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 作品数:193 被引量:615H指数:12
- 相关作者:王建敏王维芳范春莹何翠凤黄娟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医药卫生更多>>
- 关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若干思考
-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亟待完善。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应以细化宅基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规范设计和进一步强化其物权属性作为指导思想;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和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建立宅基地有期限使用和超...
- 徐凤真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民事法律物权属性
- 文献传递
- 论县法院的角色及司法定位
- 2006年
- 根据现实的经历、体察与比较,可以看出县既是现代化的参与者,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在此背景下,县法院其实更多担任着纠纷解决,而非实现“规则之治”的任务。而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区别在于,前者所追求的公平是立法者眼中的公平;而后者所追求的乃为能被涉案人群接受的公平。
- 杨静毅
- 关键词:乡土纠纷解决
- 司法职权与其他权力配置的非均衡性反思被引量:2
- 2008年
- 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其实对司法体制的非均衡配置应当是改革的第一步。而当前司法职权非均衡配置的主要表现是:其他国家权力对司法职权的单向、非对等制约;司法职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角色混同;司法职权与社会权力的非均衡配置。
- 赵信会
- 关键词:司法职权优化配置社会权力
- 论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对《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异议之诉改革的评价被引量:29
- 2009年
- 2007年新《民事诉讼法》和2008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的制度。高法的司法《解释》和新《民事诉讼法》在规范执行异议之诉,建构其具体程序的同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框架,原执行异议之中的若干缺陷仍被保留下来。为此,将要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系统修改,应全面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 赵信会
- 关键词:执行异议债务人异议之诉第三人异议之诉
- 浅谈大学生就业应具备的能力被引量:2
- 2009年
- 大学毕业生就业首先需要广博扎实的基础知识,同时还应具备多种能力——适应社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竞争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自我决策能力。
- 张旭
- 关键词:就业沟通自我决策
- 环境刑法伦理基础之反思被引量:3
- 2009年
- 我国现有的环境刑法在解决环境问题、遏制环境犯罪方面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缺少恰当的环境伦理内核作为支撑,不仅使现有的环境刑法条款无法得到很好的实施,而且环境刑事立法本身受到制约,难以突破传统伦理观念的束缚而从根本上进行完善。环境刑法缺失恰当伦理基础的主要原因则在于:环境犯罪法定犯的性质、人域伦理的主导地位以及我国环境伦理研究状况的制约。
- 刘岭岭吕欣
- 关键词:环境刑法环境伦理伦理基础
- 儒学之“人”与中国现代法治
- 2006年
- 儒学的基础是对人情、人性的尊重,其两大核心是“仁”与“礼”。在中国历史上,儒学的制度化使其得以保存,但也使其遭遇磨损。今天当我们审视其与现代法治的关系时,发现儒学仍有存在的可能及必要:在立法层面,儒学可以以制度的形式进入市民社会;同时,作为人学,儒学不仅能通过对人的塑造而成为规则运行的辅佐,还能在国家法无法涉及的领域获得存在空间。
- 纪建文
- 关键词:儒学法治
- 民法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被引量:1
- 2007年
- 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除了宪法、公权力的作用之外,民法的作用不容忽视。近现代民法赋予全体社会成员平等的发展机会,彰显权利、实现对人权的保护,建立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 杨静毅
- 关键词:人权独立人格合同正义
- 一般人格权与人格尊严权、人格自由权问题探析被引量:2
- 2006年
- 一般人格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技术,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对人格权进行全面保护——可以通过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实现。在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中,我们可以将人格尊严权与人格自由权作为个别(具体)人格权来处理。在将人格尊严权与人格自由权作为个别(具体)人格权之后,应当对这两个具体权利的内涵与外延作出明确的解释,司法解释将承担进一步明确这两个权利的内容与具体范围的任务。
- 李树真
- 关键词:一般人格权人格尊严权
- 中国问题银行市场退出的法律支持制度建构研究被引量:1
- 2011年
- 理论界、立法及监管层面目前已就在《企业破产法》之外专门制定《商业银行破产法》达成共识,正抓紧研究起草问题银行破产法律规则。现存文献还没有就问题银行破产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专业的研究,在问题银行破产中,银行、存款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以及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不同于普通企业,为稳定金融秩序乃至社会秩序,问题银行市场退出的实施,客观上要求有专门的、完整的、系统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针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就中国市场退出法律框架的建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 杨文生石岩刘志威
- 关键词:问题银行法律问题存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