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吴启才

作品数:10 被引量:16H指数:3
供职机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2篇侵权
  • 2篇救济
  • 2篇法律
  • 1篇抵押
  • 1篇缔约
  • 1篇缔约过失
  • 1篇缔约过失责任
  • 1篇信赖利益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行为
  • 1篇院校
  • 1篇职业院校
  • 1篇社会公共利益
  • 1篇司法救济
  • 1篇司法实践
  • 1篇诉权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贪污
  • 1篇贪污贿赂

机构

  • 8篇浙江警官职业...
  • 2篇杭州市人民检...
  • 1篇杭州师范大学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作者

  • 9篇吴启才
  • 2篇杨勇
  • 1篇常传领
  • 1篇陈旭文
  • 1篇毛建中

传媒

  • 2篇法治研究
  • 1篇云南大学学报...
  • 1篇黑龙江教育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杭州商学院学...
  • 1篇南都学坛(南...
  • 1篇当代职业教育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09
  • 2篇2008
  • 1篇2006
  • 2篇2005
  • 1篇2003
  • 1篇2002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行政与民事共同侵权责任及司法救济
2005年
行政与民事共同侵权责任在我国现行立法和理论上都不被承认。据此应根据现实中的案例,以公平、效率为出发点阐述确立这一责任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以主观过错或行为直接结合为其责任本质要件的合理性,提出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附带行政诉讼为救济的可能性。
吴启才
关键词:行政行为民事行为共同侵权司法救济
论构建完整的公诉权--以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完整性为视角被引量:8
2008年
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共同调整。一旦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需要代表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专门国家机关通过公诉手段救济。完整的公诉权应当包含刑事公诉权、民事公诉权和行政公诉权,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应然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人,由检察机关掌握刑事、民事、行政公诉权具有正当性。
吴启才杨勇冯晓音
关键词:公诉权社会公共利益
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分析与探讨被引量:4
2002年
法律的灵魂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在于法律规定的明确、具体、统一。而我国《合同法》有关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规定比较简单、抽象,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适用标准、规则各不相同,影响了该责任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本文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入手,辨析了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接着探讨了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信赖利益的构成和限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操作规则。
吴启才周理瑞
关键词: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信赖利益《合同法》司法实践
期房抵押若干问题探讨
2003年
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分析了期房抵押的标的是对期房的期待权 ,其性质属于物权 ,以此为标的的抵押与一般抵押相同 ,也是物权性的 ,有其独立意义 ;接着探讨了我国对期房抵押立法有待完善的主要问题。
吴启才
关键词:期房抵押期待权物权物权法定主义
网站上的权利及侵权的民法救济
2005年
通常,企业网站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上面“聚合性”存在着硬件设备的物权、网页的著作权、域名(权)和有关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当一个侵权行为导致网站瘫痪时,这些权利分别都受到了侵害,对其民法救济可以适用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方法。考虑到企业网站上的各项权利的经济价值集中体现在利用网站进行经营活动之中,因此,赔偿的损失额应依据经营利润的减少确定。
吴启才
关键词:网站侵害民法救济
职业院校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探讨与实践被引量:1
2011年
企业法务职业有着与传统法律职业不一样的能力和技能要求,是法律职业的新型分支。这样的职业人才应该用职业化的课程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的训练,在知识、能力、技能、品德、态度等方面全方位地铸造。为此,实证调研当前企业法务职业的现状、职业技能特点及其人才培养模式很有必要。同时,对构建合理的企业法务人才培养机制也有积极的意义。
吴启才常传领
关键词:法学教育
检察权弱化与强化的博弈——变革中的差异辨析
2006年
综观现代各国检察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不同类型和模式的检察制度之间的相互借鉴和融合、检察机关职能的强化和弱化呈现出当今国际检察制度改革和发展的相异不同趋势。强化与弱化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变化中蕴涵的选择令人一窥未来趋势。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对检察权弱化与强化的博弈研究,从变革中的不同取向辨析得出谨慎的结论,对我国检察权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指导作用。
吴启才杨勇毛建中
关键词:法律监督机关
贪污贿赂犯罪自首认定三题
2008年
犯罪嫌疑人在"两规"期间如实供述纪检机关已掌握犯罪事实的情形,不属于形迹可疑型自首,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要求,不应认定为自首。没有自动投案但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后经证实检察机关立案时掌握的贪污贿赂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检察机关掌握的基本犯罪事实成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导致检察机关将原认定罪名变更为与之犯罪事实重叠的新罪名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陈旭文吴启才
关键词:自首准自首贪污贿赂犯罪自动投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的法律研究——基于杭州市的调查被引量:3
2009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势的农民应对强大的市场挑战而在合作原则基础上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的资产由全体社员,特别是生产者或惠顾者社员联合所有,所以应倡导社员公平出资;合作社的盈余在非营利基础上根据使用进行分配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发展和积累的需要;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应体现民管性,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合作社内的责任制度则是约束各方当事人行为的必要保障。
吴启才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研究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