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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凌洁

作品数:45 被引量:74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青年基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航空宇航科学技术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3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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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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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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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航班延误
  • 3篇航空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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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民用航空
  • 2篇民用航空法
  • 2篇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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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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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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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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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2006
  • 2篇2005
  • 1篇2004
  • 1篇2003
  • 1篇2002
  • 2篇2001
4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中国通用航空安全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初探
通用航空安全监管是指民航行政机关对通用航空安全生产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的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是通用航空安全的监管主体,具体负责监管工作的是民用航空监察员,即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航空...
许凌洁
关键词:通用航空安全管理行政监督
文献传递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律性质分析
2005年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本文简称"航意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人身保险。航意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作为人身保险,航意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亡为保险事故而成立的保险合同,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专门为航空旅客设计的一种商业保险,航意险又有着区别于一般人身意外保险的特殊性:期限短、针对性强;对被保险人无年龄及健康上的限制;理赔概率极低,赔付金额巨大等特点。另外,航意险不等同于旅客法定责任险。从效果上看,其具有对旅客法定责任险补充的功能。
许凌洁
关键词:旅客航空性质分析法律人身保险赔付
年检制度对商事主体资格的影响及适用建议
2002年
许凌洁罗静
关键词:年检制度商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经济法
我国民航劫机犯罪特征及原因研究——兼析我国劫机犯罪预测被引量:4
2007年
劫机行为是严重危害民航安全的犯罪行为。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及世界各国均对民航劫机犯罪进行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笔者详尽分析了我国民航1977-2007年3月发生的55例劫机犯罪,总结出我国民航劫机犯罪的三大特征:简单性、国内性和运输工具性,剖析了民航劫机犯罪产生的外因和内因,并进一步预测了我国劫机犯罪的发展变化,为劫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奠定了基础。
许凌洁
关键词:简单性
双流机场非法干扰行为调查分析被引量:5
2006年
本文是对双流国际机场非法干扰行为调查的一份分析报告。非法干扰是困扰世界民航运输的一大难题。在短短的一年半的时间之内双流机场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几乎涵盖了所有非法干扰行为类型。常见的非法干扰行为时有发生,很多干扰行为特别是群体性的非法干扰行为出现明显的高频发生趋势。通过对几种常见的非法干扰行为特征分析和处置情况分析,为非法行为控制提供现实依据。
贺元骅魏中许许凌洁
关键词:双流机场
完善我国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构想被引量:2
2005年
本文从法学和经济学交融的角度,慎重地提出了完善我国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构想。为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价值理念,提高我国航空承运人的竞争力,体现国民经济增长和人身权保护协调发展的趋势,顺应当代国际航空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应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至40万元人民币,并设立航空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复审制度。
贺元骅许凌洁魏中许
关键词: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机制责任限额
我国私人飞行法律规范研究
作为通用航空组成部分的私人飞行是公民个人的私用飞行活动。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范,是指公民个人取得《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证》,按照CCAR91部规定进行的个体商业或个人休闲的空中交通活动。我国调整私人飞行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
许凌洁
关键词:法学私人飞行法律规范
文献传递
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研究被引量:1
2016年
近几年来航空事故频发,适用《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已经不足以解决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有必要深入研究有关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的法律。为平衡社会发展需要与保障高度危险作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采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其构成要件无需侵权人的过错,只需包括经营人对民用航空器的运行行为、民用航空器的运行导致他人损害,以及民用航空器的运行与他人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个方面。正确分析航空器运行、经营人、他人等相关概念有助于理解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的构成。目前,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仅规定了受害人故意一项,建议立法增加受害人自甘风险时的免责事由。
许凌洁
关键词:民用航空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被引量:1
2015年
伊春空难机长被提起公诉一案引发人们对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关注和研究。中国刑法规定的重大飞行事故罪立法本身存在诸多问题:罪名设定不妥帖,无法清晰表明本罪只适用于空勤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导致的责任事故;罪状表述不严密,"发生重大飞行事故"与"造成严重后果"的关系不明确,且缺乏对"重大飞行事故"的解释;罪行适用范围有限,仅限于飞机发生的重大飞行事故,而排除了其他航空器飞行事故的适用,以及法定刑规定混淆的问题。建议将罪名修改为"重大飞行责任事故罪",严密罪状表述,以"航空器"替代"飞机",扩大本罪适用范围,并修改法定刑规定以完善重大飞行事故罪,促进航空安全发展。
许凌洁刁伟民
关键词:罪名罪状法定刑
我国航班延误险现状及推广建议被引量:4
2013年
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本文分析了我国航班延误险现状,并进一步提出建议:完善航班延误险内容,充分发挥其保险功能;多种保险责任组合,降低航班延误保险费;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销售平台等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旅客认识航班延误险,促进航班延误险的普及化等。
许凌洁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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