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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春兰

作品数:13 被引量:74H指数:4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3篇司法
  • 3篇法官
  • 3篇法律
  • 3篇法庭
  • 2篇彝族
  • 2篇诉讼
  • 2篇平政院
  • 2篇习惯法
  • 2篇两大法系
  • 2篇法系
  • 1篇地权
  • 1篇调解
  • 1篇调解人
  • 1篇多元纠纷解决
  • 1篇多元纠纷解决...
  • 1篇兴学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诉讼
  • 1篇彝族民间
  • 1篇隐喻

机构

  • 13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3篇袁春兰
  • 2篇杨玲
  • 1篇陈绍鹏

传媒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经济师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宁夏大学学报...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广州社会主义...
  • 1篇外国法制史研...
  • 1篇中国法律史学...
  • 1篇全国外国法制...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09
  • 1篇2007
  • 1篇2006
  • 5篇2005
  • 1篇2003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的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被引量:9
2009年
研究少数民族司法制度,将目光聚焦于纠纷的调解者,是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运作过程,揭示传统社会秩序得以良好运行的奥秘所在。凉山彝族司法调解人"德古"至今仍活跃在大小凉山,并成为彝族人法律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用唇舌与记忆宣讲传递着古老的习惯法规范与判例,维系着彝区的安宁,展示了彝族乡土社会中法律与秩序的本土意味与和谐。在当今着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强调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手段成为对民众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法,德古作为彝族社会的法律人、民间的司法官,其作用必然是不可忽视的,是可重借的资源。
杨玲袁春兰
关键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彝族司法调解
两大法系法官查证责任的比较分析被引量:4
2005年
在刑事诉讼审判中,事实真相的查明有利于公正的判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因诉讼模式的不同,法官承担查证责任也就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事实的查明主要由当事人承担,而大陆法系主要由法官来承担。
袁春兰
关键词:法系法官
两大法系小额诉讼程序的比较分析被引量:31
2005年
对两大法系的小额诉讼程序进行比较研究之后,提出我国应当如何借鉴。
袁春兰
关键词:小额诉讼程序两大法系
论我国法官查证责任的权限及基本原则
2005年
国外法官查证责任的立法主要表现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体制。在我国刑事审判向对抗制转变的情况下,法官查证仍是必要的,但又必须对法官查证予以限制。对现有证据的调查、对新证据的调查及庭外调查,其限制程度应有所不同,以适用不同的要求。为保障社会正义,法官查证责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袁春兰
关键词:权限
“坎下法庭”中的法律隐喻被引量:1
2006年
法律是历史的衍生物。法律在沉寂的过程中成长,闪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历史,也体现了该民族的生活和习惯。中国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行为规范,但在以大汉民族为主流的民族知识系统里,这些规范一直处在受歧视的地位。在当代中国,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学家都普遍地看轻习惯。
袁春兰
关键词:法律立法者民族隐喻
论汉代西北边郡地区的法律调控被引量:1
2015年
自古以来,边患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原王朝。尤其是西北地区的边患,自秦汉至隋唐始终对中央王朝都构成极大威胁。而各王朝的应对之策,首先均是筑长城御敌于国门之外,其次便是屯边戍守,设郡置县,开发、经营边郡,对边郡实行军事化管理。汉代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边郡军事管理制度,通过对军事组织、军事设施以及奖惩考核的制度化与法律化实现中央对边地的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也成为此后中央王朝边疆管理模式之滥觞。
袁春兰王聿连
关键词:汉代法律调控
来自“坎下法庭”的启示被引量:2
2005年
在四川凉山彝族地区,存在一种现象,许多彝族民众愿意将他们的纠纷交给被称为“德古”的人进行调解,而“德古”调解所依据的是他们的习惯法。习惯法来源于彝族民族生活,有着国家法不可比拟的力量。所以,善待习惯法是一种美德。
袁春兰
关键词:习惯法
民初平政院对官民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裁判被引量:2
2020年
民初由于国有土地私有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频繁,因此,围绕土地所有权的讼争构成了民初法律实践的重要场景之一。土地所有权讼争的事由有政府为制止私人纠纷而没收争议地、政府认为私人侵占官地而收归国有、个人认为政府非法处分私人土地三种。平政院作为北洋政府时期最高行政审判机关,在处理土地所有权讼争的过程中,除依据国家制定法外,也援用了民间交易习惯和条理。管窥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的行政审判实践,彰显出民初个人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平政院为维护个人权益、监督政府行为、推动法治进程所做的殷殷努力昭然于世。
袁春兰
关键词:土地权属平政院保障私权
我国古代民事审级制度述评
本文对我国古代民事审级制度进行简述,分析了我国古代民事审级制度的特点,探讨了我国古代民事审级制度设立的原因。
袁春兰
关键词:中国法律史民事审级制度民事立法
文献传递
平政院审理庙产纠纷评析——以《平政院裁决录存》为依据的考察被引量:3
2016年
清末民初兴起了一股"庙产兴学"之风,大批寺庙财产被政府提充作办学之用,极大地损害了寺庙权益,因未有专门的审判机关审理此类案件,以救济寺庙的权益,致使此类纠纷累积下来并逐渐多样化和复杂化。民国成立之初,设立平政院作为处理行政处分纠纷案件的审理机关。平政院在存续的十几年内审理了19起有关寺庙的行政处分案件,主要包括庙产管理纠纷、庙产办学纠纷和寺庵人事纠纷三类,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民初法治思潮的兴起、法律制度的不完备和清末以来持续施行庙产兴学政策的刺激。同时,这些纠纷的产生和审理也反映了近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状况。
袁春兰陈绍鹏
关键词:庙产兴学平政院近代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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