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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作品数:201 被引量:287H指数:8
相关作者:唐钊覃远春慕德鸣朱俊周剑云更多>>
相关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86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5篇政治法律
  • 40篇经济管理
  • 9篇文化科学
  • 6篇历史地理
  • 3篇环境科学与工...
  • 2篇自动化与计算...
  • 2篇社会学
  • 1篇哲学宗教
  • 1篇矿业工程
  • 1篇机械工程
  • 1篇建筑科学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44篇法律
  • 18篇乡村
  • 12篇农村
  • 12篇法治
  • 11篇民事
  • 10篇民法
  • 10篇经营权
  • 10篇规制
  • 9篇司法
  • 9篇权益
  • 9篇反垄断
  • 8篇法律规制
  • 7篇垄断
  • 6篇承包经营权
  • 5篇宅基
  • 5篇土地承包经营
  • 5篇土地承包经营...
  • 5篇农村土地承包
  • 5篇清水江文书
  • 5篇纠纷

机构

  • 188篇贵州财经大学
  • 6篇上海交通大学
  • 5篇贵州大学
  • 4篇贵州师范大学
  • 4篇武汉大学
  • 4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凯里学院
  • 2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贵州民族大学
  • 1篇东南大学
  • 1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南京理工大学
  • 1篇云南大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四川文理学院
  • 1篇中央人民广播...
  • 1篇贵州省社会科...
  • 1篇中国农业银行...
  • 1篇云南省委党校

作者

  • 16篇覃远春
  • 13篇陈玉梅
  • 10篇曹务坤
  • 9篇陶钟灵
  • 9篇胡甲庆
  • 5篇邵泽春
  • 5篇王建平
  • 4篇夏晓云
  • 4篇慕德鸣
  • 3篇熊愈
  • 3篇余贵忠
  • 3篇唐钊
  • 3篇朱俊
  • 3篇周剑云
  • 2篇陈旭琳
  • 2篇王敏
  • 2篇盛蓉
  • 2篇阙成平
  • 2篇吴大华
  • 2篇贺梅花

传媒

  • 14篇经济研究导刊
  • 8篇农村经济与科...
  • 6篇贵州民族研究
  • 5篇重庆理工大学...
  • 5篇智慧农业导刊
  • 4篇理论月刊
  • 4篇南方农机
  • 4篇四川文理学院...
  • 3篇求索
  • 3篇广西社会科学
  • 3篇贵州财经学院...
  • 3篇贵州民族学院...
  • 3篇重庆工学院学...
  • 2篇理论导刊
  • 2篇河北法学
  • 2篇贵州大学学报...
  • 2篇贵州教育学院...
  • 2篇国际经贸探索
  • 2篇湖南社会科学
  • 2篇科技和产业

年份

  • 37篇2024
  • 30篇2023
  • 16篇2022
  • 6篇2021
  • 1篇2017
  • 6篇2015
  • 8篇2014
  • 5篇2013
  • 5篇2012
  • 20篇2011
  • 19篇2010
  • 11篇2009
  • 11篇2008
  • 9篇2007
  • 3篇2006
  • 1篇2004
20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网络刷单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2024年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来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方式日趋多样化。但由于网络信息的不对称性、消费者搭便车心理与经营者的不良竞争等,网络刷单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当前主要有引诱虚假评价型刷单炒信、虚构交易型刷单炒信、诋毁商誉型刷单减信等表现形态。该行为造成竞争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和消费者权益受损,乃至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一般难以察觉和根除。为了减少网络刷单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建议从完善法律规制着手破解此困境,以期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
王亚敖玉芳
关键词:法律规制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
智能驾驶参与下的侵权责任归属研究
2024年
智能驾驶又称“自动驾驶”,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责任归属问题是当前法律领域面临的一项挑战。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确定事故责任变得更加复杂。为了探讨智能驾驶系统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归属问题,分析现有法律的适用及其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明确规范智能驾驶侵权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智能驾驶领域人工智能的科学、有序发展。
诸葛瑞杰
关键词:智能驾驶侵权责任人工智能
论自然债的民法债属性被引量:4
2010年
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或社会观念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非法律强制性并不使自然债沦落为法律外之"债"。法律义务的全面理解、罗马法债演化的历史、日耳曼法债与责任分离的观念、自然债所含给付的良心强制性及效力构成等,都说明了自然债的民法债属性。民法上的债包含强制性的民事债与自然债,落实自然债的民法债定位是在民法领域内研究自然债的起点。
覃远春
民法自然债与“中间法律行为”之可能——从“青春损失费”协议的判断与处理出发思考被引量:1
2010年
"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恰当判断与处理,需要借助民法自然债理论与制度。自然债受民法认可引发对相关行为的法律定位思考,传统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在说明引发自然债的法律行为时存在不足,应进行适当修正。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应作广义理解,行为并非只能作有强制力的"有效"或"无效"的判断,而可以考虑"中间法律行为"的提出。围绕该行为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完善作思考,是自然债带来的诸多反思之一。
覃远春
关键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
试析人身保护令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作用
2024年
《反家庭暴力法》创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保障了家庭成员间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多发性社会问题,是泛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对身体或者精神、心理、性方面的各种伤害暴力行为,往往由于现实之中的亲属关系与家庭利益的相互约束而出现一定的隐蔽性、普遍性和极其严重的伤害性。一般来说,它会一次又一次地爆发,并对家庭关系和谐和社会秩序稳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并且导致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增大,阻碍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创建人身保护令制度以来,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救济从被动变成了主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一民事强制措施在防治家庭暴力领域中得到了充分适用,不仅加强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预防和处理,也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更全面地保护。本文以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其具体性质、作用、历史渊源,以及实施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The Domestic Violence Act creates th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system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between family members. Domestic violence as a multiple social problem refers to the family members between the physical or mental, psychological, sexual aspects of various kinds of violence, often due to the reality of kinship and family interests of mutual constraints and a certain concealment, universality and extremely serious damage. Generally speaking, it will explode again and again, and have a great negative impact on the family harmony and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order. And it leads to the difficulty of u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increased, hindering the progress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al civilization. Since the creation of habeas corpus system in our country, the legal relief for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from passive to activ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韦祎
关键词:家庭暴力
清水江文书中的“用益物权”
2024年
清水江文书中的“用益物权”,以“讨”字文书的形式呈现。清水江文书中的地役权存在着“需役物”与供役地等不典型的地役权以及需役地与供役地的典型地役权两种模式;清水江文书中的居住权同样具有典型的“居住权”以及“保留占有、使用权买卖”的居住权两种模式;清水江文书中所呈现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在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方面存在明显的限制性。纵观清水江文书中的三种用益物权,其背后蕴涵了以“礼”为主的法治观念价值和以“和谐”为主的法治实践价值,其对解决目前民法典用益物权编的某些现实问题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均可能做出有益贡献。
周剑云叶晨旭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法治价值
《民法典》下无行为能力人权益的保护——以纯获利益为例
2024年
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在我国民事立法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转变。《民通意见》时代认可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接受赠与、奖励、报酬等纯获利益行为的效力,而现行《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我国《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存在过度保护的成分,建议对纯获利益的行为做立法解释,对纯获利益行为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和细化,并且秉持“未成年人利益至上”的原则,理性地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葛新宇
关键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保护
西宪理论与法家学说基本论点之辨析
2008年
西方宪政理论将法治、分权与制衡以及人权保障等原则奉为圭臬,并以法治、权力分制为治道,以人权保障为政治之目的。而先秦法家政治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并以"法"、"术"为手段,以加强君主之"势"为目的。二者分别把民主宪政理论和君主专制理论发展到相当的高度,并且在历史上都曾以其理论创新深刻地影响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陶钟灵
关键词:法家学说
浅析煤矿生产安全意识的培养被引量:1
2013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由于我国煤炭含量较为丰富,因而煤炭成为今天能源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据统计,我国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共发生了18 514起煤矿事故,造成31 064人死亡,占我国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数的一半以上。煤矿生产中事故的频频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地威胁,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利于我国大国形象的建立。而针对这一现状,采取法律措施是解决目前我国煤矿生产安全问题的核心方法,也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本文将以我国现有的煤矿生产法规为主要的依据,探讨造成煤矿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主要核心的解决措施。
郭雪
关键词:安全事故员工安全意识宪法
律师遭偏见成因探析
2009年
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当是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真正成为人权保障的卫道士。可现实生活中,律师遭致诸多不公正待遇,使得律师难以担当起应有的责任。许多律师把赚取金钱做为人生追求目的,这种角色错位不能仅责怪律师,整个社会对律师的偏见是其深层次的原因,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律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社会更要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慕德鸣
关键词:律师社会角色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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