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丕亮
- 作品数:117 被引量:715H指数:16
-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文化科学更多>>
- “当场击毙”的正当性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为保护人质和警察的生命以及维持公共利益而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这是国家履行保护义务的要求,也是同犯罪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当场击毙"具有目的上的正当性。"当场击毙"虽未经法庭审判就直接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但它并不是根本不讲程序,仍遵循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而且"当场击毙"是在情况紧急且绝对必要且没有任何其他方式可替代的情形下作为最后不得已之手段实施的,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它在程序上和手段上也均具正当性。"当场击毙"具有正当性,对我国的相关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 余文斌上官丕亮
- 关键词:当场击毙程序正当性
- 论宪法上的人格尊严被引量:40
- 2008年
- 人格尊严是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它不同于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也不属于人身自由的范畴。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与国际人权宪章和外国宪法所规定的"人的尊严"实属同一概念,但其地位和内容不同。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与一般法律上的人格尊严具有不同的功能和救济方式,但二者也有联系,宪法上的人格尊严是一般法律上的人格尊严的立法依据和违宪审查依据以及解释依据。"合宪解释"是当下中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最好方式。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人格尊严法律适用
- 宪法实施的三大误区被引量:8
- 2014年
- 建国60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国人包括宪法学者对宪法实施的认识存在误区有很大的关系。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们必须走出宪法实施的误区:过分强调违宪审查的宪法实施方式;排斥宪法实施方式的新探索;机械理解有关宪法实施的宪法条款。并且,应当突破思想禁锢,积极探索包括合宪性解释在内的各种宪法实施的新方式、新路径及新机制。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实施违宪审查合宪性解释宪法解释
- 宪法文本中的“宪法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被引量:26
- 2012年
- 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施的内涵众说纷纭,与宪法实施相关的概念很多且相互关系混乱,影响了宪法学的研究,有必要根据宪法文本加以厘清。宪法遵守和宪法执行是我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宪法遵守侧重不违宪,宪法执行强调运用宪法来处理具体事情,宪法解释、宪法修改、依宪立法、依宪解释都是宪法执行的形式并各具特色,宪法监督是一种负责违宪审查的特殊的宪法实施方式。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文本宪法实施宪法监督
- 法律适用中宪法实施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可行性
- 2016年
- 除了违宪审查之外,我国宪法还可以而且应当在普通的法律适用中通过“依宪释法”的方式得以实施。通过“依宪释法”的方式实施宪法,在理论上可以成立,完全具有正当性。首先,这是法律适用的应有之义,只要有法律适用,就有法律解释,也就应有依宪解释,依宪解释贯穿于法律适用的全过程。其次,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法律适用宪法实施可行性合法性违宪审查
- 城镇化大背景下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难题的法律应对
- 2014年
- 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新形式和特殊形式,具有更加隐蔽、分散的特点,易形成更深层次的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难度也更大。一、目前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困境就法律层面而言,环保立法滞后、环保执法受制于地方、环保司法救济难。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城市污染环保立法环境污染侵权行政执法体制环境保护法律直接利害关系
- 宪政: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被引量:8
- 2004年
-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奋斗目标,显然正确解读政治文明是当务之急。在现代社会,政治文明与宪政密切相关,现代政治文明就是宪政文明,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只有实行宪政,才有真正的政治文明。全面实行宪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宪政政治文明宪政文明
- 宪法学课程建设的问题与对策被引量:2
- 2011年
- 宪法学教材的编写、宪法学的教学以及整个宪法学课程的建设,必须认真思考并解决五大问题:宪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宪法原理还是中国宪法?教学重点是基本权利还是国家制度?教学方式是理论讲授还是案例讨论?教学目标是专业培养还是公民教育?教学态度是批判还是赞美?宪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是宪法原理,教学重点应是基本权利,教学方式应是案例讨论,教学目标应是公民教育,教学态度应是尊重宪法文本。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学课程建设教学重点教学方式教学目标教学态度
- 论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性法律解释被引量:9
- 2014年
- 法律解释是行政执法的必经环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应用性法律解释是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具有高度的正当性。行政执法人员享有应用性法律解释权与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并不相悖,具有合宪性和合法性。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性法律解释,不同于立法解释,也不同于学界通常所说的"行政解释",具有非机关性、应用性、多样性、有效性和非终局性的特点。我国应当尽快承认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事实存在的执法者个人的应用性法律解释权,并且加强规范和监督。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解释
- 社会管理央地关系的创新及其宪法保障被引量:5
- 2010年
-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提出了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具体措施。2010年国务院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宪法、行政法的支持,同时公法及其理论也应当及时回应实践提出的新挑战和要求。为此,本刊邀请了部分学者深入研讨,如何运用公法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如何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遇推进我国公法及其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希望以此推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与公法及其理论的良性互动。
- 上官丕亮
- 关键词:宪法保障法治化权责划分央地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创新