出路线与警犬追踪路线完全一致,并曾在柴火垛处藏身。
- 庞辉徐奎
- 关键词:警犬侦破指挥引导受害人民警
- 卷宗材料上红色指印的形成和检验被引量:1
- 2010年
- 胡天灵
- 宋代县尉任职条件考被引量:1
- 2007年
- 宋代县尉是县级政府机构中专掌治安的官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并对其职责作出规定,"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在缉捕盗贼的过程中,县尉要"躬亲部领收捉,送本州"。此类差使针对性较强,要求县尉自身素质要好,方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鉴于此,宋政府对县尉的年龄。
- 王钟杰段业林
- 关键词:县尉任职条件文臣宋王朝神宗
- 宋代县尉任职条件考
- 宋代县尉是县级政府机构中专掌治安的官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并对其职责作出规定,"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在缉捕盗贼的过程中,县尉要"躬亲部领收捉,送...
- 王钟杰段业林
- 文献传递
- 解析农民犯罪
- 2005年
- 农民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农民犯罪率不降低.刑事案件就会大量存在。分析农民犯罪问题迫在眉睫.探索扼制农民犯罪对策刻不容缓。
- 段业林
- 关键词:犯罪率农民社会问题刑事案件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