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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上怡

作品数:8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3篇历史地理

主题

  • 5篇法律
  • 3篇法律思想
  • 2篇商人
  • 2篇唐代
  • 2篇法律地位
  • 1篇戴名世
  • 1篇学政
  • 1篇义务
  • 1篇审理
  • 1篇使职
  • 1篇思想论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职能
  • 1篇四民
  • 1篇唐中后期
  • 1篇天理
  • 1篇桐城派
  • 1篇清代
  • 1篇无讼
  • 1篇明刑弼教

机构

  • 7篇湘潭大学
  • 1篇昆明理工大学

作者

  • 7篇姚上怡
  • 3篇张全民

传媒

  • 3篇湘潭大学学报...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郑州航空工业...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前期桐城派法律思想研究
桐城派是清代文学史上存在时间最长、流传地域最广、人数最多、影响最深的散文流派。对于桐城派的文学遗产,人们历来多有研究,但桐城派的其它文化遗产也值得我们去发掘,法律思想就是其中之一。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以及清末变革时期的法律...
姚上怡
关键词:桐城派法律思想案件审理
文献传递
四民分业与唐代商人法律地位
2014年
唐代商人在等级上属于平民阶层,即法律上的"良人"。抑商政策对贬低商人地位有一定影响,但称商人为"贱类"是泛指商人相对于"士"这一贵族、官僚阶层之贵而为贱,并非以商人为唐律中的贱民。与同一等级的"农"、"工"相比较,商人富且贵。
姚上怡
关键词:唐代商人法律地位
试论唐代商人的法律地位
唐代商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唐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唐代统治者思想开明,政治长期相对稳定,从而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唐代商人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较前代有较大提高,学术界相关的研究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着重从法律地...
姚上怡
关键词:唐代商人
文献传递
清代学政、教官司法职能探析被引量:1
2012年
清代学政及教官对生员享有特殊司法管辖权。他们可以通过直接审理、参劾、会同地方官审理、将违法生员黜革后交与地方官审理等方式参与此类案件的处置。这种特殊司法管辖权的存在适应了当时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是与儒家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崇尚礼教、追求无讼的治国理念分不开的。
姚上怡
关键词:学政教官司法无讼
循天理、随势变——方苞法律思想论析被引量:1
2010年
方苞是清代著名的古文家,被尊奉为桐城派三祖之一。基于对天理与人性的认识,方苞的法律思想对后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主张法应循天理,随势变,形成了"道不可异"与"制可更"相结合的法律时变说、"以道明民"与"下无遁情而罚必中"相结合的司法观以及制度建设与识才技巧相结合的选举论。他将对治法的理想追求与现实需要紧密结合,体现并适应了时代潮流。
张全民姚上怡
关键词:法律思想
戴名世法律思想探析
2013年
戴名世信守程朱理学,推崇礼教,以"正人心而维持名教"为己任。同时,他主张明刑弼教,严惩盗贼,维护社会稳定。他认为"经世之大者",莫大于"君子小人之进退",大声疾呼改革科举制度,以选拔真正的人才。戴名世的法律思想虽没有突破传统的范围,但为我们了解清初法律思想的变迁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实例。
张全民姚上怡
关键词:戴名世法律思想明刑弼教科举
试论唐中后期法制的废弛——以“宫市”为视角被引量:1
2008年
唐中后期,法制逐渐废弛,"宫市"的产生、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其表现有三:首先,大量使职(包括宫市使)的设立使相关国家机构虚置,使职又难于监督,因此,破坏了原有官制。其次,宦官在宫市活动中,假借君主制敕、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及交易规范、挟势乞索,公然违反法律,却没有受到应有制裁,使相关法律成为空文。最后,君主制敕地位不断提高,干扰了法律的施行;且常常代替律文,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张全民姚上怡
关键词:唐中后期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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