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彩霞
- 作品数:61 被引量:1,024H指数:18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刑法第364条第3款的法律适用问题被引量:1
- 2001年
- 苏彩霞
- 关键词:刑法从重处罚定罪量刑
- 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起源、发展及其实现——一个学说史的考察被引量:12
- 2012年
- 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渊源于美国宪法中正当程序条款由程序内涵到实体内涵的宪政实践,成形发展于二战后深受美国宪法影响的日本,在我国也经受了一个由知之甚少到广为接受的过程。罪刑法定原则发展出实质侧面的内涵,乃历史的形成而非人为的割裂;罪刑法定实质侧面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实质解释论与形式解释论虽都能实现罪刑法定实质侧面内容适正性的要求,但实质解释论的出罪过程更能充分发挥构成要件的界限功能,符合该当性判断与违法性判断的功能与本质,因而更能实质地保障人权。
- 苏彩霞
- 关键词:罪刑法定正当程序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司法解释之合理性评析被引量:1
- 2001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或者为他人提供版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均以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这就产生了对该司法解释的合理性的评判问题,即刊号是否包括在书号内,版号是否也可扩张解释为书号的一种?笔者认为,从文义解释及论理解释的角度分析,将刊号解释为书号并无不妥,但将版号也解释归入书号中则有失妥当。
- 苏彩霞
- 关键词:刑法司法解释
- “奸淫幼女”行为罪名之再确定——以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的尴尬为视角被引量:5
- 2002年
- 首先分析了“奸淫幼女”行为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适用法律上的尴尬 ,继而认为应将奸淫幼女行为的罪名重新确定为强奸罪 ,“奸淫幼女”
- 苏彩霞
- 关键词:奸淫幼女强奸罪司法解释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兼论《公约》对我国刑事法的影响被引量:47
- 2006年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了全面的国际反腐法律机制,包括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合作机制、资产追回机制与履约监督机制。作为国际社会第一个反腐法律文件,该公约在扩大国际刑事合作领域、突破双重犯罪原则、采用新颖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促进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并将导致我国刑事法的若干变化。
- 苏彩霞
- 关键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刑法刑事法
- 我国危险犯理论通说质疑被引量:25
- 2006年
- 通说认为,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以危险发生为既遂标志;本文认为,危险犯是在犯罪成立意义上讲的,以危险发生为犯罪构成要件。通说认为,危险犯属于结果犯,危险犯的危险是刑法上的危害结果;本文认为,危险犯属于行为犯,危险犯的危险只是哲学意义上的结果。通说认为,行为人在危险产生后又自动消除危险的,构成与危险犯相对应的实害犯的中止;本文认为,此种情形应直接认定为危险犯的中止。
- 苏彩霞齐文远
- 关键词:危险犯结果犯犯罪既遂犯罪成立犯罪中止
- 结果犯理论的反思及界定被引量:19
- 2000年
- 苏彩霞
- 关键词:刑法结果犯犯罪既遂过失犯
- 刑法国际化视野下的我国刑法理念更新被引量:37
- 2005年
- 刑法理念是指人们对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作用、犯罪、刑罚等基本问题的理性认知,它具有中介外化功能、预测功能、批判功能与导引功能。我国作为法治后发型国家,实现刑法现代化的必然途径就是刑法的国际化,这不仅包括制度层面上刑法规范的国际化,还包括精神层面上刑法理念的国际化。刑法性质观、刑法机能观、刑法作用观、刑法理性观、犯罪观与刑罚观等理念的更新,是我国刑法国际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 苏彩霞
- 关键词:刑法国际化刑法理念刑法现代化刑法机能犯罪观
- 实质刑法解释合理实现的程序性论证规则被引量:7
- 2009年
- 刑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刑事法治形成的重要题域。以程序与议论为双轨的实质刑法解释论是超越主观主义解释论与客观主义解释论之争的第三条道路,它通过程序与议论、对话与论证在交谈意义的合理性上来实现刑法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刑法解释主体的地位,废除《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取消法官错案追究制,建立判决书说理制度,都是围绕如何构造一个平等、自由、不受强制的议论场域而设计的程序规则,以保障实质刑法解释的合理实现。
- 苏彩霞
- 关键词:刑法解释错案追究制判决书说理
- 贷款诈欺行为犯罪化之分析及立法建议被引量:8
- 2001年
- 对于欺诈性贷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仅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而对一时占用的贷款诈欺行为未给予应有的关注 ,实践中也仅作为民事不法行为处理。应将贷款诈欺行为予以犯罪化 ,《刑法》应在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之外设计一个堵截的构成要件———贷款诈欺罪 ,以惩治那些主观目的难以证明和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转贷牟利目的的贷款诈欺行为 ,并对贷款诈欺罪的罪刑规范进行具体的立法设计。
- 苏彩霞
- 关键词:犯罪化刑法贷款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