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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汉林

作品数:40 被引量:160H指数:7
供职机构:安阳师范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7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1篇政治法律
  • 7篇文化科学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7篇民事
  • 6篇诉讼
  • 6篇救济
  • 4篇拍卖
  • 4篇民事强制执行
  • 3篇社会
  • 3篇司法
  • 3篇效力
  • 3篇民事执行
  • 3篇公法
  • 3篇法律
  • 3篇高校
  • 2篇第二课堂
  • 2篇要件
  • 2篇正义
  • 2篇审判
  • 2篇时效
  • 2篇损害赔偿
  • 2篇体系化
  • 2篇赔偿

机构

  • 37篇安阳师范学院
  • 11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郑州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中共陕西省委...

作者

  • 39篇宋汉林
  • 2篇梁燕婷
  • 1篇汪祖兴
  • 1篇张亚茹

传媒

  • 9篇安阳师范学院...
  • 4篇理论导刊
  • 3篇厦门广播电视...
  • 2篇特区经济
  • 1篇中国青年研究
  • 1篇教育探索
  • 1篇云南行政学院...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价格理论与实...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天中学刊
  • 1篇中国德育
  • 1篇扬州大学学报...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江苏广播电视...
  • 1篇理论探索
  • 1篇甘肃联合大学...
  • 1篇重庆科技学院...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0
  • 1篇2017
  • 2篇2016
  • 4篇2015
  • 4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2
  • 7篇2011
  • 2篇2010
  • 3篇2009
  • 4篇2007
  • 1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4
  • 1篇2003
  • 1篇2002
4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高校人事争议司法救济实证研究——以168份民事判决书为样本的考察被引量:1
2022年
借助于对高校人事争议司法裁判文书样本的实证观察,可以管窥高校人事争议的实践特征,回溯高校人事争议形成的缘由,明确高校人事争议的防范路径。当前,高校人事争议呈现出地域分布广泛、数量逐年递增、教师起诉居多、诉讼案由集中和裁判结果多元等特征,究其原因,与高校资源分配的非均衡化、人才竞争的非正常化、人事制度的弱法治化、人事管理的非规范化和人事关系的类契约化不无关系。因此,应当通过优化高校资源配置、引导高校有序竞争、强化高校法治建设、规范高校人事管理与厘清高校人事关系来科学防范和有效化解高校人事争议。
宋汉林
关键词:人事关系司法救济法治化契约化
民事临时救济制度比较研究——以程序正义为视角被引量:4
2013年
程序正义体现为裁判过程应满足程序参与、裁判中立、权利对等和程序及时等基本要求。民事临时救济制度作为相对独立的中间程序,其运行也应满足程序正义之要求。我国现行民事临时救济制度存在程序正义减损之弊端。借鉴域外临时救济制度保障程序正义之立法经验,我国应废除法院依职权启动临时救济程序之权力,区分非紧急情况与紧急情况,实行以对审为原则、书面审为例外的审理程序,对临时救济的再救济程序进行以对审程序为中心的程序改造,以保证临时救济制度中程序正义目标之实现。
宋汉林
关键词:民事临时救济书面审程序正义
论仲裁员的法律责任被引量:6
2007年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是指在仲裁活动中,仲裁员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对仲裁协议当事人所负的责任。责任论和责任豁免论都有其合理成分,基于仲裁的契约性和准司法性属性,有限的责任豁免应当属于较为符合仲裁性质的仲裁员责任承担方式。仲裁法律责任体系中应当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包括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更换仲裁员等对违法仲裁的否定性责任。
宋汉林
关键词:仲裁员责任豁免
台湾程序监理人制度述评及其启示——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中心被引量:8
2014年
2012年6月起实施的我国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以国家亲权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基础创设了程序监理人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利益的民事案件程序中,程序监理人作为独立法律地位的主体,享有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所必要的权利并承担其职务上的义务。借鉴台湾地区程序监理人制度的规定,应在大陆民事程序立法中创设程序监理人制度,并通过完善社会观护员制度和附加创设检察官介入家事事件程序制度、家事法官调查制度等,以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民事程序保护之最大化。
宋汉林
高校学生自组织:发展、影响与管理机制创新被引量:2
2012年
高校学生自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正式注册而自发成立、自主运作和自行发展的学生组织。高校学生自组织具有存在形式非正式化、管理方式非科层化、发展程度非均衡化和资金来源非供给化等特征。近年来,高校学生自组织数量急剧增加,自组织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评价高校管理水平、锻炼学生参与能力、培养学生公民意识和鼓励学生国际参与等方面具有正影响力,但也可能产生思想失范、沟通失范、组织失范、边界失范和约束失范等负影响力。为了发挥其积极优势,消解其消极影响,应当通过采取调查研究、向他组织转化、提供保障、实行联合自律、辅导员融入、动态预警和规范管理等措施实现高校学生自组织的管理机制创新。
宋汉林
关键词:高校自组织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技术事实认定——兼论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技术调查官制度被引量:18
2015年
技术事实审查与认定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裁判之关键。域外知识产权诉讼技术事实认定采用技术法官模式、技术调查官与专家委员会并存模式、普通法官与技术审查官协同模式、专业法官与技术助理协同模式和技术陪审员模式等。我国知识产权诉讼技术事实认定综合采用技术陪审员参审制度、鉴定制度、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技术专家咨询制度,近期初创之技术调查官制度填补了现有技术事实认定制度之不足。但现有各类技术事实认定制度仍存在一定不足,应统合各类制度之关系,进一步完善技术陪审员参审制度,在立法上确立技术专家咨询制度,通过明确技术调查官选任资格、允许技术调查官参与调解程序、保障技术事实认定中当事人程序保障权等途径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
宋汉林
关键词:知识产权诉讼
论民事强制执行拍卖之性质
2011年
民事强制执行拍卖是指执行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以公开竞争出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应买人,并以卖得价金清偿债权的行为。强制执行拍卖性质的界定,是强制执行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不同的性质界定,将会直接影响拍卖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私法说认为拍卖是私法行为,属于买卖契约之一种;公法说认为强制执行拍卖是公法上的行为,与私法上的买卖不同;折衷说认为拍卖一方面是公法行为,另一方面又同时具有私法买卖之性质与效果。拍卖性质将对拍卖的程序、拍卖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拍卖的法律效力、拍卖的救济程序、拍卖中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产生较大影响,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拍卖的性质应界定为公法性。
宋汉林
关键词:民事私法折衷公法
论刑事侦查中的定势思维与灵感思维被引量:1
2011年
侦查思维定势能够使侦查主体凭借经验对类似案件迅速作出习惯性反映和判断,有利于提高侦查效率,但也存在着阻碍侦查的局限性;灵感思维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瞬间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可以弥补定势思维的不足,但也可能影响侦查主体的正确判断。两种思维方式在侦查实践中表现出了相关性,侦查主体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才可能推动案件的侦破。
宋汉林
关键词:侦查定势思维灵感思维
论民事强制执行中的人权保障被引量:7
2007年
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是司法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亦无例外。我国强制执行法律体现了人权保障理念,但仍显不足,强制执行法的发展,应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等各利益主体的基本权利保障角度出发,完善立法,改进执行措施,在对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基本人权保障的前提下,实现生效裁判的合法、及时执行。
宋汉林
关键词:人权强制执行法救济
论民事强制执行拍卖之法律效力
2011年
强制执行拍卖的性质是决定该制度价值和目的实现的终极因素。强制执行拍卖性质存在不同学说,我国应以公法说为基础完善强制执行拍卖效力的规定。不动产的取得应不依赖于对不动产的权属登记或产权证书的交付;拍卖标的物风险转移应与物权取得时点加以区分;强制执行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应无瑕疵担保请求权;应取消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不动产上各种负担的权利。
宋汉林
关键词:拍卖公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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