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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作品数:1,007 被引量:2,758H指数:23
相关作者:张翔韩松马宁王延川李少伟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32篇期刊文章
  • 46篇会议论文

领域

  • 548篇政治法律
  • 67篇经济管理
  • 53篇文化科学
  • 9篇社会学
  • 5篇哲学宗教
  • 5篇医药卫生
  • 3篇机械工程
  • 3篇自动化与计算...
  • 2篇轻工技术与工...
  • 2篇交通运输工程
  • 2篇农业科学
  • 2篇文学
  • 1篇化学工程
  • 1篇矿业工程
  • 1篇电气工程
  • 1篇建筑科学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自然科学总论
  • 1篇理学

主题

  • 103篇法律
  • 58篇诉讼
  • 56篇民事
  • 53篇民法
  • 48篇司法
  • 42篇侵权
  • 35篇赔偿
  • 34篇法典
  • 31篇民法典
  • 30篇物权
  • 30篇合同
  • 29篇有权
  • 28篇所有权
  • 27篇保险
  • 26篇权利
  • 23篇教育
  • 22篇农村
  • 22篇民事诉讼
  • 22篇纠纷
  • 18篇教学

机构

  • 678篇西北政法大学
  • 5篇中央财经大学
  • 4篇西北大学
  • 3篇南京大学
  • 3篇中国社会科学...
  • 3篇中南财经政法...
  • 3篇中华人民共和...
  • 2篇北京大学
  • 2篇华东政法大学
  • 2篇西安交通大学
  • 2篇天津医科大学
  • 2篇延安大学
  • 2篇中国人民大学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 2篇重庆大学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陕西省法学会
  • 1篇北京中医药大...
  • 1篇北京师范大学
  • 1篇大连医科大学

作者

  • 29篇韩松
  • 25篇马宁
  • 21篇张伟
  • 21篇王延川
  • 18篇程淑娟
  • 18篇肖新喜
  • 18篇刘卫锋
  • 17篇袁震
  • 14篇叶名怡
  • 13篇李少伟
  • 13篇张翔
  • 9篇孙玉红
  • 9篇谢晓
  • 9篇赵林青
  • 9篇谢鹏远
  • 8篇付颖哲
  • 8篇李敏
  • 8篇赵旭东
  • 7篇李伟弟
  • 6篇刘超

传媒

  • 32篇法律科学(西...
  • 23篇河北法学
  • 22篇各界
  • 18篇农家科技(中...
  • 16篇大观周刊
  • 15篇法学杂志
  • 14篇西北大学学报...
  • 14篇知识经济
  • 13篇法学教育研究
  • 10篇当代法学
  • 8篇大众商务(下...
  • 7篇学术论坛
  • 6篇人民论坛
  • 6篇法商研究
  • 6篇今日财富
  • 5篇中国商界
  • 5篇中国商法年刊
  • 5篇政治与法律
  • 5篇法制与经济
  • 5篇甘肃政法学院...

年份

  • 17篇2024
  • 35篇2023
  • 32篇2022
  • 33篇2021
  • 32篇2020
  • 40篇2019
  • 51篇2018
  • 36篇2017
  • 37篇2016
  • 33篇2015
  • 32篇2014
  • 39篇2013
  • 43篇2012
  • 58篇2011
  • 54篇2010
  • 58篇2009
  • 29篇2008
  • 19篇2007
1,00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城镇化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影响及其应对被引量:15
2020年
城镇化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带来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主体、权能内容、行使方式、实现目的等多方面的变化。为因应这一变化,应当在现阶段实行集体成员不因其进城落户而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和进城落户集体成员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政策,但从最终实现进城落户集体成员的城镇化考虑,也应适时建立市民化集体成员资格的强制退出机制;应当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农民集体成员权行使机制及其委托代理机制;应当正确处理土地三项改革中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应当在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中将管理权能的行使转向经营管理为主。
韩松
关键词:城镇化集体土地所有权
商法课程体系设计思考--以西北政法大学商法学教学实践为背景
商法学课程设计是要按照一定的体系来科学组织商法学的内容。商法学课程设计的前提是明确商法学的基本范畴。在课程设计上,可以将商法总论和商法分论作为商法学的基本内容。为了实现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当在课程设计上遵循整体性和...
程淑娟
关键词:高等教育商法学课程设计教学实践
论患者权利类型被引量:6
2013年
患者权利类型的确定是构建患者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论基础,应分为两大类:患者作为"人"在医疗领域所享有的个体权利和作为"公共卫生体系使用人"的集体权利。前者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基本人权的实现,包括人格尊严权、不受歧视的权利、私生活和秘密被尊重的权利、生命健康权、获得有质量的医疗服务的权利等。后者则包括患者群体通过自己的社团——患者组织——在卫生法规决策过程中的介入权、在卫生机构中的代表权、在卫生监督部门中的参与权等等,与国家公权力机关共同实现卫生领域的民主,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促进医疗水平提高。在现有立法、司法及理论对患者个人权利已逐步承认并加强保障的情况下,认识患者集体权利的实现具有更强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谢晓
关键词:患者权利集体权利
慈善事业新发展——论慈善信托
2020年
与慈善事业发达的英、美等国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由于透明度不足、缺乏公信力以及资金筹措管理能力较差、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等原因,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以至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为缓慢,难以有效发挥其发展科技、文体、扶贫的力量。而采取慈善信托的方式管理慈善基金,发挥信托公司的专业性与配套管理机制的优势,最大限度确保信托财产独立性,保障受赠资金合法合理的用于慈善事业,对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李亚伦
关键词:慈善事业
我国地方法院小额诉讼程序设计差异性考察被引量:1
2014年
我国小额诉讼操作规则的立法缺失促使各地方法院制定了差异迥然的小额诉讼程序规范。建立统一的小额诉讼程序是民诉法未来发展必要举措,而对各地小额诉讼操作规则差异性因素进行研究,在制度层面进行融合是未来制定相关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前提和基础。对京、津、浙、陕、桂五地小额诉讼程序差异性的研究,揭示了我国小额诉讼程序应当按照扩大案件适用范围、法院强制适用与当事人异议相结合、超标的额合意适用、规范转换程序、运用特殊再审程序救济模式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
谢鹏远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
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探析
2021年
确定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是解决特殊动产纠纷的前置性条件。比较法视野下,形式主义立法模式国家和意思主义立法模式国家大体上都采用“合意生效加登记对抗”模式作为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我国学界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交付要件说和交付登记双重要件说均存在不足。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立法例,明确登记对抗主义下善意第三人的范围,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合意”作为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具有合理性。
杨淑仪
关键词:物权变动合意登记对抗主义
金融混业经营框架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之构建
<正>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financial liberalization)在全球范围内大行其道。国家在尊重金融市场自有机能的基础之上,纷纷通过解除不当管制或限制,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以创造出金融市场内公...
王延川王瑀
文献传递
民事庭审录音录像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基于10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被引量:1
2022年
民事庭审录音录像证据资格的有无及证明对象的范围存在模糊之处,且获取渠道不畅通。上述困境主要由民事庭审录音录像功能定位狭窄、以庭审笔录为准的传统以及获取制度不健全导致。民事庭审录音录像具有独立的证据资格,法院通过数字化庭审系统制作的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是电子数据证据,光盘和交付当事人的复制文本视为与原件。民事庭审录音录像的证明对象包括程序性事项和实体性事项。当民事庭审录音录像和庭审笔录发生冲突时,应以民事庭审录音录像为准,但民事庭审录音录像并不能完全替代庭审笔录。向原审法院申请交付和向后诉法院申请调取是当事人获取民事庭审录音录像的两种有效途径。除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外,法院不得拒绝当事人的交付申请。只要满足了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形式要件,后诉法院应当基于申请调取民事庭审录音录像。
蒋丽华
新股优先认购权:理论基础、行权规则与救济路径
2023年
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公司增资扩股中最为重要的特殊权利,学界对其内涵和性质意见纷呈。综合考虑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作用、内容及立法模式,可知新股优先认购权是一种形成权、自益权,其价值体现为维持现有股东的比例性利益和公司的权力格局。为促进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实现,建议明确现有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股份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排除现有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从而确保公司能够及时筹到所需资金;探寻新股优先认购权的诉讼救济路径,妥善保护现有股东的权益。
何林峰
关键词:权利属性救济机制
我国公司法移植信义义务模式反思被引量:7
2021年
董事对公司负高标准的法定信义义务,旨在抑制其机会主义行为,发挥有效的救济功能,是优化公司治理无可替代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引进了信义义务规则,在解释论上却不承认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信托关系。这种缺乏信托法理念及其法律关系的"无根移植模式"无法把握信义义务的本质属性。采用大陆法系将董事与公司视为委任关系的解释路径,难以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信义义务规则体系,而且会弱化其优化公司治理的调整功能。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须承认信义义务赖以存在的信托法律关系,培育信义法的理念,引入商业判断原则,依据信义义务规则及其法理,完善相关判决的证成。我国只有潜心培植公司法信义义务规则发达的根系和深厚的底土,才能最终获得信义义务移植的全面成功。
郭富青
关键词:公司法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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