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星
- 作品数:21 被引量:107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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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黑社会犯罪特点及其刑事对策
- 近年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国大陆狂飙突起,各地报刊杂志、新闻媒体及因特网上发布大量"反黑"之累累硕果,其中统计数字动辄以百千计量。随手拈来一例,"……北京市公安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打击刑...
- 莫洪宪王明星
- 文献传递
- 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点及其刑事对策被引量:10
- 2002年
- 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共性 ,即组织性、经济性、群体性、腐蚀性。同时 ,它又有自己的特点 ,表现为发展的不均衡性、亚文化之独特性、突出的地域性、主体的特殊性、暴力犯罪突出。我国刑法规定了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但还存在诸多不足 ,应予完善。从刑事实体法角度而言 ,应增加有关黑社会组织的犯罪 ,增设财产刑 ;从刑事程序法角度而言 ,应加强对证人的保护 ,扩大证据收集的手段。
- 莫洪宪王明星
-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犯罪刑事对策
- 论刑法的有限性
- 2008年
- 所谓刑法的有限性,是指刑法的调控范围以及刑罚手段的运用是有限的,而不是无穷的。具体而言,刑法的有限性又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刑法触角的有限性,二是刑罚发动的有限性。所谓刑法触角的有限性,又称刑法调控范围的有限制性,是指刑法调控的对象必须是在行为人意识支配下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刑罚发动的有限制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的条件上:第一,刑罚发动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有刑事案件的发生;第二,刑罚发动的实体法条件是刑法的规定性,该条件通常需要通过"罪刑法定的要求"和"犯罪构成要件的限制"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三,刑罚发动的程序性条件是指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与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 王明星
- 关键词:刑法有限性
- 刑事立法语言之概念分析被引量:3
- 2003年
- 刑事立法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立法语言。首先,它是在民族共同语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专门语言载体;其次,它是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所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载体;第三,它表述刑事立法意图,以罪刑关系为核心;第四,刑事立法语言使用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后,它具有一定规则性。
- 王长水王明星
- 关键词:罪刑关系
- 斡旋受贿罪中“关系密切人”探讨被引量:3
- 2009年
- 一、关系密切人独立构成斡旋型受贿罪的刑法法理分析从立法角度而言,刑法究竟应对什么行为加以规制是有严格条件的。第一.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法对其加以规范的首要条件。刑法毕竟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对普通危害社会的行为予以规范的。
- 王明星
- 关键词:斡旋受贿罪社会危害性法理分析人权保障刑法
- 论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刑事对策被引量:25
- 2003年
- 职务犯罪问题是困扰各国政府的痼疾,也是普通民众乃至高层领导的聚焦.2001年6月8日至28日,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站进行了题为“您认为当前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哪个?”的专题网上调查,在获得的1230份有效投票中,认为腐败问题严重的为949票,占77.15%.
- 莫洪宪王明星
-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刑事对策犯罪预防
- 论澳门反“黑”刑事程序法的特点与完善被引量:3
- 2004年
- 澳门在反"黑"刑事程序方面有着鲜明的特点:第一、突出对特殊证人的保护;第二、诉讼行为的不公开性;第三、对特定罪犯采取羁押措施;第四、财产的扣押。当然,澳门反"黑"程序法尚需以下完善:第一、慎用保释制度;第二、加强对普通证人的保护措施;第三、证据收集手段应当扩大。
- 莫洪宪王明星
- 董必武刑事司法政策思想之探讨
- 2002年
- 董必武作为无产阶级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法学思想相当丰富,其关于刑事司法政策的论述丰富了我国法学理论。我们认为,其刑事司法政策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六方面:第一,刑法面前人人平等观;第二,正确区罪与非罪观,第三,少用慎用死刑观;第四,惩办与宽相大相结合观;第五,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观;第六,重程序反刑讯观。
- 莫洪宪王明星
- 关键词:董必武刑事司法政策犯罪界定死刑刑讯逼供
- 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刑法之挑战被引量:3
- 2002年
-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之情况下 ,我国刑法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从刑法基本原则、刑罚及经济犯罪三个方面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论述。认为人权原则应被纳入刑法基本原则中 ;刑罚中的死刑及罚金刑问题突出 ;经济犯罪亟需完善。
- 莫洪宪王明星
- 关键词:人权原则刑罚经济犯罪
- 刑法谦抑精神的概念分析被引量:5
- 2009年
- 刑法谦抑精神,是指贯穿整个刑事领域,国家按照一定的规则,控制刑法的调控范围、程度以及行刑人性化的一种基本精神。具体而言,刑法谦抑精神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刑法谦抑精神是贯穿整个刑事领域的一种基本精神。"刑事领域"一词在此处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动态的刑事活动,即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活动及刑罚执行过程中也应体现谦抑精神;其二是静态的刑事领域,此处静态的刑事领域主要是指现行刑法的规定。第二,刑法谦抑精神的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刑法谦抑精神的主体主要是代表国家的刑事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刑事执法者。第三,刑法谦抑精神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控制刑法调控的范围、程度以及行刑人性化的一种基本精神。
- 王明星
- 关键词:刑法谦抑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