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
- 作品数:35 被引量:406H指数:6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双向融合路径
- 2024年
- 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竞争政策在政策目标、调整方式、效果评估等方面存在显性差异,两项政策之间的单向融合难以实现政策价值的最大化。通过双向融合,可以实现保障市场自由竞争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复合目标。在制度设计上,应协同发挥作用,遵循比例原则,针对两项政策的冲突性与兼容性分别进行适应性调整。在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融合可持续发展政策长远社会福利的特征。在具体实践中,竞争监管部门应从调整时间跨度、扩大证据种类、加强跨部门合作等角度完善传统的竞争分析框架。同时,双向融合还需要考虑到我国具体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情况,以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最佳融合。
- 周围杨媛
-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反垄断法比例原则
- 金融商业方法的专利适格性探析被引量:4
- 2018年
- 金融商业方法是否具备专利适格性事关其能否被纳入专利制度进行保护。虽然商业方法专利的法律边界受到Alice案的巨大影响,但该案判决结果并未将商业方法完全排除在可专利性主题范围之外。若金融商业方法发明涉及法定不授予专利的抽象概念,则技术方案中必须包含特定的附加要素使权利要求能够转化为符合专利申请要求的发明构思。在判断附加要素是否使权利要求"明显多于"抽象概念时,应以现有技术为判断基准,整体审查权利要求是否改进了特定技术领域以及是否改进计算机本身的功能。若权利要求仅利用计算机来实现某个抽象概念或仅藉由计算机的一般功能则无法认定与抽象概念存在本质区别,从而不能认定其专利适格性。
- 周围
- 关键词:金融科技
- 德国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的新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2
- 2021年
- 在中国与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贸易协议谈判过程中,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已成为各方关切的重点之一。近两年,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国之一的德国制定了新《商业秘密法》,其中特别完善了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的限制与例外规则,引入了权利人对“合理保密措施”的举证责任,以及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定形式及其防范手段、维权方案等。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商业秘密立法保护制度和解决中欧贸易中的信息流通法制障碍,中国应加强中欧之间的法律交流合作、深化对等保护标准,以积极管控投资贸易过程中跨国商业信息流通的法律风险。同时,中国企业也应密切关注立法动态,以因地制宜地设计其信息保护的管理措施、获取信息的合规方案以及维权抗辩的路径选择。
- 赵丰周围
- 关键词:信息流通保密措施
- 规制“二选一”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被引量:19
- 2020年
- 由于具有复杂的竞争效果,对“二选一”行为的规制通常需要在《反垄断法》的制度框架下从行为动机和能力来源的角度对“二选一”行为的违法性分析以及效率抗辩进行考察。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安排,对于互联网市场中的“二选一”行为,还应特别关注其独特的市场特征和竞争状况。同时,适用《反垄断法》规制“二选一”行为,还须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同时,还应关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的协调和适用,从而建立全面、科学的规制路径。
- 张广亚周围
- 关键词:反垄断法法律适用
- 相关市场界定研究——以技术许可协议为视角
- 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技术许可在当下的市场竞争活动中尤为常见。而作为现代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无法回避的执法难题,相关市场界定也时刻困扰着技术许可垄断案件的执法者们。什么是相关市场?技术许可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有何特...
- 周围
- 关键词:相关市场界定
- 认知偏差视角下反垄断救济措施的纠偏与完善
- 2023年
- 传统反垄断救济通常侧重考虑恢复供给侧竞争秩序,较少回应需求侧市场失灵问题。然而消费者并非总是理性的,其认知偏差在反垄断执法中所产生的影响愈发不容忽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偏差实施垄断行为,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害日渐加深。因此,反垄断救济应纳入消费者认知偏差要素进行纠偏与完善,关注认知偏差视角下的措施设计和效果反馈,以期更好实现恢复市场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 周围刘盈盈
- 关键词:行为救济
- 德国数字广告拦截行为的竞争法规制被引量:5
- 2019年
- 德国司法实践在"免费内容+广告"商业模式与广告拦截服务竞争中确立的公认商业道德判断标准值得充分借鉴。数字广告拦截服务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路径不仅应突出市场意识,也应符合互联网竞争的特性和规律。规制路径应摒弃传统侵权行为认定的判断思路,将审查的重点置于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均衡、消费者福利以及创新需求等要件上。
- 周围
- 关键词:广告拦截数字出版商业模式不正当竞争
- 直播领域传播录音制品获酬权的实现进路
- 2025年
- 数字化转型和直播行业的兴起不仅为录音制品的二次使用提供新的应用场景,也为录音制品获酬的实际需求带来新挑战。文章通过对录音制品获酬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和适用范围等问题的解构,进一步明确权利适用、流转与救济等适用规则。基于直播的特殊性,集体管理机制在获酬权的实现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我国现有集体管理制度失灵,需围绕私人自治理念进行制度优化,包括取消专属许可、引入营利性集体管理组织等。同时,在新型集体管理模式基础上,应推动构建统一数据库、多样化许可体系与争议解决机制,为直播领域录音制品获酬权的实现提供充分保障。
- 周围晋艺玲
- 关键词:录音制品
- 差异化许可价格的抗辩事由制度片论
- 2012年
- 在一些情况下,差异化价格许可并未损害市场竞争且是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差异化许可价格抗辩事由是指将具有差别待遇"外观"的行为排除在法律追究之外的特殊情形。本文在对差异化许可价格抗辩事由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类并逐类分析,提出差异化价格抗辩事由的适用条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拓展《反价格垄断规定》相关条款的建议。
- 周围
- 关键词:反垄断法抗辩事由
- 规制平台封禁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基于自我优待的视角被引量:41
- 2022年
- 数字经济的繁荣释放了平台企业内生的扩张属性,导致了平台利用跨市场竞争优势排除竞争的行为泛滥。平台封禁在行为外观、适用条件、抗辩理由等方面均难被纳入拒绝交易行为的规制框架。在行为动机上,封禁旨在巩固现有市场的支配地位或加强关联市场的竞争优势;在行为表现上,封禁本质上是优待自营业务的一种形式;在行为效果上,封禁能够产生跨市场的竞争扭曲。将封禁行为纳入自我优待的规制框架,能为克服商业生态化系统引发的市场失灵问题提供合理的分析基础。对封禁行为本质与种属的提炼也为厘清规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构建效果评估标准提供了强大理据,能够发现以封禁为代表的自我优待行为不应被概括禁止,而应根据其市场表现进行综合判断。
- 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