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君
- 作品数:25 被引量:81H指数:5
- 供职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对金融法教学的几点思考被引量:2
- 2010年
- 金融法是一个跨部门的法,它与经济法、商法存在诸多交叉之处,金融法又与金融经济不可分离,因此金融法的教学与研究有着自己的特殊性。金融法律人才的培养应注重复合型,应将金融业职业道德培养纳入到课堂教学当中,将案例教学法科学运用到金融法教学中,金融法教学内容要灵活有度。
- 吴凤君
- 关键词:金融法金融法学
- 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被引量:23
- 2014年
- 众筹融资是新兴互联网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众筹融资涉及到众筹平台、出资人、筹资人三方法律关系,众筹平台是出资人和筹资人之间的金融交易中介。当下,众筹融资存在众筹平台的建立缺乏准入标准、众筹平台的相关行业执行标准和运营监管标准缺乏,股权众筹易触碰我国关于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等风险。为防范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我国可采取强化线上众筹平台管理、合理界定合格众筹出资人资格、引入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和有条件放开股权众筹等法律对策。
- 吴凤君郭放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 论商法思维——与经济法思维的比较
- 2013年
- 经过了几十年的争论和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可以说,商法是在经济法的阻拦中站立起来的,商法业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部门。但是,商法的独立并非意味着商法与经济法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相反,商法正是在与经济法的纠缠中凸显了它的思维本质特性。一、商法思维与经济法思维——曾经的纠缠商法是规定商人和商行为的法,一般指商事私法,但是私法中存在公法因素的现象明显地体现在商法中。因此商法学必定涉及某些相关商事公法的问题。①商法以商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 吴凤君
- 关键词:商法体系经济法体系商事关系商事法律商事活动国家干预经济
-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被引量:2
- 2007年
- 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强大冲击。在公司的设立上,其打破了公司法上多数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设想;在公司的人格上,其造成传统公司法内多数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无法发挥,并导致公司的独立人格趋于弱化,为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原则和其他的方式损害债权人提供了方便;在公司组织机构上,其导致有关公司机构设立简单化,公司意思形成过程形式化。中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信息。
- 吴凤君高岚君
- 关键词: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
- TOT投资方式之评介——从与BOT投资方式相比较的视角看被引量:2
- 2002年
- TOT投资方式以基础设施为投资领域。BOT投资方式中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而TOT投资方式中投资者则购买现存基础设施。这一根本区别决定了TOT投资方式具有风险小、见效快的特点,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采用TOT投资方式能更合理地配置基础设施资源,对现存国有基础设施本身的现代化和管理经营的企业化也大有裨益。但是,在采用TOT投资方式时,政府必须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投资者垄断经营以及原企业的人员安置等问题。
- 高岚君吴凤君
- 关键词:TOTBOT基础设施
- 影子银行的法律涵义及我国的监管路径被引量:5
- 2012年
- 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是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形成的共识。影子银行没有统一的定义,其具有产品复杂、证券化程度高、经营活动不透明、杠杆化率高、风险性高等特点。我国应扩大理解影子银行的概念,应当包括地下钱庄、私募基金、开展银信理财合作的投资公司、融资贷款类准金融机构。针对影子银行的特殊性,监管机构应当确立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立法模式,执行影子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针对影子银行的救助和保险制度。
- 吴凤君陈坤
- 关键词:影子银行金融监管金融法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持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中心被引量:11
- 2012年
- 股份代持是实际出资人对外隐瞒其作为出资人的事实,委托他人做名义股东的现象。股份代持中存在着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外第三人相互间的复杂法律关系,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但并不完善,在立法上仍需要区别对待股份代持协议的效力,明确实际出资人瑕疵出资的责任,规定第三方债权人对股权如何保全与执行,信托制度将成为解决股份代持问题的最终手段。
- 吴凤君王柯丁
- 关键词:公司法
- 澳大利亚公司法中的董事义务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被引量:4
- 2005年
-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有其独有的特点,它将董事的义务具体分为谨慎、技能、勤奋和忠诚、善意的义务,给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澳大利亚立法经验和实践看,我国公司法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扩大董事与公司为自我交易的限制;明确界定公司机会的概念;增加当前公司法中欠缺的忠实义务,如亲自积极行使董事权力、为正当目的使用权力以及在为公司的利益上诚实等。
- 吴凤君
- 关键词:董事义务公司法
- 论我国对外区域经济合作立法的迫切性
- 2005年
-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发展对外区域经济合作对中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将对中国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产生历史性的影响。与这种重要意义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到目前为止,除了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澳门已经建立起来的主权范围内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合作安排之外,中国参加具有实质意义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实践仍很缺乏。为了更好实现区域经济合作,我国迫切需要通过法律建构相应的制度。
- 吴凤君高岚君
-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自由贸易区
- 金融信用的法律保护——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被引量:2
- 2012年
- 金融信用在金融活动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金融关系的核心。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金融信用的滥用是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对金融信用进行有效监管和保护是防范金融危机再次爆发的有效手段。为完善我国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金融信用制度,应当以公开和适度保护为原则,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并对金融信用评估机构实行有效管理。
- 吴凤君
- 关键词:金融信用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