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
- 作品数:263 被引量:546H指数:9
- 相关作者:冯万里秦亚东黄大威沈春女李俊刚更多>>
-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 财产法视角下知识产权与物权:渊源、共性与冲突
- 2011年
- 知识产权与物权有着财产权的相同属性,法律对物的确权,即表现为物权;法律对知识产品的确权,即表现为知识产权。相对而言,物权对知识产权影响深远,乃知识产权的母性权利,但知识产权的原则也对物权有积极意义,权利穷竭原则在解决两种权利的冲突中扮演着重要作用。
- 袁晓波杨健尚淑敏王荣华李敏华
- 关键词:知识产权物权权利穷竭
- 浅析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与完善
- 2008年
- 如今,法学本科教育仍然是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对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法学本科教育并不乐观,存在着重视职业教育而忽视基本理论的探讨与研究、课程设置不合理、学术缺失、培养模式滞后等问题。应加强本科阶段的法学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并进行开设相关课程、改革法学本科学制年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
- 邹芸潞
- 关键词:法学教育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探被引量:7
- 2009年
- 如何构建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机制,建构相应的规则体系和理念基石,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价值目标,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和范围的进行界定,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相关术语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帮助我们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私权,应当纳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视野,但知识产权制度只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部分内容的进行保护,且在分别保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遗漏一些重要信息。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对非物质遗产进行统一的保护。
- 袁晓波崔艳峰
-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
- 论共生伦理视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被引量:4
- 2005年
- 吴秀华
-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素养大学生
-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影响
-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这标志着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国家统一司法...
- 王晨
- 文献传递
- 商事登记的价值分析及其对制度构建的影响被引量:10
- 2006年
-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商事登记的价值对优化商事登记立法具有重要意义。效率和安全是商事登记的两大价值,效率应服务于安全。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中有违效率价值的问题,就完善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实现效率与价值最佳均衡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 袁晓波
- 关键词:商事登记准则主义形式审查
- 民法文化与民法典——对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启示
- 2008年
- 一部博大精深的民法典应该是现代商品经济与法律文明和谐结合的精美产物。作为法律文化分支的民法文化应该通过民法典表现出来,但并非任何一部民法典都能表现出这种民法的文化来。如果一部民法典没有民法文化价值的体现,那么这部民法典只能是徒具形式,或者说是不成功的。要看到民法文化对制定我国民法典有价值的启示,期望理想中的现代民法文化可以在民法典中最终实现。因为民法典不仅仅是一个形式,还应有法的精神。
- 杨健
- 关键词:私法文化民法文化民法典
- 哈尔滨市控烟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 2013年
- 为了落实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哈尔滨市制定并通过了《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目前,在控烟执法工作中还面临着关于烟文化的旧有社会观念,控烟条例中有些条款欠缺可操作性,在控烟执法体系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执法主体之间的协助合作规定不足。对此,应当积极地扭转社会观念,完善条例内容,加强执法主体之间的监督和合作,真正将控烟立法落到实处。
- 韩冰赵桂雪
- 关键词:行政协助
-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中小股东保护原则探析被引量:4
- 2008年
- 在上市公司收购立法中应坚持以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为前提和基础,充分有效地保护上市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文分别论述了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平等原则、充分信息披露原则、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原则、确保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者忠于股东利益原则。以上四项基本原则,既相互独立,同时又相互融合,共同体现在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中小股东保护的各项具体制度中。
- 袁晓波杨健
- 关键词:中小股东股东平等信息披露诚信义务
- 论破产临界期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被引量:3
- 2013年
- 破产撤销权是规制债务人行为,防止债权人获得不公平清偿的制度。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获得债权清偿。对破产临界期内的强制执行行为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涉及破产撤销权是否可以规制债权人行为的问题。破产临界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需要在撤销方式、可撤销情形以及债权主观意思等方面进行特殊的制度设计。
- 房绍坤崔艳峰
- 关键词:破产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