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
- 作品数:49 被引量:190H指数:9
- 供职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理学社会学更多>>
- 行政赔偿诉讼审判对象研究——基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分析被引量:5
- 2012年
- 研讨行政赔偿诉讼审判对象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基于对行政赔偿诉讼中原、被告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公民与行政机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次生的行政赔偿法律关系是行政赔偿诉讼首要审判对象,在具体行政行为是免责要件时,行政机关与公民间的权力—责任关系则构成另一审判对象,先行处理决定则不是审判对象。这一界定不仅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行政赔偿诉讼的性质、法治逻辑、制度构造,还有助于我们重构其审判进程,合理安排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 陈国栋
- 关键词:行政赔偿诉讼审判对象
- 高效红外面状加热节能技术研究及应用
- 谷励陈国栋邢司艺栾松王文春曾宇王彦霞
- 科学技术领域:红外辐射加热技术领域,它是一项新节能技术,它涉及物理学、光学、传热学、材料学、生物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其项目产品应用领域。主要科技内容及特点:高效面状加热源是红外辐射加热中的一种新型加热源。它既可单独作为柔性...
- 关键词:
- 关键词:绝缘材料
- 社会主要矛盾变迁与新时代行政法治的发展
- 2019年
- 主要矛盾决定大时代的阶段性性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党的工作重心、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的确定,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落实。而作为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然也要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迁而作出相应调整。
- 陈国栋
- 关键词:行政法治社会主要矛盾
- 自然资源公平分配与分享视角下的环境权——基于哈尔滨小岭水泥公司诉环保部案的思考被引量:3
- 2018年
- 哈尔滨小岭水泥公司诉环保部案实际上揭示了作为主观权利的环境权的存在,也揭示了环境权生成的一种有效路径,即在自然资源公平分配与分享框架下,环境权作为一种分享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通过限制自然资源开发权的管制性规范而确立。管制性规范由此成为环境权的确权规范与环境资源的分配规范。也正因为环境权要通过管制性规范来确立,私法意义上的环境权纠纷往往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公法方式才能得到彻底解决,从而使得环境权救济呈现出环保机关、环境权人与环境侵权人多方参与的多边形态。
- 陈国栋
- 关键词:环境权自然资源
- 权利对行政的规范及其制度建构——依法行政机制的另一规范性维度被引量:4
- 2014年
- 当前我国的依法行政机制是建基于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围绕立法者授予行政机关管理职权的授权法规范,以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为基本结构而建构的,其规范行政的法律逻辑是越权无效逻辑。但这一机制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公民权利不能作为行政之规范,而这又无形中导致行政机关形成只关注上级法令、不关注人民权利的行政思维。要全面规范行政,就必须在坚持授权法规范对行政的规范功能、加强行政正当性的同时,强调权利对行政的规范功能,通过确认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权利规范及违法有责逻辑来规范行政。为此,我们有必要重述依法行政原则,确立法律优先、违法有责原则,强化和提升国家赔偿法的规范地位,建构独立的行政赔偿诉讼类型。
- 陈国栋
- 关键词:依法行政权利规范
- 行政协议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76号指导案例评析被引量:13
- 2018年
- 通过裁判要旨与裁判理由,我们可以推定,76号指导案例实际上将萍乡市规划局的解释界定为合同法体系中的强制性规定,并由此将民事合同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框架引入行政协议之诉。但这一界定存在着诸多不能自洽之处。同时,因为误解出让金约定与土地使用权约定的规范属性与效力机制,76号案例也存在着审判思路与实体判决上的重大漏洞。上述缺憾的根源在于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行政性首先在于其所交易的国有土地的公共性。对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为交易标的的行政协议所引发的诉讼,其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框架应当置于公共资源分配法制中,以合法性审查原则为基础加以建构。
- 陈国栋
- 关键词:授权性规范公共性合法性审查
- 生育年龄、间隔对婴孩死亡风险及母婴健康的影响
- “晚婚晚育加间隔”是我国计划生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育年龄以及生育间隔的不同,可能会对母亲及子女健康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本文采用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和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调查”两组横截面数据...
- 陈国栋
- 行政合同行政性新论——兼与崔建远教授商榷被引量:20
- 2018年
- 诸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合同的行政性本源于其所交易的资源的公共性。资源公共性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行政合同必须遵循物有所值原则。从资源公共性这一源点出发,这些行政合同的公益性表现为合同目的在于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公务执行性表现为合同是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方式。资源公共性几乎全面否定了行政机关的契约自由,导致资源出让类合同具体构造的全面行政化,使其在整体上属于行政合同而非民事合同。只有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纳入行政合同范畴,才能更为全面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更为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权利,才能实现法律适用的自洽性,才能更为合理地解决纠纷,因此崔建远教授的行政合同否定论不可取。
- 陈国栋
- 关键词:行政合同行政性公共资源
- 作为公共资源配置方式的行政合同被引量:20
- 2018年
-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行政协议之诉所面临的行政协议范围与审判方法问题,必须从解决我国行政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的本质入手。为此,需要放弃此前对私法合同理论的路径依赖,从行政合同所交易的资源的公共属性出发来理解行政合同。基于资源公共性及其所决定的物有所值原则,行政机关有通过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化程序与相对人缔结合同的义务,相对人则拥有相应的缔约权利。由此,行政合同作为法制化、权利化的公共资源公平分配与分享方式,应当由独立的公法合同机制来规范。相应地,以公共资源为标的的合同,应当都属于行政协议;而行政协议之诉,应当是合法性审查在先,违约性审查在后。
- 陈国栋
- 关键词:行政合同
- 行政许可创制了名为信赖利益的新型权利吗?被引量:12
- 2020年
- 一般认为,行政许可创制了一种被称为信赖利益的新型权利。基于信赖利益与行政许可的规范分析可以发现,这种主张并不成立。实际上,《行政许可法》第8条所保护的利益,其正当性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民对公共资源的分享权;而第69条所保护的权利,其正当性源于公民私有财产权。前者包括被许可人为获得许可支付的对价、许可实施成本与预期利润,后者包括无过错的被许可人为许可支付的对价与许可实施成本。《行政许可法》应当根据合法许可与违法许可中公民权利的不同,完善相应的类型化权利保护方式。将二者皆视为信赖利益,不仅不利于充分保护公民权利,也不利于建构更为多维的行政权规范机制。
- 陈国栋
- 关键词:信赖利益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