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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立琴

作品数:5 被引量:15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卫生法学会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2篇医药卫生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冻胚
  • 1篇有法可依
  • 1篇生殖
  • 1篇生殖技术
  • 1篇尸体解剖
  • 1篇诉讼
  • 1篇诉讼风险
  • 1篇胚胎
  • 1篇染病
  • 1篇卫生保健
  • 1篇卫生防疫
  • 1篇卫生防疫机构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诉讼
  • 1篇精子库
  • 1篇举证
  • 1篇举证责任
  • 1篇举证责任倒置
  • 1篇捐献

机构

  • 3篇首都医科大学
  • 2篇中国卫生法学...

作者

  • 5篇裴立琴
  • 1篇张云林

传媒

  • 2篇中华医学信息...
  • 1篇法学杂志
  • 1篇医学与哲学
  • 1篇中国卫生法制

年份

  • 1篇2003
  • 1篇2002
  • 3篇2001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初级卫生保健立法的探讨被引量:4
2001年
:我国在初级卫生保健方面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 ,由于立法滞后 ,在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与推广中存在不少问题。论证初级卫生保健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并对初级卫生保健立法框架提出设想 ,将促进初级卫生保健立法工作 。
裴立琴
关键词:可行性初级卫生保健
我国生殖技术立法有关内容的探讨被引量:10
2001年
裴立琴
关键词:生殖技术冷冻胚胎精子库法律地位捐献者
如何应对举证责任倒置被引量:1
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裴立琴张云林
关键词: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诉讼风险
现行术前签字制度的法律危机及对策
2001年
生命健康权是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因此,在医疗活动中,取得患者的同意即患者的授权是医疗行为合法的主要依据。自患者拿到挂号单起(急危患者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患者与医院就成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过,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其服务内容需要医患双方不断的经过要约、承诺来补充。挂号单既是医疗服务合同成立的法律凭据,也是患者授权医院进行基本的疾病检查的依据。对于其他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治疗、特殊检查、住院治疗、手术等诊疗活动还必须有患者的两次授权,如本文探讨的术前签字,就是患者授权的一种常见情况。一、术前签字的法律意义医疗行业风险很大,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因素很多。
裴立琴
关键词:法律危机
解剖SARS病人尸体有法可依
2003年
■解剖SARS病人尸体不需经患者及家属同意 出于对传染病研究、防治的需要,为了保护公众生命健康权利和公共卫生安全,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必须要在个人对尸体的自由处分权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评价和平衡,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也就是说,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不一定非要征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对于SARS病人或疑似SARS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是否也可以这样处理,关键在于SARS是否被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定传染病范畴.
裴立琴
关键词:SARS病人尸体解剖急性传染病卫生防疫机构《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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